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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社团科季洋,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怎么样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27 02:30:31 编辑:上海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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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怎么样

这家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占地面积很大,又是重新翻新过的,现在看上去很现代化,环境也比较优雅安静,很利于患者的康复。

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怎么样

2,中国商业文化艺术研究会

中国商业文化艺术研究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中国商业文化艺术研究会,英文名称:英文:Chinese business Culture and Arts research Association,缩写:CCAA。   第二条 本团体是研究商业文化理论、促进商业文化艺术建设的群众自愿结成的学术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扬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精神,贯彻十二五文化产业的发展政策,团结组织海内外有志于商业文化艺术研究与建设的广大艺术家、科研人员、教学人员和实际工作者,立足基层,面向未来,积极研究与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商业文化艺术,提高全民族的商业文化素质,激发全民族的文化创造力,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动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与社会的和谐进步。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业务指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上海市闸北区阳城路101弄商务局大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挖掘中华民族优秀的商业文化遗产,研究社会主义商业文化艺术理论,构建我国商业文化的理论体系;   (二)举办论坛、研讨会和交流会,普及商业文化艺术思想,提高全民族的商业文化素质;   (三)接受委托,进行商业文化建设成果评审与推广,培育和塑造商业文化品牌企业,推动商业文化创新;   (四)组织开展国内的研究信息交流和国外的考察合作活动,促进我国同世界各国之间商业文化艺术的沟通与融合;   (五)以商业文化引导企业诚信建设,规范社会商业行为,促进整顿、建立并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六)研究商业文化建设的发展规划与方向;   (七)依照有关规定创办报刊、出版书籍和声像作品;   (八)从事咨询服务、信息发布、培训教育、形象策划及国际合作活动,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与行业发展需要举办交易会、展览会等。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艺术、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商业文化艺术研究组织和从事或者支持商业文化艺术研究的企事业单位,各行业热心于商业文化艺术建设并有一定影响的个人;与本会进行学术交流的,经过办理一定手续,可以成为本会的通讯会员。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常务副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产来源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2年4月22日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2]

中国商业文化艺术研究会

3,姓氏文化民间非营利机构关于农村各姓清明祭祖传统找那个部门申报

姓氏文化民间非营利机构关于农村各姓清明祭祖传统,找当地县级政府民政局社团科申报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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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氏文化民间非营利机构关于农村各姓清明祭祖传统找那个部门申报

