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广东 > 东莞市 > 东莞市最新通告,东莞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已经公告下半年会计考试了里面说了一句

东莞市最新通告,东莞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已经公告下半年会计考试了里面说了一句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2 09:13:12 编辑:东莞生活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东莞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已经公告下半年会计考试了里面说了一句

不需要了 只要盖上有关的工作公章就行了
公安

东莞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已经公告下半年会计考试了里面说了一句

2,东莞长安镇有减租政策吗

昨天看到一份文件通知,下周东莞市要求各个镇街都会公布免租细则,当然也包括长安。具体精神是,市属、镇属物业才会有免租,私人物业,大概不会强制要求吧。

东莞长安镇有减租政策吗

3,东莞市劳动局关于今年五月份底薪调整发通告了吗

东莞劳动局于2015年2月17日有通告此政策,具体链接如图所示:
搜一下:东莞市劳动局关于今年五月份底薪调整发通告了吗

东莞市劳动局关于今年五月份底薪调整发通告了吗

4,广东省东莞市怎么会有地震

不是东莞地震。 深圳市地震局公告,根据广东省地震监测中心速报,台湾以南海域发生里氏7.2级地震,地震有感范围较大,香港、澳门、广州、深圳、汕头等地区普遍有感。

5,东莞滴滴是否合法最新消

也许是的。
当裤子失去皮带,才懂得什么叫做依赖,当人类失去滴滴,才懂得出行不易。滴滴目前是没有接到任何新政策的通知,请您放心使用,

6,815日之后东莞市是否还可以骑电动车急急回答好的追加20分

在行人道上行使都不行!!!!!!!!!!!好可恶,八月十五号之后我们只能走路或踩自行车了。我们坚决反对。
可以
应该是指整个东莞市,在行人道上也不可以.对于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对驾驶人处以50元的处罚。从“市治摩办”获悉,《东莞市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实施方案》已正式出台。 根据方案要求,8月15日之后,相关部门将开展专项行动,查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因东莞从未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所以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八款规定,对于驾驶未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的驾驶人,相关部门可处以50元罚款。对于驾驶未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且未能当场提供电动自行车的购车发票及车辆合格证的,相关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 据了解,东莞目前还有比较多的超标电动车在路上行驶,对此,相关部门将依法按照机动车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员进行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交警部门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人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对持摩托车驾驶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按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依法对驾驶人罚款100元,记3分。 对于查扣的电动自行车,相关部门将区分超标和非超标两种情形分别处理。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当事人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或补办相应手续的,交警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后,及时退还车辆;当事人在30日内未提供被扣留车辆的合法来源证明、没有补办相应的手续或者未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对车辆依法予以公告;3个月未处理的,对车辆依法拍卖或强制报废。

7, 10 本人2015111于广东东莞虎门下班途中车祸导致左足骰骨骨折

1.可以个人申请伤残鉴定,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缉筏光禾叱鼓癸态含卡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0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不支持双向赔付,如肇事方赔偿,工伤不予赔偿);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不支持双向赔付,如肇事方赔偿,工伤不予赔偿);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不支持双向赔付,如肇事方赔偿,工伤不予赔偿);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不支持双向赔付,如肇事方赔偿,工伤不予赔偿);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支持双向赔付)。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持双向赔付)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持双向赔付)。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3.因各地在具体操作上可能会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前拨打12333咨询一下。
你好!反正不可以,这不骗保嘛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文章TAG:东莞市最新通告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