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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官网,武汉市公积金中心上班时间是各个中心的地点在哪里

来源:整理 时间:2022-09-16 06:35:42 编辑:武汉本地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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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市公积金中心上班时间是各个中心的地点在哪里

你好,你可以直接登录“武汉公积金官网”,在以下两个地方可以查看到(各中心地点可以点击下图中的各区域,会显示出来)。

武汉市公积金中心上班时间是各个中心的地点在哪里

2,武汉个人公积金账号怎么查询

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 00:00 / 01:1970% 快捷键说明 空格: 播放 / 暂停Esc: 退出全屏 ↑: 音量提高10% ↓: 音量降低10% →: 单次快进5秒 ←: 单次快退5秒按住此处可拖拽 不再出现 可在播放器设置中重新打开小窗播放快捷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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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湖北武汉公积金官网

  你好:  武汉公积金查询要先注册。再查询。先打开武汉住房公积金网,右边点击“个人公积金注册和查询”。请参考:  个人公积金余额查询  用户名:  密 码:  友情提示:1、职工查询个人公积金余额和明细前必须进行注册。 2、如果您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点击“用户注册”按钮重新注册。 3、注册完毕后返回查询登陆界面,输入用户名和查询密码登录。4、注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打电话027-513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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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请问谁能告诉我武汉公积金地址及咨询电话谢谢啊急

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芦沟桥路1号 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卢沟桥路 电话: 027-82717453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96345

5,武汉住房公积网上金怎么查询

上武汉公积金网查询,网址:http://www.whgjj.cn/点开页面就可以看到个人公积金余额查询的栏目,输入你的公积金账号和密码就行了。我记得第一次的密码好像是身份证的后6位,但不太确定了,最好你问问单位办公积金账号的专人。 第一次查询需要先注册,点新用户注册,按提示来就好。

6,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

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芦沟桥路1号 公积金委托贷款受理网点 http://www.whgjj.cn/html/grdk/index4.htm
青山区的在建设四路12号
磁铁是这样形成的?
http://www.whgjj.cn/html/grdk/index4.htm

7,武汉公积金卡号该怎么去进行查询

住房公积金有两个帐号:一个是为你缴纳公积金的企、事业单位的公积金帐号,另一个是在这个帐号下的你个人的公积金帐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每个拥有住房公积金帐号的缴纳人办理过个人公积金帐号查询卡,类似于银行存折(但不能提现)。按规定由缴纳单位发给个人。单位的公积金帐号可在缴费单位的财务部门或劳资人事部门查询。单位办理的时候公积金中心会打印个人帐号的,所以问单位就行了。如果已经停了,那带着身份证去公积金中心查下吧。如果没办理过,那就没有。

8,武汉市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是怎样调整的

新规主要涉及,在员工基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的基础上,增加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时间及缴存帐户余额等技术标准,分别对新参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以参缴6个月以上的职工,以及由异地调到武汉市的职工,实施不同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审核方式。 这次政策调整之后对贷款比例也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购买首套住房且为一手房,包含商品房、集资房和经济适用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米含90平米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8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以上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对于购买二手房所购的房屋,时间不同,也有不同的规定,所购的房屋的建成时间在十年含十年、十年到20年含有21年、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率分别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70%、60%和50%。还有一个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住房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0平米以下规定的,贷款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40%。

9,武汉公积金账号怎么查

第一、登陆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网站:http://www.whgjj.cn/第二、如果是个人查询,请点击“网上政务”链接,进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首页,个人查询链接在右侧,如下图:第三、 点击“进入查询及注册页面”然后进入登录页面。注意事项: 1、职工查询个人公积金余额和明细前必须进行注册。  2、如果您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请点击“用户注册”按钮重新注册。  3、注册完毕后返回查询登陆界面,输入用户名和查询密码登录。  4、注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打电话12329。参考资料:http://www.whgjj.cn/

10,武汉建行公积金流程是否正规

你应该是武汉本地户口吧?本地户口的话是的,需要离职之后一段时间不在缴纳才能提取如果是外地户口的话,离职之后就可以销户提取
建行公积金贷款 建行公积金贷款是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建造各类型住房时,建设银行接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向借款人提供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建行公积金贷款有以下几个步骤: 1.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建设银行负责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 2.签订合同。借款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建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选用委托扣款方式的借款人须在建设银行开立龙卡或储蓄账户。 3.抵押登记和保险。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建设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合同公证及住房保险等手续。 4.支用款项。建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并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人售房款专用账户或其他指定账户内。 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委托建设银行分期扣款或到建设银行柜面,按期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6.合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借款人可向建设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部门提出变更借款期限、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等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记证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等手续。