4,残疾人主题活动总结

残疾人主题活动总结范文(通用6篇)   不知不觉中一个精彩的活动结束了,这段经历可以丰富我们的生活,有了这样的机会,要好好记录下来。你所见过的活动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残疾人主题活动总结范文(通用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残疾人主题活动总结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的通知要求,资兴市人社局联合资兴经济开发区、市扶贫办于5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就业帮扶”活动,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送政策、送服务、送培训、送岗位、送信息,现总结如下:    一、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取得的成果   活动期间,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就业服务平台开展政策宣讲13次,举办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招聘会一场共22家企业参加,提供就业岗位1951个,达成就业意向115人(其中农村贫困残疾人12人)。    二、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基本情况    1、领导重视,认真部署   为了使活动有序开展,专门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了活动的指导思想、援助对象、工作目标和具体实施步骤。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成立了“就业帮扶”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站长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参与到活动中来。为积极开展就业帮扶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资兴市人社局按照《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组织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共同开展“就业帮扶”活动的宣传,通过挂横幅、贴标语、利用网站、简报及上街设宣传咨询台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了解各类就业扶持政策。    3、加大措施,务求实效   活动期间,本着“工作求真务实、对象满意实惠”的理念,以“宣传到位、走访到位、登记到户、帮扶到位”的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基层平台作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多渠道提供优质服务,组织召开有针对性的专场招聘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提供即时的就业岗位援助,为有就业技能培训意愿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提供培训现场报名和政策咨询,为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提供自主创业方面的培训指导。通过改进服务方式、增添服务内容、延长服务时间等措施,不断强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这次“就业帮扶”活动,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不但取得了预想的实际效果,也在全社会营造了关心和支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的良好氛围,为全市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残疾人主题活动总结2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113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于5月20日第28个全国助残日前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就业帮扶,助残圆梦”为主题的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系列活动,经过精心组织和认真实施,专项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残联联合下发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残联关于开展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xx〕121号),两家共同筹划,在5月20日全国助残日共同开展了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周活动。    二、举办全国助残日残疾人专场招聘会   5月20日全国助残日,各地就业服务局联合残疾人联合会在共同举办形式各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专场招聘会,进行了政策咨询、农民工维权、创业贷款发放等活动。