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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家庭共济,个人历年账户家庭共济账户什么用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20 17:21:16 编辑:上海本地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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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历年账户家庭共济账户什么用

近亲属与授权人的社会关系真实性由授权人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责任由授权人承担。授权后,得到共济的近亲属可在定点医药机构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使用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个人账户共济是指参加本统筹地职工医保且医疗待遇正常的人员,可以通过绑定授权的方式将其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共济给参加本统筹地基本医疗保障,且医疗保障待遇正常的近亲属(指配偶、子女及父母)。通过家庭共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近亲属可以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上的历年结余资金。需要注意的是,家庭共济的捆绑和支付只有在参保人和近亲属的医保待遇正常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授权和被授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当年资金,另一部分是历年结余资金。当年资金没用完,跨年后,就累积成为历年结余资金。个人账户里的当年资金仅限参保人员本人使用,但从8月1日起,其中的历年结余资金就可以作为家庭共济资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扩展资料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被授权人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如下费用:(一)在定点医药机构内发生的按规定由个人承担自费、自理和自付医疗费;(二)在本统筹地发生的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三)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社区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费;授权人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也可以多个授权人转移给一个近亲属使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个人账户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当年资金,另一部分是历年结余资金。当年资金没用完,跨年后,就累积成为历年结余资金。”倪沪平解释说,个人账户里的当年资金仅限参保人员本人使用,但从8月1日起,其中的历年结余资金就可以作为家庭共济资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

个人历年账户家庭共济账户什么用

2,医保卡家庭共济怎么弄

法律分析:点击医保APP,进入医保服务界面。选择“家庭医保共济”,添加相应的参保人,最多可添加五个参保人账户,添加后这些医保账户会实现共享。医保卡家庭共济操作完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医保卡家庭共济怎么弄

3,医保家庭共济什么意思

医保家庭共济: 医保家庭共济的意思就是医保共济账户,通过医保账户功能,将个人医保历年以来的账户余额都转给家人共同使用,但并非所有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用于医保家庭共济的,只有个人医保账户中的钱才能使用医保家庭共济。若是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话,就不能使用医保家庭共济了。参保人员医保可以在家庭使用。 1.参保人员由本人通过自助服务的方式,将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划转给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具体划转金额由参保人员本人自行决定。 2.共济后的个人账户资金,所有权同步转移,其使用、结转、转移、继承及所产生的利息等按照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3.授权人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转移给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也可以多个授权人转移给一个近亲属使用。 4.划转后,得到共济的近亲属可在定点医药机构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使用个人账户历年资金。 5.近亲属与授权人的社会关系真实性由授权人负责,如存在虚假信息,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授权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医保家庭共济什么意思

4,医保的家庭共济杭州社保和余杭社保能互转吗

社会保险转移流程: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目前杭州市主城区医保不能与余杭区医保互转杭州市主城区的医保余额只能转给在杭州主城区参保的家人使用余杭区的医保余额只能转给在余杭区参保的家人使用
异地转移社保需要的手续及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5,医保家庭共济什么意思

医保家庭共济: 医保家庭共济的意思就是医保共济账户,通过医保账户功能,将个人医保历年以来的账户余额都转给家人共同使用,但并非所有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用于医保家庭共济的,只有个人医保账户中的钱才能使用医保家庭共济。若是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话,就不能使用医保家庭共济了。参保人员医保可以在家庭使用。 1.参保人员由本人通过自助服务的方式,将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划转给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具体划转金额由参保人员本人自行决定。 2.共济后的个人账户资金,所有权同步转移,其使用、结转、转移、继承及所产生的利息等按照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3.授权人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转移给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也可以多个授权人转移给一个近亲属使用。 4.划转后,得到共济的近亲属可在定点医药机构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使用个人账户历年资金。 5.近亲属与授权人的社会关系真实性由授权人负责,如存在虚假信息,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授权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6,社保综合子账户家庭医疗共济网吗

