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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监理招标,跪求上海市政道路监理投标文件技术标哪位大侠能发几份给我参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6-04 09:13:54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1,跪求上海市政道路监理投标文件技术标哪位大侠能发几份给我参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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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管理职责)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部门。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投标办)负责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工作。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工作。  本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国资、审计、监察、金融、交通、水务、海洋、绿化市容、民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第四条 (进场交易范围)  市和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加强监管。  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使用自有资金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建设工程,达到法定招标规模标准的,应当在市或者区统一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以下简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进行全过程招标投标活动。  其他建设工程,达到法定招标规模标准的,可以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是否进入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决定不进入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的,应当依法自行组织招标投标活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提供发布公告公示和专家抽取服务。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是指使用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投资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外贷款和其他政府性资金。第五条 (信息化建设)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的信息化建设,推进本市建设工程的电子化招标投标工作,加强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第二章 招标和投标第六条 (工程招标类型)  招标人可以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分别进行招标,也可以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  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可以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等进行分阶段招标,也可以将不同阶段的设计合并招标。第七条 (设计方案招标和设计单位招标)  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单位招标。设计方案招标通过以设计方案为主的综合评审确定中标人;设计单位招标通过对投标人拟从事该工程设计的人员构成、业绩经历、设计费报价和设计构思等的评审确定中标人。第八条 (招标启动)  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开始招标活动,并自行承担因项目各种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招标失败的风险。进场交易的建设工程招标开始前,招标人应当向市招标投标办或者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交风险承诺书。  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监理招标应当具备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第九条 (工程总承包再发包)  工程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其承接的勘察、设计或者施工依法再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企业的,可以采用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依法将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第十条 (批量招标和预选招标)  招标人在同一时间段实施多个同类工程的,可以采用批量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应急抢险工程以及经常发生的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养护、市政设施和水利设施维修等工程,可以采用预选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第十一条 (标段划分)  招标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特点合理划分标段,不得利用标段划分降低投标人资格条件。建设工程招标标段的划分标准,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第十二条 (不招标情形)  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竞争方式取得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具有勘察、设计、施工资质并由其自行进行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的,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可免于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已建成工程进行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由原中标人进行勘察、设计,否则将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  (二)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需由原中标人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追加的全部附属小型工程在原项目审批范围内,造价累计不超过原中标价的30%且低于1000万元的;  (三)与在建工程结构紧密相连,受施工场地限制且安全风险大,须由原中标人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并经本市专项技术评审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论证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而规避招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避招标的有关规定处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上海市招标条件急呀谁知道怎么找啊

上海市招标条件,我也想知道啊,给我一下!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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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请问工程招标要哪些手续

