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公司和你在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就是5000元,不管试用期还是转正,都是5000元,这样也是符合法律的。二、如果试用期工资和合同约定工资一致,都是4600元,那么你们公司为了留住你,所以说转正后答应给你加200-500元,这种情况属于公司的加薪行为,不属于试用期与转正工资之间的关系。
看到很多人吐槽,说工资低,说加班时间久,还有很多说自己赚多少钱不进工厂怎么样的,什么都有人说。现在我说说自己的看法,打工或做老板都好,首先要尊重个个职业,因为是个个职业组成各种产业链,缺少哪一个都不行,不要去践踏任何职业,你们看环卫工,如果人人觉得太脏,太累,还要晒太阳,没人干,那这个社会就成垃圾堆了,特别是有些人因生活压力,不得不干比较累的工作,而且工资也低的,请大家不要去嘲笑和另类的眼神看他们,在此我希望大家尊重每个职业,因为他们却一不可,
2、深圳的工资一般都是多少?
这个得以行业为大前提了。像我16年大学毕业来到深圳,在学校签了一家深圳这边的公司(技术人员方面发展的储备干部),上班后天天开铣床,周六加班,还得倒班到手4000来块,天天机械的重复着,干了3个月,没进一步的工作安排。后面就果断换了,在一家旋挖机制造厂做设计,(其实也就是出出图,小改,毕竟都是成熟的产品)工资也就4000来块,
3、公司转正工资是试用期工资加200元到500元,是否合理?
您好,这个需要看公司当初是如何和你谈的。首先,我们要先了解一下几点,一、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也就是说,如果公司给你定的工资是5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4000元,那是不是意味着转正一定要加工资呢?当然不是。二、上面这一条的规定只是对试用期工资做了一个法律上的约束,是相当于合同约定工资而言,但不代表试用期工资一定就要比转正工资低,
比如说公司和你在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就是5000元,不管试用期还是转正,都是5000元,这样也是符合法律的。基于以上的解释,那么转正工资加200-500元是否合理?一、如果公司实行的试用期工资为合同约定工资的80%,那么按照试用期加200-500来算,你的合同约定工资最低应该是1000-2500元,试用期工资最低在800-2000元,那么你的合同约定工资只要高于这个数就合法,
您的工资是4600元,那公司做法就是合法的。从常理角度分析,应该您不属于这种情况,二、如果试用期工资和合同约定工资一致,都是4600元,那么你们公司为了留住你,所以说转正后答应给你加200-500元,这种情况属于公司的加薪行为,不属于试用期与转正工资之间的关系,所以这种情况,你们公司是合法的,至于觉得加的太少不合理,那不是法律受理范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