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遣,是临时委派的实际事权的职务。也就是北宋的“官”,是个虚衔,只是拿俸禄的依据,需要说明的是,宋朝官员的本官品秩高低其实并不重要,这里的“权知”,就是代理的意思,—《宋史·卷三百一十六·列传第七十五》由于民间老百姓理不清楚官方朝廷且混乱的职务称谓,将北宋的开封最高行政长官一律统称为开封府尹,并影响至今。
1、开封的包青天是真的吗?
包拯(999—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他幼年家境不甚好,曾借居合肥城外一座寺庙读书,二十八岁中进士,历任监察御史、京东等地转运使、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庐州与开封府等处知府、枢宻副使等职。他出仕时,北宋王朝初期的相对繁荣局面已成过去,正处在危机重重的时期,政治十分腐败,土地高度集中,农民赋税繁重,边备日益废弛,
为挽救统治危机,地主阶级中的革新派曾进行过变法图强,包拯的政治主张,与革新派大体一致。他认为“民者,国之本也,财用所出,安危所系,当务安之为急,”因此主张对农民必须要“薄赋敛,宽力役,救荒馑。”他强调要革新吏治,注意选择良吏,他认为对官吏“若任而不择,择而不精,非止于不能为治,抑所以为害矣,”他坚决主张精简官僚机构,取消冗官冗兵,他说“冗吏耗于上,冗兵耗于下,欲救其弊,当治其源,在乎减冗杂而节用度。
”所以他又特别反对奢侈浪费,他曾向宋仁宗建议“土木之工不急者,悉罢之,科率之出无名者,并除之,”这此建议对宋王朝当时的衰败局面,切中要害。包拯最恨贪官污吏,他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宋仁宗宠妃的伯父张尧佐,倚势当了主管全国财政收入大权的“三司使”,贪渎无厌,沒人敢弹劾他,包拯硬是连上三本参奏,甚至与仁宗面争,将他罢了官。
包拯奉公守法,自奉极严,生活扑素,“虽贵,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之时,”他在端州做官时,当地盛产端砚,那是文士们最喜欢使用和收藏的珍品。不少官吏用各种方法去捜集端砚,包拯虽身在产地,却一个不取,包拯不但严于律己,对子孙也严格要求,他曾给后代留下一个“家训”,告诫“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
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仰工刊石,竖于堂屋东壁,以诏后世。”包拯虽然“性峭直”,笑一次比黄河清还要难,但他却不是刻板冷酷的人,他待人“务敦厚”,“而末尝不推以忠恕也”,前者决定了他的嫉恶如仇,“恶吏苛刻”,后者又决定了他的关心民瘼。这种思想的集中表现就是他的执法严明,他任开封知府时,下令大开正门,准许百姓直入公堂,亲自陈诉曲直冤苦,免除吏役们的敲诈勒索。
他在任庐州知府时,自己的舅舅犯了法,照样鞭打,使得别的亲戚谁也不敢借他的地位给自己谋私利,包拯在北宋那样时代,为革新封建政治做了努力,使人民地位也多少得到改善,因此赢得了在人民中的威信,“至于闾里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他死时“京师吏民,莫不伤感,叹息之声,闻于衢路,”宋仁宗皇帝也“辍朝一日”,亲去吊唁。
2、有人说:包拯的开封府尹官职并不高,请问说的有道理吗?
北宋时期,开封府尹由储君或亲王兼任。非皇室官员坐镇开封府,只是差遣性质,因此在北宋,并不是所有主政京城的人,都能称之为开封府尹。只有储君或亲王坐镇开封府时,才能被称为开封尹,比如,宋太宗赵光义、魏王赵廷美、宋真宗赵恒、许王赵元禧等。他们以亲王身份坐镇开封府时,史书中就均称之为“开封尹”,淳化五年九月进封寿王,加检校太傅、开封尹。
—《宋史·卷六本纪第六·真宗一》而一般人坐镇开封府,如欧阳修、包拯等,史书中对其称呼就变为了“权知开封府”。或“权发遣开封府”,这里的“权知”,就是代理的意思,复官,徙江宁府,召权知开封府,迁右司郎中,—《宋史·卷三百一十六·列传第七十五》由于民间老百姓理不清楚官方朝廷且混乱的职务称谓,将北宋的开封最高行政长官一律统称为开封府尹,并影响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