全区共举办专场招聘会12场,共有132家企业参会,提供涉及普工、技工、文员、家政和服务等近3000个就业岗位,达成初步就业意向残疾人77人。    三、入户排查摸清底数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残疾证的人员,各地全部进行了入户排查,共走访残疾贫困人2184人,填写了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就业需求登记表,调查其就业状态、就业意愿及培训需求等信息,提供“一对一”帮扶。    四、对有培训意愿的劳动力全覆盖培训   活动期间,各地就业部门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有培训愿望的人员进行摸底调查,下一步针对全区摸底调查的情况将有就业培训愿望的全部推荐参加技能培训,有创业意愿的推荐参加创业培训,特别是针对农村牧区劳动力的特点,推荐参加家庭服务培训,实现对贫困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全覆盖。    五、加强宣传力度,形成共同帮扶的良好局面   充分利用电视台、就业微信公众号以及社区就业工作群微信号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优势,贴近群众,广泛宣传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发放政策宣传资料,使扶贫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街道和社区张贴招聘岗位和培训信息、发放政策宣传册,让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就业扶持政策和用工招聘信息,帮助其选岗应聘,促进就业。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    六、贫困残疾人就业扶贫活动周亮点纷呈   各地在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中都结合各自实际,举办各有特色的活动内容,如:包头市土右旗针对有培训愿望的43名残疾人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扶贫招聘会现场为这43位残疾人颁发病人陪护结业证书,招聘会上8家国家级就业扶贫基地专门为就业扶贫对象拿出就业岗位吸纳就业,现场达成就业意向89人,其中残疾人9人。赤峰市红山区将每年的5、6月定为精准扶贫月,并开展扶贫月招聘活动。在20xx年扶贫月活动中,共邀请200余家单位参加,分行业、分种类开展招聘活动,提供保洁、家政、保安等上千个就业岗位,为广大求职者特别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供更多的选择,建立起帮扶贫困残疾人就业的长效机制;乌海市及时与企业联系沟通,获取最新的空岗信息,有针对性的筛查出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整理汇总成表。活动期间,收集空岗信息763条,其中针对残疾人的岗位信息23条。指派专人,联合区残联工作人员,一同入户,一对一开展政策宣传、就业需求登记和送岗位活动。活动期间,发放宣传资料31份,为11名贫困残疾人推荐了保洁、保安、下夜等岗位,2名贫困残疾人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兴安盟盟就业局和残联共同举办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都不能少”的主题招聘活动。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虽然活动期间人社和残联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年龄偏大、文化水平整体偏低,技能不足,由于身体原因,帮扶难度依然较大。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人社部和中国残联的统一安排,发挥人社、残联的合力,继续开展行之有效的活动,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共同将内蒙古自治区残联劳动力就业工作提升到更好水平,同时发挥企业吸纳特别是家庭服务业、自主创业、电子商务等新型就业方式,广泛困难劳动力就业。   残疾人主题活动总结3   为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友爱、互助、融合、共享的理念和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增进广大师生对残疾儿童重视和了解,不断提高残疾儿童权益保护的认知水平,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残疾儿童的社会氛围,有效促进残疾儿童保护工作健康发展。根据《xx区关于开展第xx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和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爱心助残”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xx小学各班开展“推进残疾预防健康成就小康”主题班会。现就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各班班主任老师首先给学生介绍助残日是全国残疾人的节日。紧接着,号召同学们关爱残疾人,如先天因素的残疾人,对他们的关爱应体现在救助、帮扶上。