是的。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可根据家庭成员的需求申请建立“健康账户家庭医疗共济网”(简称“家庭医疗共济网”)。建立了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各项费用,在其无健康账户或健康账户不足支付的情况下,可使用家庭成员的健康账户资金支付。在异地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这个是厦门政府网的公告,应该有点用吧 根据《厦门市医疗保险健康综合子账户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健康综合子账户支付家庭成员自付医疗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成员,是指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且上述人员均已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人员可根据家庭成员的需求申请建立“健康综合子账户家庭医疗共济网”(以下简称“家庭医疗共济网”)。建立了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各项费用,在其无健康综合子账户或健康综合子账户不足支付的情况下,可使用家庭成员的健康综合子账户资金支付。在异地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未建立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参保人员,只能使用本人的健康综合子账户资金支付《试行办法》规定的相关费用。 三、参保人员可直接从社会保障卡网站下载或到村(居)劳动保障机构领取《健康综合子账户家庭医疗共济网申请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完整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以及家庭成员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村(居)劳动保障机构或到就近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家庭医疗共济网,并设立社保卡交易密码。 四、每位参保人员只能加入一个家庭医疗共济网,若家庭成员发生变动,需要变更或撤销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可登陆社会保障卡网站)凭社保卡交易密码办理变更,或到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劳动保障经办机构办理。 五、参保人员在申请建立家庭医疗共济网时,应同时指定使用健康综合子账户的先后顺序,并按指定的顺序依次支付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自付医疗费。 六、参保人员使用健康综合子账户资金,在定点医疗机构按《试行办法》规定支付的相关费用,社保经办机构按实际发生额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7,医保家庭共济是什么意思卡里的钱如何转给近亲属

医保家庭共济其实就是家庭成员一起去共享这个医保并且也可以去互帮互助的,所以我认为这个医保家庭共济其实还是非常不错的,并且一家人也可以去互相帮助以及共济的,所以我认为这个还是值得我们去购买的。因为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个医保其实对于我们的帮助是非常大的,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去减轻我们的压力,所以我认为这个还是非常不错的,并且也同样可以让我们的生命安全得到一个很好的保障。 而且这个医保家庭共济对于家庭来说也是非常有益的,并且也同样可以让我们得到帮助,并且我认为这个医保家庭共济其实也是非常方便的,并且对于我们家庭成员的利益也是非常大的,所以我认为这一点还是非常不错的,并且也受到了许多人的支持。我认为这种医保家庭共济其实是非常有着必要的,而且也可以省去非常多的麻烦,因此我认为这种也是值得我们去购买的。 而且这种医保家庭共济其实也可以让我们更加的便利以及有益的,也同样方便着我们把卡里面的钱转给近亲。因此我认为这个还是非常不错的。而我们又如何把卡里面的钱转给近亲呢。首先我们是需要双方都去相关部门去完成协议以及签订的,完成了这个之后就非常方便我们去转钱给近亲的。 我们只需要把钱打到近亲的卡号里面就可以了,所以我认为这些还是非常方便的,并且也是非常有效的。所以我们也可以看到我们社会的发展也是越来越方便了。

