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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企业职工退休,上海退休手续如何办理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6-05 07:18:54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上海退休手续如何办理

持劳动手册到退休龄怎么办理退休
退休手续如何办理?
上海失业人员到那个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要向单位申请的呀、、、

上海退休手续如何办理

2,上海社保退休政策规定

法律分析:外地户口上海退休细则如下:1、在上海缴纳社保满15年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到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退休证相关手续,并在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账户,每月按时将养老金汇入账户。如果超过15年未缴,上海的社保可以转入当地社保,只有一定比例才能转出缴纳当地社保基金,享受当地社保金额;2、外地退休人员不能像上海退休人员一样每年都加养老金。上海的养老金制度是分享改革成果,适当补贴上海退休人员;3、对于知青、支内、支边的、上山下乡等到外地的,退休后现在回上海户口的,此类人员可能有补贴政策;4、开始办理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登记。没有在单位处理过,或者没有失业、共保等单位的,可以到居委会处理。法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上海社保退休政策规定

3,上海退休人员办理退休需要哪些手续

打12333咨询,有单位的需要到单位,由单位提交材料办理,没有单位的直接去户籍地的社保中心办理。直接办理需要户口簿、身份证、劳动手册等材料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2、职工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上海退休人员办理退休需要哪些手续

4,上海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如何计算的

用公式来表示:个人月领社保退休金=上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每月缴纳的养老金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金划转个人账户部分滚存利息)/120。其中,基础养老金部分与本市平均工资有关,与个人收入水平无关。个人账户部分,包括个人每月缴纳的养老金和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金划转到个人账户部分。但因为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金划转个人账户部分的比例是逐年下降的,所以说,个人账户部分是主要依靠个人每月缴费的累积。企业退休人员①先统一增加80元②按本人缴费(含视同缴费)每满1年增加2.5元③以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5%。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①先统一增加80元②再按照同类人员平均养老金增加4.5%。注意:上述退休人员中,2018年12月底前,女性年满60周岁、男性年满65周岁的,每月再增加20元。与此同时,本市还将对2018年底以前按“镇保”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30元。对2018年底以前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90元,养老金调整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50元。发放时间:上述各类人员的养老金从今年1月起增加,并将于6月15日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放到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市人社局提醒:为方便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请退休人员避开高峰时段前往银行、邮局营业网点,尽量通过银行ATM机等自助设备领取。市民如需咨询,可拨打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对于上海市退休社保怎么计算的,首先是基础养老金,这个跟个人的工资多事没有任何关系,和上海市的平均工资有关,是平均工资的20%,然后就是个人养老金,是每个月个人和单位所缴纳的养老金,根据缴纳的养老金的滚存和利息来算。

5,上海的退休工资是如何计算的

1993年1月1日起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新人”,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中人”,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 A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时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Z1+Z2+……+Zm-1+Zm +1×n)÷N Z1、Z2……Zm-1、Zm为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指数。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参保人员退休前1月、2月……m-1月、m月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除以对应的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 参保人员2010年底以前实际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1计算。 n为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月数。视同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1计算。 N为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的月数(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月数)。 B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按照沪府发(2007)27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人”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含“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 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按照其周岁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年龄在40周岁至70周岁的,计发月数按照国家新办法的规定确定;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不满40周岁的,其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40周岁对应的计发月数计算;参保人员退休年龄超过70周岁的,其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70周岁对应的计发月数计算。 C:“中人”过渡性养老金的计发按照沪府发(2007)27号文件规定执行,即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120。 具体情况可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查询

6,上海退休金如何计算

通过定额和年龄计算的,下面介绍一下2018年上海养老金上调的计算方法:1、每人定额增加60元;2、按本人职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不足30元的按30元计算;3、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1%;4、针对高龄退休人员(男满65周岁,女满60周岁退休)再增加20元;5、假设李先生今年75岁,此前缴费40年,在70岁时退休,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3000元;那么,2018年李先生每月养老金:定额增加60元;缴费40年,满1年增加2元,则增加40×2=80元;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3000元,以3000元为基数,增加2.1%,则是3000x2.1%+3000=3063元;6、70岁退休为高龄退休人员,增加20,那么,李先生2018年每月应发的养老金则为:60+80+3063+20=3223,较之2017年,每月增加了223元。扩展资料: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参考资料:退休金-搜狗百科
上海退休金计算规定如下:1. 个人月领社保退休金=上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每月缴纳的养老金+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金划转个人账户部分+滚存利息)/120。2. 基础养老金部分与本市平均工资有关,与个人收入水平无关。3. 现在把单位缴纳保险金(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的金额),从原先的老政策(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进行改革,变为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7]27号)、《关于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沪府发〔2015〕73号)的规定,上海市城镇职工退休基本养老保险金计算办法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份;3、过渡性养老金=“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120。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7]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调整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作如下通知:一、1993年1月1日起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参保人员,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决定》规定的计发月数(见附表)。二、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镇养老保险“虚账实记”若干事项的通知》(沪府发〔2006〕19号)规定的“虚账实记”记账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参保人员,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款规定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含“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决定》规定的计发月数(见附表)。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120。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沪府发〔2015〕73号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现结合实际,就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如下:一、按照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相加后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加发1%。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按照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确定。二、计算参保人员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时,应当包括其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参保人员2010年底前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1计算;从2011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实际计算。其中,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参保人员2011年月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低于1的,当年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1计算;2012年月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低于0.85的,当年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0.85计算;2013年月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低于0.75的,当年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0.75计算。三、从2011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由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此前已经按照规定划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不作变动。四、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本意见计发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凡低于原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水平的,其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其中,按照原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统一按照2009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566元/月)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统一按照本人2010年底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含“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120确定。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28日附件《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中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办法》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时,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Z1+Z2+……+Zm-1+Zm+1×n)÷NZ1、Z2……Zm-1、Zm为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指数。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参保人员退休前1月、2月……m-1月、m月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除以对应的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参保人员2010年底以前实际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1计算。n为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月数。视同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1计算。N为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的月数(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月数)。
个人月领社保退休金=上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每月缴纳的养老金+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金划转个人账户部分+滚存利息)/120。 其中,基础养老金部分与本市平均工资有关,与个人收入水平无关。 现在把单位缴纳保险金(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的金额),从原先的老政策(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进行改革,变为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个人缴费全部,不含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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