然后,各班观看了《篮球女孩》等微视频。最后,班主任还着重给学生们讲解了预防残疾的相关知识,教育学生生活中应做到技术预防与观念预防接轨。从出生缺陷、发育障碍、慢性疫病、生产事故、精神疾病等方面控制致残风险。让学生们树立预防残疾意识,从检查身体,健康生活开始的观念。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孤残儿童因其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缺陷,成为儿童中需要特别关爱和特殊照顾的弱势群体。此次班会课的召开,有效形成xx小学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xx教师和学生对残疾人的尊重与关爱,同时也激励残疾学生自强、自理、自尊、自爱。有效促进全校助残意识的形成,进一步推进构建和谐校园!   残疾人主题活动总结4   “萤火虫、萤火虫,慢慢飞。夏夜里,夏夜里,风轻吹。怕黑的孩子安心睡吧,让萤火虫给你一点光。燃烧小小的身影在夜晚,为夜路的旅人照亮方向。短暂的生命,努力的发光,让黑暗的世界,充满希望”当这首甜美又略带淡淡忧伤的歌曲再次在我耳边响起时,我又不由自主的想起11月底去光华残疾人小学的点点滴滴!   《萤火虫》唱出了光华小学学生的心声,他们就像那夏夜里的萤火虫,虽然身在黑暗,但他们在黑暗里努力发光,绽放属于他们自己的精彩;他们很坚强然而也很脆弱,需要他人更多的关心和尊重。在帮助他们的同时我们学到很多很多,感受许多许多感动!~   11月29号中午,我们小师协会和汽车,纸韵社团出发了。一路上许多社团成员有些担心,以前他们没有接触过智障儿童,不知道到时该咋办,虽然准备了一些小游戏和课程,但心里还是没底。光华小学没有想象中那么大,人员那么多,但布置地很精致。许多新社员第一眼见到那些小学生时,本能的有些害怕,或许就是因为他们的不同一般吧。或许社会上有些人会凭感觉看不起或者轻视他们。小时候,不懂事,我和伙伴们还欺负嘲笑过一个智障儿童,我们以为他不会明白。其实他也是有感觉的,他很难过地走开了,留下一群大笑的我们后来,我知道了人们彼此间的尊重。理智告诉我他们应该被尊重,并且应该得到更多的关心和爱护。然而一腔热血的我们不知该从何下手,学校的老师告诉我们,我们最重要的职责是看好他们,陪他们玩。   最初时我们许多人本以为这些孩子不易亲近,但后来发现这些孩子一点也不认生,他们非常热情,志愿者一进教室就拉着一起玩玩具,做游戏。当我们发给他们大白兔奶糖时,很多孩子竟然先拨下来给志愿者吃。我想,虽然他们在生理上是有缺陷的,但是他们在道德品质上是很完善的人!   在生活课上,孩子们用灵巧的双手精心制作了一件件精美的物品,把校园布置得整洁美丽,让我们忘记了他们是一群残疾儿童;在教室里,我们看到了一个个可爱的小朋友,在跟着大姐姐、大哥哥认真地学说话,因为听力有问题,每发一个声音,都要付出非常艰辛的努力。在活动中我们陪孩子玩了很多游戏,如“跳圈圈”,“钻桥洞”,“扔铅球”,并且给他们拍照片,出板报,虽然是很简单的游戏,但是却让孩子获得很多快乐。每当我们对他们竖起大拇指时,他们的脸上总是洋溢着欢乐的表情,原来赞美可以如此有力量!或许我们不该吝啬我们的赞美,尤其是对残障的人。学校的老师说孩子们很久没有这么开心了!虽然累出了一身汗,但是看到孩子们的笑脸,我们都觉得这一切似乎都很值得!   为了让社会对残疾人小学多一份关注,光华小学和大学生及许多社会团体在11月28日在光华小学举行了义工联盟成立大会,众多政府企业派代表参加,常州电视台全程拍摄。在会上我校小师协会会长曹晓峰代表常州的大学生发言,呼吁大学生对残疾人小学多一份关注和尊重!   在大会后,光华小学进行了会操比赛,比赛过程中虽然有些孩子由于肌肉萎缩等原因手脚不便,但仍然坚持跟在老师后面认真地完成每一个动作!这一切博得了在场的很多家长老师的掌声!而后众多大学生志愿者参与了孩子们的互动游戏中,看到参赛孩子专心致志的比赛场景,看到围观孩子大声呼喊着加油,我不由有点想哭,他们是一群脆弱的孩子,但也是一群坚强的孩子!   我想我们每个同学都应该感到无比的幸福:因为我们有美丽的校园,有和蔼可亲的老师;因为在我们的身边,有许多好心人一直在关心着我们,帮助着我们,我们同学中就有许多同学获得过别人的帮助;更重要的是,我们都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能感受大自然的美丽与神奇,可不是吗?我们能用眼睛饱览多彩的世界,我们能用耳朵欣赏美妙的音乐,我们能用甜美的嗓音说话、唱歌,我们能快乐地游戏,尽情地玩耍。而这些孩子生理上的缺陷使得他们无法像正常人一样享受这一切,这时我想我们能做的就是尽全力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当我们给予能给别人送去帮助的同时也给自己带来一份快乐,是一种善良,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精神,相信我们每个大学生都有一颗善良的心,能无私地帮助我们身边的残疾儿童,尤其是曾经获得过帮助的同学,更能踊跃地帮助残疾儿童,给他们送去阳光和快乐。   我坚信:他们是一群脆弱的孩子,但他们更是一群坚强的,需要尊重的孩子!   20xx年12月2日上午,神仙树社区工作人员带领残疾人参加了在新能日间照料中心举办的国际残疾人日活动。   活动上,街道办事处残联领导讲了话,祝残疾人朋友们节日快乐,鼓励大家发扬自强、自立、自信、自爱的“四字精神”,多参加社区举办的各类社会文化活动。   之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也给大家讲解了许多冬季养生、康复等医疗康复知识,向大家推荐了用食物补充钙质的好方法,就是用黄豆炖骨头。陈医生他们还带领大家参观和体验了新的康复器具。   活动结束后,残疾人朋友们还得到了一份小礼品。   残疾人主题活动总结5   为进一步普及新生儿听力筛查,做好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极大地促进了我区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爱耳、护耳意识、有效地减少了听力残疾的发生。