11,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进度查询怎么查

公积金贷款进度查询办法包括:拨打公积金热线查询,公积金官网查询,贷款行网银查询。公积金贷款进度查询办法:1、拨打公积金热线查询:借款人可拨打公积金全国统一热线12329,按照提示输入公积金账号和密码,即可进行语音自助查询。2、公积金官网查询: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上的“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进入查询页面,输入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3、贷款行网银查询:借款人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上银行。借款人在网上银行信息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栏目即可查询。此回答由康波财经提供,康波财经专注于财经热点事件解读、财经知识科普,奉守专业、追求有趣,做百姓看得懂的财经内容,用生动多样的方式传递财经价值。希望这个回答对您有帮助。

12,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您好,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贷款额度:(20130305增加)按照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则,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按以下4项限额标准计算后取最小值:1.不高于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2.不高于规定的贷款最高比例。(1)购买首套住房且为一手房(含商品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总价的8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总价的70%。购买二手房,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内,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2)购买第二套住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40%。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个人资料: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房屋建审资料: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首先要问清楚开发商的项目按揭银行情况,问清楼盘“五证”是否齐全、能不能给自己提供相关手续等。假如开发商虽然“五证”齐全但不给购房者提供,也不可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在法定退休年龄内,贷款年限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额最多不超过40万元,贷款额在30万元以内的,借款职工可以向接受委托的银行直接申请,30-40万元,必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13,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还款压力,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委托扣划还贷”)是指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及其配偶提出扣划本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归还其公积金贷款的委托,在签订《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授权书》(以下简称《委托授权书》)后,由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接受借款人及其配偶(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每月或每年扣划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直接归还其公积金贷款。第三条 公积金中心负责委托扣划还贷的管理;公积金缴存开户银行(以下简称“缴存银行”)负责受理委托扣划还贷信息登记、公积金存款账户信息验证、委托授权书签订、委托扣划还贷授权变更、委托扣划还贷授权终止等业务。第二章 委托扣划还贷办理对象、申请条件和方式第四条 委托扣划还贷办理对象在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有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第五条 委托扣划还贷申请条件(一)委托人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未进入集中托管或冻结、销户状态;(二)与贷款银行约定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储蓄还款账户,经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公积金系统”)成功扣划还贷1次以上。第六条 委托扣划还贷方式委托扣划还贷分为逐月扣划还贷和逐年扣划还贷两种方式。(一)逐月扣划还贷:公积金中心依据《委托授权书》的委托,于每月20日自动扣划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归还当月应还公积金贷款本息额。(二)逐年扣划还贷:公积金中心依据《委托授权书》的委托,每年1次按指定时间自动扣划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用于提前部分归还或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在选择逐年扣划还贷的同时,委托人必须选择降低月还款额或缩短贷款期限,每月仍需用自有资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应还本息额。(三)借款人及其配偶选择委托扣划还贷方式必须一致。第三章 委托扣划还贷执行、条件和规定第七条 委托扣划还贷扣划执行时间(一)逐月扣划还贷方式的执行时间为每月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约定日后的首个工作日)。(二)逐年扣划还贷方式的执行时间为委托人指定的每年扣划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约定日后的首个工作日)。首次扣划还贷时间必须指定在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6个月后。此后每年相同日期执行委托扣划还贷,直至贷款结清。