  设计——招标手续办理 设计 勘察 监理 施工  一、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 号令)  4、《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 号令)  5、《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第73 号公 告)  6、《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 号令)  7、《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4 号令)  8、《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 部委12 号令)  9、《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9 号令)  10、《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 部委局2 号令)  办理流程:  ( 一 )、设计招标受理 ( 招标登记 )  需具备的招标条件:  1、建设工程已报建;  2、用地范围已经土地、规划管理部门核准;  3、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  4、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设计招标的合同、招标代理单位的“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及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名单(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无需该材料)。  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  1、 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  2、 核对是否符合发包条件 ;  3、 核对发包范围与项目规模相一致;  4、核对招标代理单位经营业务范围、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是否与所代理工程项目相适应,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核对拟采用的招标方式是否符合法规规定;  6、核对无误,确定本次设计招标的标段号,发出《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办事流程表》。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 二 )、招标信息的发布 (采用邀请招标时,无此项内容)  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与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 三 )、对投标人的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及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 四 )、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标须知;  2、投标文件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  3、项目说明书,包括资金来源情况;  4、设计范围,对设计进度、阶段和深度要求;  5、设计基础资料;  6、设计费用支付方式,对未中标人是否给予补偿及补偿标准;  7、投标报价要求;  8、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  9、评标标准和方法;  10、投标有效期。  补充招标文件:  发出补充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备案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内。  资格预审文件参照招标文件的备案期限。  ( 五 )、评标委员会组成备案  1、评标委员会由市建委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的,在评标报告中一并备案。  2、技术特别复杂、专业要求特别高或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难以胜任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需备案。  备案期限为 2 个工作日内。  ( 六 )、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  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招投标办提交评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办事流程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交的书面评标意见和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会议纪要)  3、确定中标人的理由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5、中标通知书  备案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内  ( 七 )、设计招标办理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  办理条件:  完成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 。  办理程序:  1、核对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已备案, 打印“交易服务费收费通知单”,综合收费处收取交易服务费。  2、 在已备案的中标 通知书上,加打条形码。  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建材、专业等招投标交易服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沪价费 (2004)065 号)的标准收费。  项目投资额(万元)  设计交易服务费(元 / 件)  500 以下(含 500 )  250  500-1000 (含 1000 )  800  1000-3000 (含 3000 )  1800  3000-5000 (含 5000 )  4400  5000-10000 (含 10000 )  8800  10000-20000 (含 20000 )  16000  20000 以上  28000  说明:  、 项目投资额是指该项目的总投资额扣除土地批租、动拆迁费及国内外成套设备生产流水线费用后的投资额。  、 上述收费是向完成勘察或设计交易的招标单位收取。  三、领取文书: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中标通知书》  ● 勘察——招标手续办理 设计 勘察 监理 施工  一、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 号令)  4、《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 号令)  5、《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上海市人大第73 号公告)  6、《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 号令)  7、《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4 号令)  8、《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9 号令)  9、《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 部委12 号令)  10、《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9 号令)  11、《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 部委局2 号令)  12、《 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37 号令)  二、办理流程:  ( 一 )、勘察招标受理 ( 招标登记 )  需具备的招标条件:  1、建设工程已报建;  2、用地范围已经土地、规划管理部门核准;  3、具备场地地形地貌图及相关地下管线、地下建(构)筑物分布图等资料。  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 IC 卡”;  2、场地地形图及建筑总平面图;  3、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勘察招标的委托合同、招标代理单位的“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及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名单(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无需该材料)。  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  1、 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  2、 核对是否符合发包条件 ;  3、核对发包范围与项目规模相一致;  4、核对招标代理单位经营业务范围、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是否与所代理工程项目相适应,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核对拟采用的招标方式是否符合法规规定。  6、核对无误,确定本次勘察招标的标段号,发出《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办事流程表》。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 二 )、招标信息的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时,无此项内容)  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与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 三 )、对投标人的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资质及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 四 )、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标须知;  2、投标文件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  3、项目说明书,包括资金来源情况;  4、勘察范围,对勘察进度、阶段和深度要求;  5、勘察基础资料(地形图、平面图、拟建(构)筑物览表);  6、勘察费用支付方式,对未中标人是否给予补偿及补偿标准;  7、投标报价要求;  8、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  9、评标标准和方法;  10、投标有效期。  补充招标文件:  发出补充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备案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内。  资格预审文件参照招标文件的备案期限。  ( 五 )、评标委员会组成备案  1、评标专家从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随即抽取,在评标报告中一并备案。  2、技术特别复杂、专业要求特别高或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难以胜任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需备案。  备案期限为 2 个工作日内。  ( 六 )、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  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招投标办提交评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招标投标办事流程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交的书面评标意见和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会议纪要)  3、确定中标人的理由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5、中标通知书  备案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内  ( 七 )、勘察招标办理结果(中标通知书备案)  办理条件:  完成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 。  办理程序:  1、 中标通知书已备案, 打印“交易服务费收费通知单”,综合收费处收取交易服务费。  2、 在已备案的中标 通知书上,加打条形码。  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建材、专业等招投标交易服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沪价费 (2004)065 号)的标准收费。  项目投资额(万元)  交易服务费(元 / 件)  500 以下(含 500 )  100  500-1000 (含 1000 )  300  1000-3000 (含 3000 )  600  3000-5000 (含 5000 )  1500  5000-10000 (含 10000 )  3000  10000-20000 (含 20000 )  6000  20000 以上  10000  说明:  、 项目投资额是指该项目的总投资额扣除土地批租、动拆迁费及国内外成套设备生产流水线费用后的投资额。  、 上述收费是向完成勘察或设计交易的招标单位收取。  三、领取文书:  《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中标通知书》  ● 监理——招标手续办理 设计 勘察 监理 施工  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 号令)  4、《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第73 号公告)  5、《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 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70 号令)  6、《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 102 号  7、《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 号令)  8、《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86 号令)  9、《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4 号令)  10、《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9 号令)  11、《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 部委12 号令)  12、《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9 号令)  办理流程:  ( 一 )、监理招标受理 ( 招标登记 )  需具备的招标条件:  1、建设工程已报建;  2、勘察、设计已发包;  3、初步设计及概算已完成(如有);  4、具备施工监理招标所需的图纸和技术资料。  