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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产假工资规定,深圳现在的产假工资按什么标准算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25 10:39:21 编辑:深圳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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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现在的产假工资按什么标准算

深圳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是4千多。。不过深圳市不实行生育津贴的。即社保局不会支付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只要求公司发放你的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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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圳产假期间工资怎么发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产假属于法定带薪假期,视员工正常出勤,正常发放基本工资和缴纳五险一金。
按生育保险条例规定,正常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
就是给你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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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圳劳动法规定产假工资怎么算是按月发

按月发,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不过产假工资只有之前上班时的八成,如果你生育保险交的多的话,回比平时工资还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你所说的“产假工资”实际上是“生育津贴”,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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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圳产假工资怎么算

?有多少? 一、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 (一)女职工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 1.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2.吸引产、钳产、臂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 1.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2.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3.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4.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5,请问深圳市产假工资怎么计算我现在底薪4000元住房补贴500元提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一)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广东: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女职工生育,产假98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实行晚育者(24 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 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 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 天。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也就是说产假期间的工资应按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发放、产假期间若经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也应包括这些天数的,不能将这此天数排除外。
自己交社保,产假期间能去社保局领工资吗:只要有生育证,且在生育的这个月前,连续缴纳十二个的社会保险(必须含生育险),就可以领取生育补贴(生育期间的住院费用,一般是定额)及生育工资。但生育险并不能转移。一、连续缴纳十二个的社会保险,就可以领取生育补贴(生育期间的住院费用,一般是定额)及生育工资。但生育险并不能转移。二、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是由企业承担的,在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单位所缴比例,各地区、不同的行业的企业略有差别,以当地规定为准。

6,2017年深圳市休产假工资怎么发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规定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工资按照每月实际工资的八成发。产后假工资: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实际得到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高出部分,不做扣除。为什么每个人的工资不一样,但是又基本上离不开一个固定的数字: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发。哺乳假工资、产前15天休假工资。当然两者也不能同时享有,但基本上也应该相差不大。产假期间工资是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为准。产假期间工资究竟是如何计算的呢。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则按实际工资的七成发。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每个人在休产假之后拿到手的工资都各有不一。国家规定的工资发放标准,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六个半月按照工资的八成发,如果还有延长,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保胎假工资,但是需要医院开具相应的证明。扩展资料:按目前的法律规定,我国的所有女性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都享受产假待遇。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删除了“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的条文,意味着职业女性有未婚生育、超生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也不剥夺其享受产假的权利,但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的职业女性除外。产假及其生育津贴相关规定如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参考资料:产假
《2017年广东省休产假工资怎么发,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规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发放标准1、保胎假工资: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发,但是需要医院开具相应的证明。2、产前15天休假工资:工资按照每月实际工资的八成发。3、产后假工资: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实际得到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当然两者也不能同时享有。4、哺乳假工资:六个半月按照工资的八成发,如果还有延长,则按实际工资的七成发。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每个人在休产假之后拿到手的工资都各有不一,但基本上也应该相差不大。为什么每个人的工资不一样,但是又基本上离不开一个固定的数字。产假期间工资究竟是如何计算的呢?产假期间工资是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为准,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高出部分,不做扣除。

7,在深圳工作产假及工资是怎么算的

授乳时间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注:产假90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归纳一下,这些假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必须享受的假期,单位无权剥夺,另一类是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一、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二、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相关假期的待遇规定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二、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三、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女职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是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 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 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三是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补充一点: 产假90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晚育假30天是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的以上是国家规定的,问题就在于你的工作单位是否按国家规定严格执行了。
深圳市生育保险相关条例一、享受条件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二、发放标准(一)女职工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15天;(4)难产假:1.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2.吸引产、钳产、臂位产增加15天。(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6)流产假:1.怀孕不满2个月15天;2.怀孕不满4个月30天;3.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4.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2、生育医疗费(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二)男职工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三、其它1、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广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法》、《广州市实施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低于社会保险经机构支付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的实际支付,若职工本人平均工资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高于社会保险经机构支付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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