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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的法律规定,加班费规定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29 11:29:39 编辑:好学习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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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班费规定

汗,你8小时的班,你加班8小时就算一天,12小时的12小时的班也算一天,你8小时的常班加12小时的班就算4小时半天,如果假期5.1应该放假的加班我们就安百分之300算,过年更高!

加班费规定

2,劳动法对加班工资的规定

你好,(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加班应该有加班工资,若不支付,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法对加班工资的规定

3,加班费发放的规定

1.不可以,这是法律规定的,工资组成基本包括岗位工资/奖金/加班费。2.《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国家规定节日,加班是必须发放的。不需要达到多少个小时。只是要看你们单位的福利咯。。我一个月加n天都没加班工资,只有不工作要减工资。
你可以向劳工委员会之类的劳工组织提出投诉呢,你要是老板那样是违法的,有逃避国家税收嫌疑,劝你别动这脑筋了,如果是打工者

加班费发放的规定

4,加班费的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5,加班工资如何规定职工加班费的基数是多少

一、加班费支付标准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费计算基数  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第一条规定,加班费“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系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
根据现行的劳动法和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所有企事业单位每周实行5天工作制(周六周是休息日),正常工作日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出8个小时,如超出的加班小时必需额外支付加班费,同时法律还规定,正常工作日的加班费必需按正常工作中工资的1.5倍计算,休息日要按2倍计算,法定节假日如需加班则要按3倍来计算!因此现在大多数企业的加班费计算都大相径庭(也有个别黑心企业是按当地的最低小时加班费来支付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本底薪/月工作日/天工作小时)*1.5倍=正常工作日加班费 (基本底薪/月工作日/天工作小时)*2倍=休息日(周六周日)加班费 (基本底薪/月工作日/天工作小时)*3倍=法定假日加班费 楼主底薪1000元,则每小时加班费计算如下: 正常工作日加班费=(1000/20.92/8)*1.5=8.692715(元/小时) 休息日加班费=(1000/20.92/8)*2=11.95029(元/小时) 法定假日加班费=(1000/20.92/8)*3=17.92543(元/小时) 上边计算公式的所用到的系数20.92是指:(一年365天-法定节假日11天)/12个月=月工作日20.92天!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6,劳动合同法中是怎样规定加班费的

《劳动合同法》中并未对加班费进行规定。关于加班费,在以下法律法规中有相关的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二、关于加班加点的工资支付问题 1.《规定》第十三条第(一)、(二)、(三)款规定的在符合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制度工时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及安排休息日和法定休假节日工作应支付的工资,是根据加班加点的多少,以劳动合同确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的一定倍数所支付的劳动报酬,即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均应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150%、200%的工资;安排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中并未对加班费进行规定。关于加班费,在以下法律法规中有相关的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7,加班费是怎么样规定的

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300的工资报酬。 详细的解释一下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150的工资报酬。这个比如说,你们单位规定是一天8小时工作制,如果超出了这个标准工作时间的就算加班,那超出的这部分就应该支付不低于百分之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20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就是说的周末,如果周末你们公司安排劳动者上班的,你们公司可以给周末上班的人员补休,如果劳动者同意的可以补休,如果不能补休的就应该支付不低于百分之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3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比如说春节、国庆节、劳动局、清明节等,法定的节假日安排劳动者上班的,至少支付百分之300的工资报酬。 另外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的规定。如果你们单位因为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应该和劳动者协商,因为加班需要占用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只有劳动者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你们就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而且加班时间长度必须符合《劳动法》的限制性规定。这个具体我不说了,你可以看一下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假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双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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