8,2020年医保是以家庭为单位

2020年的医保,系统设置就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倘若一个家庭里面有一个人没有交费,也会显示交费不成功的。
个人为单位的
随着经济发展,社保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近些年,社保福利也在不断推出新政策。而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政策解读,针对“取消个人(家庭)账户”政策,明确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国家医保局指出,此前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社会上有观点对文件中“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理解并不准确,给参保人员带来一些困惑。国家医保局表示,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制度建立初期对培育个人参保意识、促进个人参保缴费、迅速扩大参保覆盖面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这一方式还存在一定局限性,而且随着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和保障能力增强,实践中其弊端逐步显现。一是额度很小,保障不足,实际上难以起到门诊保障的作用。二是共济能力差,仅限于个人或家庭使用,还削弱基金整体保障能力。三是易诱发滥用。居民医保门诊保障向门诊统筹过渡和转换,相较于原有的个人(家庭)账户,可以在全体参保人中实现互助共济,提高居民医保基金的共济能力,符合社会保险风险共担的基本原则,有利于为参保人提供更加公平的医保待遇,为解决上述弊端提供了实现途径。《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对此,国家医保局表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而是通过推进门诊统筹进行替代实现的。门诊统筹有利于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共济能力、增强基金共济效应,能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多实实在在的权益。真相是这样的……1取消的是居民医保个人账户跟职工医保没关系文件当中所指的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家庭)账户,与人们通常理解的医保个人账户并不是一个概念。提到医保个人账户,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的都是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统筹管理,分成2个账户,即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其中个人账户专门用来存储参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和用人单位缴纳的按一定比例划入的资金。这个账户中的钱都属于参保人自己,可以用于报销之外的医疗费用,如在定点药店购药等。而对于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账户,很多参保人根本没听说过这回事。确实,很多地区的城乡居民医保根本就没设过个人账户。2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受影响医保个人账户从未清零那为什么文件里说要取消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家庭)账户呢?这是因为前两年,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为城乡居民医保的过程中,原新农合、原城镇居民医保中有个人(家庭)账户的,也带进了城乡居民医保。有的地区在统筹城乡居民医保的过程中,设置了个人(家庭)账户进行过渡。因此,现在部分城乡居民医保中也有个人(家庭)账户的存在。所以,这则规定仅是涉及很少的一类人。而这次国家医疗保障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通知》针对的是城乡居民医保,并不是所有医保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只有城乡居民医保中的个人(家庭)账户会被取消,而城镇职工医保中的个人账户不会受到该《通知》的影响。对于那些存在个人账户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来说,也不用担心个人账户取消,社保卡里面的钱就会清零。对于医保个人账户,从来未有过清零的情况,当年未使用或未使用完的,可以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该措施不但可以制止很多“骗保”行为,还能切实提高城乡居民的利益。医保个人账户取消转入门诊统筹后,就可以与城镇职工一样来享受门诊报销的待遇。不仅在门诊就医与住院方面可以获得很大方便,获得的报销比例,也将逐渐提高。
一直以来。医保都是按个人保的。属于个人账户。希望能帮到你。
随着经济发展,社保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近些年,社保福利也在不断推出新政策。而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政策解读,针对“取消个人(家庭)账户”政策,明确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国家医保局指出,此前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社会上有观点对文件中“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理解并不准确,给参保人员带来一些困惑。国家医保局表示,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制度建立初期对培育个人参保意识、促进个人参保缴费、迅速扩大参保覆盖面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这一方式还存在一定局限性,而且随着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和保障能力增强,实践中其弊端逐步显现。一是额度很小,保障不足,实际上难以起到门诊保障的作用。二是共济能力差,仅限于个人或家庭使用,还削弱基金整体保障能力。三是易诱发滥用。居民医保门诊保障向门诊统筹过渡和转换,相较于原有的个人(家庭)账户,可以在全体参保人中实现互助共济,提高居民医保基金的共济能力,符合社会保险风险共担的基本原则,有利于为参保人提供更加公平的医保待遇,为解决上述弊端提供了实现途径。《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对此,国家医保局表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而是通过推进门诊统筹进行替代实现的。门诊统筹有利于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共济能力、增强基金共济效应,能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多实实在在的权益。真相是这样的……1取消的是居民医保个人账户跟职工医保没关系文件当中所指的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家庭)账户,与人们通常理解的医保个人账户并不是一个概念。提到医保个人账户,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的都是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统筹管理,分成2个账户,即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
以家庭为单位方便交费而已。

9,医保卡家庭共济怎么弄

医保家庭共济的办理需要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去社保(医保)经办服务大厅或者就近的区县街道(乡镇)社保办事处办理,还可以通过手机医保APP的手机端进行办理。但是,职工医保家庭共济需要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同时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状态,且医疗保障待遇正常,才能够共享使用家庭个人账户共济。同时,家庭共济只限使用历年个人账户的结余部分,不能使用授权人参加的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医保家庭共济的使用方法是在药店购买药品,可以直接用绑定的亲属卡刷卡买药,使用时要注意“人卡一致”,如果是需要在医院就诊时使用,那么共济健康账户要先使用本人历年个人账户资金,后使用本人共济健康账户资金。【拓展资料】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它是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社会医疗保险卡一般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查询医保共济账户余额方法:【1】用户可以在支付宝上查询,使用iPhone13手机(系统版本:iOS15.0)打开支付宝APP(10.2.53版本),用户直接登录支付宝,然后在【城市服务】中选择【社保】即可添加社保查看自己的社保相关信息。【2】用户可以直接在线下的定点医院上查询,本年度在定点医药机构每次结算的医疗总额、现金支付金额、总报销金额都可以在定点医院查到。【3】用户可以使用iPhone13手机(系统版本:iOS15.0)登录本地的社会保险官方网站,在网站首页选择【网上经办】即可选择自己想要查询的医保共济账户余额。【4】用户还可以通过绑定社保卡的银行电话进行余额查询,用户拨打人力资源热线电话后,根据相关语音提示选择人工或自助服务。

10,医保家庭共济如何使用

医保家庭共济的使用方法是在药店购买药品。医保共济可以直接用绑定的亲属卡刷卡买药,使用时要注意人卡一致,如果是需要在医院就诊时使用,共济健康账户要先使用本人历年个人账户资金,后使用本人共济健康账户资金。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的门诊医疗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家庭共济对象使用其本人的社保卡结算,限在市区范围内的定点医院门诊或定点药店购药时使用,住院不能使用,在市区外发生的门诊费用暂按老办法事后报销。【法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参保人员有权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不得重复享受。参保人员有权要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供医疗保障咨询服务,对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提出改进建议。第四十一条 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1、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2、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3、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了前款规定行为之一,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或者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或者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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