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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咨询免费热线,劳动仲裁咨询电话是多少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13 05:15:05 编辑:大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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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仲裁咨询电话是多少

全国的12333
如果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的服务电话就是12333,如果当地没有开通12333,就打114查询

劳动仲裁咨询电话是多少

2,咨询劳动纠纷打什么电话

12333 咨询劳动纠纷相关法律投诉请拨114查询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仲裁委员会
12333 天津劳动保障热线,挺好的,我打过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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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动仲裁电话咨询

12333劳动局电话
劳动仲裁一般情况下只咨询仲裁的程序,因涉及到具体事项的,一般都是由12333(全国统一的劳动咨询热线来解答)解答。如果你有什么不懂的,需要咨询的,12333都可以解答,该电话每个地区都有。 申张正义团队为你解答

劳动仲裁电话咨询

4,劳动仲裁部门的电话

劳动部门的电话是12333
你可以拨打你们当地12333咨询。也可以通过拨打你们当地114查号致电当地劳动局询问。
你可以拨打当地的114,查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办公电话后询问其下属仲裁部门的电话。
本人认为: 劳动仲裁部门目前还没有全国统一的电话,各地劳动仲裁部门电话你可以通过当地的114查询!

5,有劳动纠纷打什么电话

有劳动纠纷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国统一咨询服务专用号码为12333,12333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业务咨询、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社保账户查询等服务。  全国目前大部分城市已开通了12333服务号码,其中80%以上设立了咨询服务机构。可以电话咨询投诉。
12333 咨询劳动纠纷相关法律投诉请拨114查询当地劳动监察大队
拖欠工资、补缴社会保险,可以找劳动监察!其他争议申请劳动仲裁!12333或114查询电话!

6,劳动仲裁免费咨询

这个 你不应该 让单位知道你怀孕了 试用期内被认为 不合适该岗位的话 公司是有权 解除聘用的 但是 你的试用期 有问题的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但是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啊 公司这是逼你自己走 你这个情况仲裁的话 可以要来 你工作第二三个月的双倍工资 还有就是 因为公司 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 属于违法行为 应该支付给你半个月工资的 经济补偿金 因为没有合同 随意调岗这个事 你没有话说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 因为没有劳动合同 你要拿到你再公司工作的证据 比如工资支付的 银行打款记录 考勤记录 工牌 工服 名片等证据 证明 你与公司 有事实劳动关系 然后申请仲裁追偿 双倍工资 和经济补偿金

7,劳动仲裁问题在线咨询

劳动仲裁的对象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如果你仅仅跟着一个老实工作,并由他直接支付你工资的话,就构不成劳动关系,但是可以依据雇佣关系要求主张自己的权利。
院校老师有成立公司吗?你们是雇佣关系?他每个月定时发工资给你?
你好你与你老师之间这不是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不会受理。你们之间应该属于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或者合伙、合作关系,怎么办要看你们之间的约定了。
劳动案劳动案件比较简单,完全可以自己处理,并且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等;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复印下身份证、准备好证据、去工商局调取下该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主要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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