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 IC 卡”  2、初步设计及概算批文(如有);  3、建筑总平面图  4、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监理招标的委托合同、招标代理单位的“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及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名单。(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无需该材料)。  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  1、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  2、核对是否符合发包条件 ;  3、核对发包范围与项目规模相一致;  4、核对招标代理单位经营业务范围、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是否与所代理工程项目相适应,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核对拟采用的招标方式是否符合法规规定;  6、核对无误,确定本次监理招标的标段号,发出《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办事流程表》。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 二 )、招标信息的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时,无此项内容)  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与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 三 )、对投标人的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监理资质 , 并在业绩、技术能力、人员、设备条件等方面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 四 )、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主要合同条款  4、技术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图纸  7、投标报价要求  8、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补充招标文件:  发出补充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备案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内。  资格预审文件参照招标文件的备案期限。  ( 五 )、评标委员会组成备案  1、评标委员会由市建委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的,在评标报告中一并备案。  2、技术特别复杂、专业要求特别高或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难以胜任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需备案。  备案期限为 2 个工作日内。  ( 六 )、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  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招投标办提交评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办事流程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交的个人书面评标意见和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会议纪要)  3、确定中标人的理由  4、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5、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6、合格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7、中标通知书  备案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内  ( 七 )、监理招标办理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  办理条件:  完成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 。  办理程序:  1、 中标通知书已备案, 打印“交易服务费收费通知单”,综合收费处收取交易服务费。  2、 在已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加打条形码。  收费标准 :  按照《关于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建材、专业等招投标交易服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沪价费 (2004)065 号)的标准收费。  收费对象  费率 %  招标单位  0.28  承包单位  0.28  说明:  监理交易服务费按监理合同所约定的监理费用为基数,向交易双方收取,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低于 50 元时收 50 元;高于 4000 元时收 4000 元。  领取文书: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  ● 施工——招标手续办理 设计 勘察 监理 施工  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3、《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 号令)  4、《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第73 号公告)  5、《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7 部委30 号令)  6、《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7 部委27 号令)  7、《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 号令)  8、《 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4 号令)  9、《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9 号令)  10、《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 部委12 号令)  11、《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9 号令)  12、《 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37 号令)  13、《 关于印发《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价、评标定标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532 号)  办理流程:  ( 一 )、施工招标受理 ( 招标登记 )  需具备的招标条件:  1、建设工程已报建;  2、勘察、设计已发包;  3、初步设计及概算已批准;  4、有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和技术资料;  5、有相应的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  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 IC 卡”  2、初步设计及概算批文  3、建筑总平面图  4、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施工招标的委托合同、招标代理单位的“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及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名单(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无需该材料)。  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  1、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  2、核对是否符合发包条件 ;  3、核对发包范围与项目规模相一致;  4、核对招标代理单位经营业务范围、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是否与所代理工程项目相适应,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核对拟采用的招标方式是否符合法规规定;  6、核对无误,确定本次施工招标的标段号,发出《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办事流程表》。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 二 )、招标信息的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时,无此项内容)  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与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 三 )、对投标人的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工程业绩、技术能力、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财务状况等方面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 四 )、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主要合同条款  4、投标文件格式  5、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6、技术条款  7、招标图纸  8、评标标准和方法  9、投标辅助材料  补充招标文件:  发出补充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备案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内。  资格预审文件参照招标文件的备案期限。  ( 五 )、评标委员会组成备案  1、评标委员会由市建委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的,在评标报告中一并备案。  2、技术特别复杂、专业要求特别高或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难以胜任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需备案。  备案期限为 2 个工作日内。  ( 六 )、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  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招投标办提交评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办事流程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交的个人书面评标意见和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会议纪要)  3、确定中标人的理由  4、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5、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6、合格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7、中标通知书  备案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内  ( 七 )、施工招标办理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  办理条件:  完成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 。  办理程序:  1、中标通知书已备案, 打印“交易服务费收费通知单”,综合收费处收取交易服务费。  2、在已备案的中标 通知书上,加打条形码。  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建材、专业等招投标交易服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沪价费 (2004)065 号)的标准收费。  发包价(万元)  费率 %  500 以下(含 500 )  0.048  500-1000 (含 1000 )  0.046  1000-3000 (含 3000 )  0.044  3000-5000 (含 5000 )  0.042  5000-10000 (含 10000 )  0.04  10000-20000 (含 20000 )  0.038  20000 以上  0.036  说明:  1 、上述收费中的三分之二向招标单位收取,三分之一向中标单位收取。  2 、收取同一项交易服务费合计低于 50 元收 50 元;高于 120000 元收 120000 元。  领取文书: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

5,监理单位投标需要安全员吗

不一定要安全员的,要看招标文件上的要求或甲方要求。不过听说上海监理投标时要求放注册安全师。
目前全国部分省市正在试点(江苏未包含在内),试点省市投标中需注册安全师,非试点不做强制性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需要的是专门的注册安全师证,普通施工安全员的证没啥用处。

6,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技术力量

公司自1987年开始为上海海仑宾馆提供监理服务,是上海市建委指定的第一批建设工程监理的试点单位,1993年10月经建设部批准为全国首批甲级监理单位。公司拥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超过200人、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15名、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47名、英国特许建造师14名、国家一级建造师30名、上海市注册工程师(招标)26名、设备监理工程师52名。公司注重科研开发,承担了上海市重大工程建设中许多科研课题的研究,是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员工2400多人,大学以上学历占60%以上,其中博士11名,硕士73名。正是这样一群高学历精英团队,让公司实力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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