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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海事法院宋,上海海事法院谁知道在哪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14 21:40:47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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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海事法院谁知道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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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法院谁知道在哪

2,劳动合同的仲裁和法院地点如何确定

案件受理地,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你们已经在合同中约定了解决纠纷的方式,只能去天津海事法院诉讼,而不能申请仲裁了。是的,一定要到天津,因为双方已经约定,除非海事法院表明不受理你们的案件。

劳动合同的仲裁和法院地点如何确定

3,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谁管

由港口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但港口所在地有海事法院的由海事法院管辖。
港口所在地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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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谁管

4,海事法院的结构及名称

我国的海事法院属于专业法院,地位和中级人民法院一致,一审受理管辖范围内的各种海事海商案件。如果要上诉,则上诉至省一级的高级人民法院,在上诉的话就到最高院了。我国现在一共有10个海事法院,分别是:北海海事法院、大连海事法院、广州海事法院、海口海事法院、宁波海事法院、上海海事法院、青岛海事法院、武汉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厦门海事法院。海事法院内部一般设有海商庭、海事庭、执行庭、审监庭、立案庭、政治部、研究室、办公室、机关党委、工会、法警支队、司法鉴定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等机构。有的海事法院为了方便诉讼和审理,还在法院的管辖范围无语内设立了派出庭,例如青岛海事法院管辖山东沿海和山东半岛的所有港口,它就设立了烟台、威海、日照、石岛和潍坊5个派出庭。

5,侵犯企业名称权案件是由中级法院管辖吗

(1)海事、海商案件。海事、海商案件由作为专门法院的海事法院管辖。我国已在广州、厦门、上海、武汉等地设立了海事法院,海事法院均为中级法院。(2)专利纠纷案件。专利纠纷案件有两类:一类是专利行政案件,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另一类是专利民事案件,属于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专利民事案件主要包括关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费用的纠纷案件;关于专利侵权的纠纷案件;关于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合同纠纷案件。专利民事案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在地的中级法院,以及大连、青岛、各经济特区的中级法院管辖。(3)重大的涉港、澳、台民事案件。(4)诉讼标的金额大或者诉讼单位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经济纠纷案件.因此,应当是基层法院管辖。
也许是的。

6,扣押船舶需哪里的海事法院的仲裁

如果合同是有明确约定,那么要向约定的法院申请仲裁。正常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船舶的驶离岸区法院或是到达地区法院申请。
诉前是30天,起诉后没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海事请求保全扣押船舶超过三十日、扣押货物或者其他财产超过十五日,海事请求人未提起诉讼或者未按照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的,海事法院应当及时解除保全或者返还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海事请求人未在期限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但海事请求人和被请求人协议进行和解或者协议约定了担保期限的,海事法院可以根据海事请求人的申请,裁定认可该协议。第二十八条 海事请求保全扣押船舶的期限为三十日。  海事请求人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以及在诉讼或者仲裁过程中申请扣押船舶的,扣押船舶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7,谁能提供一个国际海运案例分析报告重奖

  海运案例:船舶不适航导致货物损坏  2002年7月,原告秦皇岛金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秦皇岛市裕东行船务有限公司签订运输协议,第一委托被告由巴西运输一套精炼棕榈油设备至秦皇岛港,包干运费29500美元。货物运至 上海 港后,第一被告安排第二被告临海市涌泉航运公司所属“涌泉2号”轮进行转船运输。同年9月6日,“涌泉2号”轮在驶往秦皇岛途中因货舱进水,船体倾斜,被救助于山东石岛港。经秦皇岛出入境 检验检疫 局检验,货物残损金额22270美元。经 青岛 双诚 船舶 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 船舶 进行检验,“涌泉2号”轮船体开裂进水的原因是由于船舶结构缺陷或船舶材质问题所致。  天津 海事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承运人 在开航前和开航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使货舱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涌泉2号”轮虽然于2001年12月12日进行了年检,取得适航证书,但 青岛 双诚船舶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验船师在验船时拍摄的照片中显示,该轮货舱锈蚀特别严重,船底K列板上有一条长度约为400MM纵向裂口,痕迹较旧并用木塞塞住。另外被核定抗风能力8级的该轮,在遭遇6级风浪时即造成船体损坏、货舱进水,均证明该轮在开航时,实际上已不适航。被告临海市涌泉航运公司作为 上海 港至秦皇岛港的区段 承运人 ,没有提供适航的船舶,对由此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一被告秦皇岛市东裕行船务有限公司作为全程承运人,应对全程运输负责,对于原告的损失应于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此, 天津 海事法院依据我国海商法和合同法的有关 规定 判决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货物损失、残损检验费,货物在石岛港产生的堆存费、装卸费,外国专家来秦皇岛检查设备费用,原告重新定购被损坏设备的运输费用及其保险费,共计人民币261795。43元。  天津海事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原告、被告均未上诉。  推荐一个外贸网站给你:世贸人才网http://www.wtojo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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