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以下规定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PRC)森林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森林法律);森林害虫防治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森林日志更新-3办法;动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地管理暂定办法;《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森林、林地权属争议解决办法;木材运输的检查监督办法;木材检查站管理办法。
建立省级-1公园和市县级-1公园,由相应的省级或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省级-1公园和市级/县级-1公园经批准成立,相关材料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林业部备案。法律依据:第五条-1公园-3办法-1公园Operation/10。森林 公园操作管理机构对森林、树木、林地、野生动植物、水域、风景名胜区以及依法确定的各种设施。
有以下规章制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森林法律);3.森林害虫防治条例;4.森林防火条例;5.森林和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6."森林日志更新管理办法";7.动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8.林地管理暂定办法;9、《 森林 公园 管理 办法》;10.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11、《林业行政处罚程序》;12.森林、林地权属争议解决办法;13.木材运输的检查监督办法;14.木材检查站-3办法。
3、关于保护树木的法律法律分析:有以下规定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PRC) 森林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森林法律);森林害虫防治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森林日志更新-3办法;动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地管理暂定办法;《 森林 公园 管理 办法》;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森林、林地权属争议解决办法;木材运输的检查监督办法;木材检查站管理 办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速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功能,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树木的培育、采伐和利用,林木和林地的管理等活动,必须遵守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