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证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1、对解除收养的公证
每件收费500元。
2、对恢复父母子女关系的公证
每件收费500元。
3、对认领亲子的公证
每件收费500元。
4、证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
涉及人身权益的,每件收费100元,涉及民事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300元,涉及商务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500元。
5、对声明书、委托书的公证
公民个人申办的每件收费200元,法人及其他组织申办的每件收费500元。
6、对保证书的公证
公民个人申办的每件收费300元,法人及其他组织申办的每件收费500元。
7、证明股票发行
每件收费30000—100000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
8、现场监督股份公司创立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和决议文件的通过
每件收费2000—4000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
9、证明申办养老金、劳动保险金、子女助学金、抚恤金、救济金等相关公证
每件收费50元。
九、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保管文书,代拟和修改与公证相关的法律文书。
1、抵押登记
每件收费300—1000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
2、代拟修改有关公司章程、合同文本等经济法律文书
每件收费300—1000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
3、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认证事务
每件收费50元。
4、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事务
每件收费300元。
5、保管文书
每件每年收费200元。不足一年按一年收费,租用保管箱费用另计。
6、代拟和修改民事法律文书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5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200元。
十、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
1、开奖抽号公证
非经营性开奖抽号每件收费500元,经营性开奖抽号每件收费1000元。
2、拍卖公证
每件收费1000元。
3、招投标开标、决标公证
每件收费3000元。
4、证明健康状况、指纹、尸体检验、尸体火化
每件收费200元。
5、产品抽样检测公证
每件收费500元。
6、征缴养路费协议公证
每件收费100元。
7、纳税证明
每件收费200元。
十一、与公证相关的各类服务收费
1、民事法律咨询
涉及财产关系的,每半小时收费100元,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半小时收费50元。简单的口头咨询免费。
2、经济法律咨询
每半小时收费100—200元。可由双方在幅度内商定(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收取)。
3、委托专项调查
市内调查的,每件收费50元,赴远郊调查的,每件收费150元,出省市调查的,每天收费200元,住宿、就餐、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另行收取。
4、办证上门费
每件收费100元。
5、上门送证费
每件收费30元。
6、公证书副本费
每本收费10元。
7、公证书翻译费
每千字收费60元,不足千字按千字计算。
8、其他文书翻译费
民事文书每千字80元,经济合同文本每千字100元。
9、外译校核费
每千字20元,不足千字按千字计算。
10、常年公证服务
以自愿原则由双方商定
十二、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
1、对己受理的公证事项,未经审查,申请人要求撤回的
每件收费10元
2、对已经审查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
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2. 宝山法律咨询处
2002年华东政法学院毕业后分配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曾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督导科副科长,曾评为上海市十佳公诉人。
2018年辞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职务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3. 上海宝山法院投诉电话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由《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宝山区工伤职工初次伤残鉴定由宝山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由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可以拨打12333咨询。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机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选择具有法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所进行,不能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法释(2001)33号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4. 宝山法律援助热线电话
上海市救助管理二站 63017282 府村路路500号 黄浦区救助管理站 63664478 巡道街路128号 徐汇区救助管理站 34621794 关港路路301号 长宁区救助管理站 52190558 北翟路1444弄77号 静安区救助管理站 62982021 天目中路749弄72号 上海市救助管理站 62048414 蒙自路路430号 普陀区救助管理站 52664610 真南路2201号 虹口区救助管理站 65443174 春生街65号 杨浦区救助管理站 65675720 宁国路76号 闵行区救助管理站 64908699-11 沪闵路1810号 宝山区救助管理站 66860754、66861013 罗店集贤路19号 嘉定区救助管理站 69175231 南翔镇浏翔公路1515号 浦东新区救助管理站 58962567 唐镇顾唐路3078号 金山区救助管理站 57970004 石化六村641号 松江区救助管理站 67728319-109 周星居委会小区 青浦区救助管理站 59729431 青浦区青松路245号 奉贤区救助管理站 57473233 奉贤区南桥镇光明社区文化南路7号 崇明区救助管理站 69678197 崇明区港西镇草港路2800号
5. 宝山区法律义务咨询
上海市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9-03-25,主营业务为:保障公民享受公正平等的司法保护。近年来,坚持“市场导向、自主、重点突破、引领行业”的科技发展战略,加大研发投入,努力突破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抢占市场竞争制高点。
我们坚持以完善到位的化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和好评,在坚持技术的基础上,狠抓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实现了业务的良性发展。
6. 上海宝山法律咨询热线电话号码
针对发生了工伤事故如何维权的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什么是工伤,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中或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工作时受到不良因素的伤害以及职业危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违法犯罪伤亡、醉酒伤亡、自杀等情形无法视为工伤。如果您不是上述三种情况,那么基本可以认为可以是工伤。
其次,发生工伤以后,首先保持冷静,积极与各方沟通。处理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步。
一是,积极学习了解有关法律法规,收集材料做好工伤认定前的准备工作。
二是,对工伤认定有异议的,及时进行申诉。
三是,在康复后,若有残疾影响生活学习的,及时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鉴定。主要是功能障碍及自理障碍方面。
最后,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15日内向省级劳动部门重新鉴定。必要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