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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鉴定申请书,故意损坏公私财务价值重新鉴定申请怎么写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09 03:53:22 编辑:上海本地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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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故意损坏公私财务价值重新鉴定申请怎么写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

故意损坏公私财务价值重新鉴定申请怎么写

2,不服对方轻伤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重新鉴定是需要有合理理由支持的,把你认为的合理理由列出来,申请就好了。比如,鉴定人和对方是亲戚关系,对方伤情有确切造假的情况等。

不服对方轻伤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3,重新验伤申请怎么写

如果你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通知书后,向办案单位申请,要求重新鉴定。 办案单位接到你的申请书后,就会按排你到上级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 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双方只要同意,拿走20万元也是合法的。
这个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律师,一般类似于书写这样的申请收费会在100到200之间(非一线城市)

重新验伤申请怎么写

4,重新验伤申请书应该怎样写

一、如果对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医鉴定有疑议时,可以到省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重新鉴定,这是刑诉法明文规定的,每个省、每个地市都有这样省政府专门指定的医院的,不是随便那一个司法鉴定机构都可以的。 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如果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以上,公安机关就会立案侦察,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般是不能私了的。会按以上刑罚受到处理的。

5,如何申请重新鉴定

如何申请重新鉴定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法嫌疑人或者受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1、重新鉴定,申请应提交办案部门,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申请书一般提交给负责该案件的部门,具体就是交给承办案件警官。2、如果经重新鉴定后,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如果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鉴定费用则要重新鉴定申请人自行承担。3、申请重新鉴定时,办案机关会要求受害人予以配合的。不配合的,对其提交的原鉴定结论不予采用。4、伤情重新鉴定,可以在接到伤情鉴定结论书后,法院判决前,随时提出;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区别情况具体对待。一是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在侦查阶段都已经作过,案件起诉后,被告人、被害人认为鉴定结论有错误,申请人民法院再作鉴定,审判人员应当在综合案情的基础上,再作重新鉴定。二是对人身伤害程序上的法医学鉴定,被告人、被害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在医学鉴定的基础上,委托有鉴定资格的医院作伤情程序的法医鉴定。三是对同一专门性问题数次鉴定结论有异议,再三要求重新鉴定的,法院应当对数次鉴定结论进行内容、程序、方法、人员全面细致审查,对确系存在鉴定结论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的申请理由合理的,可以另行委托新的鉴定部门进行重新鉴定,反之,不予重新鉴定;四是当事人申请到外地(出省范围)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可以选择当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五是对同一个人身伤害案件几个司法机关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不一致,应当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重新鉴定,不能请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补充鉴定。

6,车祸事故重新伤残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重新鉴定申请书 (范本,供参考)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 申请请求: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某某的伤残情况予以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一、某某司法鉴定所对申请人的伤残鉴定缺乏法律根据,适用评估标准错误。 愿因在于…… 二、某某司法鉴定所对申请人的评估意见结论不正确,鉴定的伤残等级偏低。 愿因在于……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某某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结论依据不足,鉴定的伤残等级偏低,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法申请对申请人的伤残情况重新鉴定,望予以批准。 此致 申请人: 二〇一一年三月 日
重新鉴定申请书XXXX: 我叫XXX,今年XX岁,住XXXXX,身份证号XXXXXXX。 我于XX年XX月XX日,在XX地和XXX人发生交通事故,XX年XX月XX日,我在XX地做了伤残鉴定,结论为XXXXX,根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的规定,我认为我的伤残程度应为XX级,因此,我要求重新给予鉴定。 礼 申请人:XXX 年月日
找负责你的案件的民警就可以了,他会给你表格,你照表填写即可。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伤残等级鉴定申请书申请人:请求事项依法对申请人XXX在与XXX交通事故中所受伤害的伤残等级进行委托鉴定事实与理由年月日,在XX地段与XXX发生交通事故,在事故中申请人受伤,先后到XX(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后因赔偿问题诉至XXXX法院,现要求对申请人XXX所受伤害的伤残等级进行委托鉴定。此致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如需二次手术可一并鉴定所需费用

