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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经侦,上海市虹口区东余杭路727弄是哪个警薯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3 04:14:14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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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虹口区东余杭路727弄是哪个警薯

应该是嘉兴路派出所

上海市虹口区东余杭路727弄是哪个警薯

2,中国上海虹口区四川北路1372号这个地方是干嘛的

上海市虹口区经济技术发展总公司4楼

中国上海虹口区四川北路1372号这个地方是干嘛的

3,上海市虹口公安分局官网是什麽

官网http://hk.police.sh.cn:81/hkga/gweb/index.jsp

上海市虹口公安分局官网是什麽

4,上海虹口报警电话是多少

也是110不过交通事故还有一个专门的电话65425270
110

5,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明珠产业园2号楼405室是什么公司

上海康普科公共安全防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明珠创意产业园2号楼405室 邮编:200434 公司网址:http://www.shkpk.com/ E-mail:kpkrsb@163.com

6,上海虹口经侦最近发生了一件怪事

确实奇怪,重要材料干嘛要寄去啊?报案应该本人去,直接带上材料文件,这样就不会丢了。其实即使有人想销毁文件也不可能用这种笨办法,像这种文件都不会只有一份,一般报案者都会做好复印件备份的。下次还是自己交过去吧!
我是来看评论的

7,上海虹口经侦立案为什么不敢官方公布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八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1、公安机关首先要确认案件是否归他们管辖,这就需要一定的时间;2、法律并没有对立案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只是说“迅速”!3、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一般都会对案件先调查一下,然后再确定是否立案。4、总的来说,一般要几十天左右,会告诉你们是否立案。这只是通常情况,可能有特例!
应该是警匪勾结,有黑警参与诈骗!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八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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