(三)委托扣划还贷执行时间只在约定扣划日期进行,其他时间不对公积金存款账户执行扣划还贷。(四)为保证次月正常还款,委托人应于指定扣划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后的2个工作日内到贷款银行查询扣划还款情况,在确认扣划还贷成功后,由贷款银行打印新的还款计划。第八条 委托扣划还贷扣划金额(一)委托扣划还贷应扣金额逐月扣划还贷方式,按执行扣划时的当月应还本息(含逾期款项)生成应扣金额。逐年扣划还贷方式,按执行扣划时结清贷款应还本息生成应扣金额。(二)委托扣划还贷可扣金额可扣金额为执行委托扣划还贷时委托人公积金存款账户余额大于约定保留额的部分。(三)委托扣划还贷实扣金额当可扣金额≥应扣金额时,实扣金额=应扣金额;当可扣金额<应扣金额时,实扣金额=可扣金额。第九条 委托扣划还贷执行条件和规定(一)实施委托扣划还贷期间,委托人的公积金存款账户已转为集中托管或冻结的,则停止执行扣划。(二)委托扣划还贷的扣款顺序依次为:借款人公积金存款账户、借款人配偶公积金存款账户、借款人银行储蓄还款账户。如公积金存款账户扣划还贷金额已还清当月应还本息,则当月不再对银行储蓄还款账户进行扣划。(三)委托扣划还贷的还款顺序依次为:罚息、逾期利息、逾期本金、本期利息、本期本金、提前还款。逾期本息按期次顺序归还。(四)逐月扣划还贷:委托人签订《委托授权书》(此后签订了《委托授权变更书》的,以签订《委托授权变更书》的时间为准)时,月缴存额6倍的金额作为约定保留额,其余金额可用于逐月扣划还贷。当委托人的公积金存款账户余额少于约定保留额时,则暂停执行该账户的逐月扣划还贷。(五)逐年扣划还贷:委托人公积金存款账户中应保留不少于100元的金额,超出100元金额的部分可用于逐年扣划还贷。当委托人的公积金存款账户少于100元时,则暂停执行该账户的逐年扣划还贷。(六)委托人每月应关注并查询本人公积金存款账户的金额是否符合逐月扣划还贷的规定。当公积金存款账户可扣金额不足以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或公积金存款账户被集中托管、冻结导致不能执行扣划时,委托人应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应还款额以现金方式存入与贷款银行约定的银行储蓄还款账户内,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否则委托人自行承担逾期违约责任。第四章 委托扣划还贷的办理程序第十条 办理委托扣划还贷时须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约定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储蓄还款存折(卡);(三)《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第十一条 委托扣划还贷办理程序(一)至缴存银行领取填写申请表委托人可到缴存银行咨询并领取《申请表》或登陆武汉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申请表》。据实填写相关信息。(二)至委托人单位验证账户信息委托人将填写的《申请表》交其所在单位,由单位填写验证委托人身份证号、公积金存款账号后,加盖单位公积金预留银行印鉴,以证明委托人公积金存款账户信息的真实准确。(三)至缴存银行办理委托扣划缴存银行登记委托扣划还贷信息。登记成功后打印回执,经委托人本人核实无误签字后,缴存银行经办人签字、加盖业务章。缴存银行办理委托扣划还贷授权,打印《委托扣划公积金还贷授权书》,交委托人签字盖印。第十二条 当借款人由未婚变为已婚或再婚后配偶信息发生变化时,其配偶的公积金存款可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在办理委托扣划还贷前,借款人及其配偶应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共同前往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信息变更。如借款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出具同意其配偶办理信息变更的书面授权委托,待贷款信息变更后再按委托扣划还贷流程办理相关手续。第五章 委托扣划还贷授权变更第十三条 委托扣划还贷授权变更是指已签订《委托授权书》的委托人申请对原《委托授权书》中的委托扣划还贷方式或首次扣划日期进行变更,并签订《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还贷授权变更书》(以下简称《委托授权变更书》)。第十四条 签订《委托授权变更书》的时间可以为委托扣划还贷授权当日或距前次《委托授权书》签订之日起间隔6个月以上。委托人夫妻双方均签订《委托授权书》的,以先签订《委托授权书》的时间为准。《委托授权变更书》生效后,即按相应的委托扣划还贷方式的条件和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委托人一方签订《委托授权书》的,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缴存银行办理委托授权变更,签订《委托授权变更书》。第十六条 委托人夫妻双方签订《委托授权书》的,其中一方委托人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借款人的缴存银行办理委托授权变更,签订《委托授权变更书》。第六章 委托扣划还贷授权终止第十七条 委托扣划还贷授权终止是指已签订《委托授权书》的委托人申请终止对原《委托授权书》的执行,并签订《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还贷授权终止书》(以下简称《委托授权终止书》)。第十八条 委托人仅有权对本人签订的《委托授权书》提出终止申请。终止申请前已履行委托扣划还贷的公积金存款不作调整和返还。第十九条 委托授权终止的申请。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其缴存银行签订《委托授权终止书》。第二十条 当公积金贷款本息结清后,其《委托授权书》自行终止失效。委托人应前往贷款银行办理贷款结清手续。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在授权期限内不能以其他事由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第二十二条 委托人在授权期限内应当关注本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和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是否正常,以免因贷款逾期造成不良后果。第二十三条 委托扣划还贷的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操作细则》。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1年3月28日起正式实施。原《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武公中发[2009]3号)同步废止。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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