按照市联部署,区残联紧紧围绕“康复从发现开始——大力推广新生儿听力筛查”这一主题,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区残联认真贯彻落实市残联的文件精神要求,严格按照市残联《关于开展第xx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的安排部署,向乡镇、街道办下发了活动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办残联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宣传教育。    二、部门配合,提高爱耳意识。   区残联协调有关部门在“爱耳日”当天积极开展义诊活动,对新生儿及在校小学生进行了听力筛查,据统计参加本次筛查人数达180名(其中:新生儿18名);在区残联设宣传点,散发宣传单2000张,张贴大字块横幅标语12条、展板1个。利用乡村广播,发布“爱耳日”活动消息,传播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相关知识。   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和普及了新生儿听力健康的科学知识;加强了新生儿听力损伤与耳聋的防治、康复;提高了全民爱耳护耳的意识;倡导了“听力健康从早抓起——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的理念;推动了防聋治聋工作的开展;同时,对于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关爱听力与言语残疾人群,推动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残疾人主题活动总结6   xx年11月25日,在国际残疾人日即将到来之际,房山区民政局开展第二届“扶残助学献爱心”暨庆祝国际残疾人日活动。市民政局区县办主任何xx、区民政局局长王xx以及局领导刘xx、王xx出席活动,并共同为我区10名社会福利企业困难残疾职工家庭的大学生每人发放8000元“慈善助学款”。    一、领导重视,精心布置国际残疾人日活动   今年国际残疾人日到来之际,丁字湾街道于12月1日召开残联工作会议,专题讨论国际残疾人日活动方案。街道工委副书记谢定伟作了工作部署,对开展好此次活动提出要求,希望街道残联把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切合主题,让残疾朋友充分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爱,憧憬梦想,增强自信心,为和谐街道作出努力。    二、针对今年国际残疾人日主题,开展活动   今年国际残疾人日主题“关心帮助残疾人,实现美好中国梦”。街道利用国际残疾人日开展活动为契机,以区残联的文件精神为指导,一连三天开展国际残疾人日活动,陆续开展惠残政策宣传,慰问贫困残疾人生活物资、鼓励推荐残疾人就业、赠送残疾人辅助器具等一系列以帮扶贫困为主题的活动。   (一)结合群众路线的深入开展,下村走访勤宣传重调查   国际残疾人日期间,街道残联理事长、专职委员结合践行群众路线的开展,下村走访贫困残疾人户,宣传惠残政策,嘘寒问暖,做好访问笔记,了解残疾人家庭真实需求。陪同区残联领导专程走访自主创业佘世雄户,调研他创建的集种养殖为主业的“恩庭养殖园”,鼓励他开拓思路,整合资源,利用政策优势做大做强创业项目。通过自己的努力,政府的扶持走出一条辉煌的创业之路,为残疾人创业树立榜样。   (二)真心帮扶,传递温暖,上门慰问贫困残疾人   11月29日和30日两天,在街道工委的大力支持下,以每户慰问200元生活物资的标准,为全街道30户残疾人家庭上门进行了慰问。所到之处,无论是残疾人还是他们的邻居都是交口称赞,都说社会进步了对残疾人很关心。翻身垸村的肢体残疾人周立新家庭贫困,当残联的工作人员把植物油,米、洗衣粉、面条等生活物资送到他家里。访问过程中发现他的妻子也是个残疾人,因为妻子的户口问题没有解决,暂时没有享受到“一户多残”政策,当时就和村干部商议想办法要帮他理顺户口问题。周立新很受感动,当即热泪盈眶,连声说感谢党和政府。   (三)赠送辅助器具,为残疾人生活提质   为了帮助残疾人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减轻家庭负担,解决他们出行难的问题。街道残联发动各村(社区)专职委员,早在国际残疾人日之前对辅具需求的残疾人进行摸底。5月21日将区残联派发乡镇的8件辅助器具赠送给最迫切需要的残疾人,切实地帮助他们。翻身垸村的杨念杰早年被麻石砸断了大腿,近年来身体更为不便,街道残联把轮椅送到他家里,杨念杰兴奋地转动轮椅,觉得比平时方便了很多,由衷地感谢残联组织的关爱。   (四)组织残疾人举行“唱出激情,憧憬梦想”卡拉ok赛   为了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焕发残疾人精神面貌,树立残疾人自信心。街道残联精心组织街道范围内有歌唱爱好的残疾人举行卡拉ok赛。10多位残疾朋友参赛,有的唱得雄浑高亢,有的唱得低徊婉转,较好地演绎出了歌曲内涵。    三、国际残疾人日活动的意义   此次国际残疾人日活动的开展,营造出了全街道扶残助的良好氛围。共计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40余户,赠送轮椅4台、坐便椅4把,成功举行残疾人唱歌比赛。活动的开展形式多样,精彩纷逞,对唤起全街道关心帮扶残疾人这个弱势群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后的国际残疾人日,街道残联将努力争取各界支持,早作谋划,充分准备,把国际残疾人日活动开展得更好。 ;