7,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在什么阶段提出

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在什么阶段提出的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定时间。1、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法嫌疑人或者受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相关规定:第二百四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提出申请,以及办案部门或者侦查人员对鉴定意见有疑义的,可以将鉴定意见送交其他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提出意见。必要时,询问鉴定人并制作笔录附卷。扩展资料《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关于鉴定的其他相关规定:1、第二百四十六条 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三)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四)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的;(五)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六)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重新鉴定,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经审查,不符合上述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2、第二百四十七条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的,公安机关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对于提出阶段,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如果对伤情鉴定结论不满意,可以在接到伤情鉴定结论书后,法院判决前,随时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越早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对申请人越有利。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81条规定:“违法嫌疑人或者受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为确保鉴定结论的质量,公安机关会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扩展资料伤情重新鉴定申请的条件: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六)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七)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不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的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伤情鉴定
对此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如果对伤情鉴定结论不满意,可以在接到伤情鉴定结论书后,法院判决前,随时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当然,越早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对申请人越有利。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法嫌疑人或者受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重新鉴定,为确保鉴定结论的质量,公安机关会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申请应提交办案部门,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伤情鉴定是指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中人身伤害程度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作出结论的一种侦查行为。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伤情鉴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因此,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近亲属对伤情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司法机关一般应当进行重新鉴定,并且对人身伤害进行重新鉴定的,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以外的医院或者其他机构所作出的鉴定结论无效,不能作为证据采信和使用。另外,重新鉴定的鉴定人必须是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中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扩展资料: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内,在入院期间或重症、昏迷期间,法医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伤情和客观状况,划分伤情等级。通过医疗跟踪、观察检查、症状分析、测试比对,进行的一套法律医学伤残等级鉴定。所谓伤情鉴定,通过法医调查取证或有医院证据,颅脑受到物理撞击,伤情症状危及生命应按重伤标准治疗。也可根据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犯罪情节,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大脑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的恢复程度。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内,重症或昏迷期间,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操作规范,法医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伤情和客观伤残状况,划分伤情等级。通过现场医学勘察查看、医疗跟踪,临床医学特殊检查、伤情的活体观察检查、症状分析、测试比对、观察审讯、遗物鉴定、调取监控,进行的一套法律医学伤残等级鉴定。符合条件的可以协助办案民警立案逮捕。如果经鉴定达到轻伤一级,则应当由侦查机关立案,检察机关进行公诉。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伤情鉴定
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在什么阶段提出的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定时间。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法嫌疑人或者受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重新鉴定,为确保鉴定结论的质量,公安机关会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伤情鉴定是指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中人身伤害程度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作出结论的一种侦查行为。  现就申请伤情重新的事项解释如下:  1、如何申请伤情重新鉴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申请应提交办案部门,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申请重新鉴定的鉴定机构?  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因此,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近亲属对伤情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司法机关一般应当进行重新鉴定,并且对人身伤害进行重新鉴定的,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以外的医院或者其他机构所作出的鉴定结论无效,不能作为证据采信和使用。另外,重新鉴定的鉴定人必须是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中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  对于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已对伤情进行重新鉴定后,需再次重新鉴定的,仍应当聘请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重新鉴定。  3、申请重新鉴定的费用如何承担?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五的规定,如果经重新鉴定后,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如果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鉴定费用则要重新鉴定申请人自行承担。  4、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应该提交给公安局哪个部门?  申请伤情重新鉴应向原办案机关申请重新鉴定。  申请书一般提交给负责该案件的部门,具体就是交给承办案件警官。  5、申请伤情重新鉴定后受害人如果不去做鉴定司法机关会怎样处理?  办案机关会要求受害人予以配合的。不配合的,对其提交的原鉴定结论不予采用。  6、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在什么阶段提出?  对此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如果对伤情鉴定结论不满意,可以在接到伤情鉴定结论书后,法院判决前,随时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当然,越早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对申请人越有利。  7、伤情重新鉴定申请的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8、如何书写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  附:伤情重新鉴定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高XX,男,汉族,1987年1月30日出生,初中文化,无业,住云南省大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小区3-4-150号, 居民身份证号532901XXXX,联系电话 *******。  申请事项:  申请重新对周XX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  事实与理由  案情简述:2010年12月17日0 时20分左右,申请人与朋友去XX娱乐城唱歌。凌晨4时许,申请人在与该店结账时,发觉所记帐目与实际消费明显不符,当即向工作人员提出异议。歌厅老板周XX上前推搡申请人,借故与申请人发生争执。当时申请人因饮酒无力,无法挣脱,为了摆脱他的纠缠,申请人拿起旁边的啤酒瓶恐吓周XX。周XX借机抢过申请人手中的啤酒瓶,重重地砸在申请人头部,当即血流不止,并掐住申请人的脖子往墙上猛撞,同时喊出该娱乐城打手。申请人在挣扎过程中,摸到一个啤酒瓶自卫。周XX仍然死死拽住申请人的衣服,指使五六个手拿钢管的打手,把申请人打倒在地。周XX趁机挖申请人的双眼,申请人用双手拼命自护,避免遭受更大的伤害。而后,周XX逃离现场,申请人等待警察来处理。警察来到现场后,申请人如实陈述案件经过。经鉴定机构查明:申请人的伤情为轻伤以下。同时,凭借周XX的伤势证明,鉴定周XX为轻伤。2010年12月17日,依*公刑保字(2010)0201号,申请人被决定取保候审,并先支付周**医药费1500元。案发后,申请人为治疗共花费 元。  申请人认为,周XX的伤情依法不构成轻伤,理由如下:  1、依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 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周**做鉴定时,伤情不确定、后果无法预测。  2、依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四条第2款,“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机构没有了解案情、查阅病历、勘验现场,仅仅凭借周**的伤势证明,就做出轻伤结论,证据材料单薄,难以让申请人信服。  综上所述,申请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为了本案处理能够客观公正,申请人恳请贵机关核实案情,依法对周XX的伤情重新进行司法鉴定,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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