5,泉州市民政局社团管理科科长是谁

林扑生
杜朴生
李露薇
林朴生
杜朴生
林扑生

6,民政局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报告

洪民发[2014]107号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班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县委《关于强化基层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洪发〔2014〕7号)等文件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现结合民政局工作实际,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印发你们,希认真对照执行。 2014年7月30日县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根据县委《关于强化基层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洪发〔2014〕7号)等文件精神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要求,结合民政局工作实际,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李大洋(局长、党组副书记、局党总支书记):主持局全面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局属各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同志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建立健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听取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领导干部和局属各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党员领导干部和局属各党支部及其主要负责同志,实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定责到岗,分别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将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主体。  (二)建立健全全系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局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民政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研究制订民政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全系统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五项权力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全系统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全局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领导、组织和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纪检组)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两个责任”清单管理、约谈谈话、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分管条线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局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处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报告事项的核查,严查报告不实问题。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系统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党员领导干部、局属各党支部负责同志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七)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在每年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孙 斌(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对其所分管负责的计划财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软环境和效能建设、政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建设、退伍安置及技能培训、军休干部和职工安置及管理、优待抚恤及优抚事业单位管理、复退军人安置和解困及稳定、企业帮办、挂钩帮扶、安全生产等业务工作,以及分管的局办公室、优抚和安置科、军休所、城南陵园、复退军人工作专门办、招商办等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县纪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所分工负责的业务工作和分管科室及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细化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好分管科室负责人及局属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督促分管科室及局属单位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退伍安置及技能培训、军休干部和职工安置及管理、优待抚恤及优抚事业单位管理、复退军人安置和解困及稳定、企业帮办、挂钩帮扶等业务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部门、单位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民政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对分管条线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部门、单位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纪检组)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的部门、单位“两个责任”清单管理、约谈谈话、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七)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督促局机关支部和分管部门、单位在每年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局党组和纪检组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赵建学(副局长、机关老龄支部书记):对其所分管负责的救灾救济、救灾捐赠、社会救助、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福彩发行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计划生育、妇女儿童等业务工作,以及分管的救灾和社会救助科、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科、老龄党支部等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县纪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和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和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的科室和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和党支部的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所分工负责的业务工作、分管科室和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细化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好分管科室和党支部负责人的职责和任务分工,督促分管科室和党支部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福彩发行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计划生育、妇女儿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民政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老龄支部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和老龄支部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纪检组)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的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约谈谈话、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七)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督促老龄党支部分管科室在每年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局党组和纪检组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石学元(副局长):对其所分管负责的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建设、社会福利企业管理、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慈善事业发展、孤儿和残疾人权益保护、城市“三无”人员救助、社会捐助、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等工作,以及分管负责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救助站、殡管所、殡仪馆、越城公墓等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县纪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和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的科室和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的科室和局属单位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所分工负责的业务工作、分管科室和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细化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好分管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的职责和任务分工,督促分管科室和局属单位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分管科室和局属单位的作风、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和局属单位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建设、社会福利企业管理、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慈善事业发展、孤儿和残疾人权益保护、城市“三无”人员救助、社会捐助、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等业务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和局属单位的作风、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行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民政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能敢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及局属单位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及局属单位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局属单位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纪检组)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的科室和局属单位“两个责任”清单管理、约谈谈话、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及局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及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七)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督促殡仪馆党支部、越城公墓党支部和分管科室及局属单位在每年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局党组和纪检组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孙明智(县双拥办主任):对其所分管负责的双拥工作、民政宣传工作、民政系统政法和综治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文明创建、工会建设、责任目标管理、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老干部管理和老龄等业务工作,以及分管的双拥办、老龄工作科等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职责清单如下:  (一)落实县纪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分管科室和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分管科室的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所分工负责的业务工作和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细化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好分管科室负责人的职责和任务分工,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双拥工作、政法和综治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文明创建、工会建设、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老干部管理和老龄等业务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分管科室的作风和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三)全面落实民政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对分管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权力运行情况和“三重一大”权力项目的监管;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纪检组)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四)建立并落实分管的科室“两个责任”清单管理、约谈谈话、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带头并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度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六)坚持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认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七)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督促老干部党支部和分管科室在每年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局党组和纪检组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二、保障措施  (一)切实履行好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民政各项工作中,做到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抓好全系统和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切实履行好局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责任,局纪检组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责任,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全县民政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和明确的责任清单实行问责,严肃追究分管领导责任。

7,听说有个节能工程师的行业证书有了解的吗

了解过,要获取该证书需要通过上海市节能工程技术协会的培训和考核。该协会是经上海市民政局、社团管理局批准,依法成立的专业性社会团体法人。重点开展会员企业的“节能工程技术”等级评价工作和长三角紧缺人才“节能工程师”及 “能源管理师”的岗位资格培训工作。

8,上海市民政局的人员编制

上海市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2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6名,正副处级领导职数41名。非领导职数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核定。
到川沙地铁站坐地铁2号线,在南京东路站下车,3号口出,走400米左右到江西中路215号上海市民政局

9,上海民政局海市民政局等单位出台的本市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工作

关于调整本市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沪民优发〔2006〕20号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4〕334号)的规定,经研究,对本市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作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机关工作人员因公牺牲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其牺牲前的40个月工资计发。   按上述标准执行后,本市原因公牺牲人员可增发30个月工资的规定继续执行。   二、本市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病故的,其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其病故前20个月工资计发。   三、2006年6月30日前因公牺牲或病故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仍按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项目的通知》(沪民优发〔1998〕20号)的规定执行;2006年7月1日后因公牺牲或病故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中的国家基本工资按工改后的新工资标准执行,其他计发项目暂按沪民优发〔1998〕20号文的规定执行。   四、调整本市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所需经费,按原经费渠道列支。   五、本市事业单位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本《通知》从20004年10月1日起执行。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人事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九月一日
支持一下感觉挺不错的

10,上海市经济适用房申请7种不诚信立即出局

继廉租房申请户纳入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后,近日启动的上海市经济适用房申请,其申报者也将纳入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的范畴。记者19日获悉,上海市民政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近日出台《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明确界定了核对终止的7种“不诚信”。 根据《实施细则》,核对终止的七种“不诚信”状况包括: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或者人均财产超过准入限额;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与申请材料填写的不相符合,金额超过5000元,含5000元;人均财产与申请材料填写的不相符合,价值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或拥有机动车辆、非居住类房屋未申报;银行账户数多于申请材料填写的账户数;证券账户数多于申请材料填写的账户数;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与申请材料填写的情况不相符合;申报期间有转移财产嫌疑,以及需要重新确认的其他状况。 记者从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了解到,即使在发现申请家庭申报和实际收入存在较大差异时,受理中心也不会简单认定申请家庭虚假申报,而是向申请人提供重新确认的机会,并同时向申请人重申相关诚信规定以及违反的后果。为此,专门设置了不超过60个工作日的“延期核对期限”。 据介绍,市民政局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在试运行中已为房管部门出具9197份核对报告,作为审批上海市经济适用房申请依据,其中发现3226户家庭申报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通过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科学核对,已为公共财政节省资金约2400余万元。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整个核对系统不是“有错推论”,而是建立在社会保障项目申请人“诚信认同”的基础上。核对系统作为一个记录个人信用的重要载体,申请人(包括单位)提供的有关证明应真实可靠,并做出信用承诺。因此,核对程序的全过程,其实是不断强化诚信意识的过程。
文章TAG:上海市民政局社团科季洋上海上海市上海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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