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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老人的护理费是多少,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受伤者是否能要求赔偿事故中对受害人其他方面的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9-04 03:20:52 编辑:东莞生活 手机版

1,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受伤者是否能要求赔偿事故中对受害人其他方面的

这个也要根据事故轻重及责任认定来看。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
你好,我是广东莞平安 保险公司的石先生。 交通事故中,如果交强险不够赔付受害人,受害人可以追究肇事司机或车主的,由肇事司机或车主补足差额,之于双倍赔偿,那就不合理了,交强险赔钱的虽然是保险公司,但也是因为车主或司机出钱买了这份保险,保险公司才会赔,那钱实际上是保险公司赔给司机或车主的,受害人和保险公司实际是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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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好点的养老院价格收费

深圳养老院 我知道有家离广州和深圳市区都很近的养老院,在东莞樟木头,虽然不是深圳的,但是也方便深圳的人去那里养老,叫广东樟木头真情敬老院。这个真情敬老院好像是掩映在半山腰的丛林里的一处世外桃源,环境非常好,那里的建筑是园林式的,里面的环境很原生态,在里面种菜栽花、钓鱼游园,很是惬意。同时广东樟木头真情敬老院是樟木头政府重点民生单位,总投资超过6000万,占地面积48000平方米,集医疗、护理、休闲、养老为一体的养老公寓,坐落于樟木头镇中心,与镇医院临近,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距樟木头火车站5分钟车程所以,去住的话是很放心的。我丈夫过世后,没时间照顾家公家婆,就送他们去了广东真情敬老院,家公家婆住在这家深圳养老院从来没有埋怨过,反而是比从前状态好多了。
养老院的收费价格有很多种,公立的私立的收费价格都不一样的,就拿深圳这个地方来说,很多公立的养老院费用从1000到3000元不等,私立的养老院相对贵一些,例如生命树健康谷千岁城这样的养老院从3000到8000元不等,也有一些需要门槛的养老院,入住门槛就需要几十万到一百万不等的高端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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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通事故致当事人丈夫死亡当事人自己有社保能不能主张被扶养人

首先,如果您的经济不富裕、生活比较困难的话,本律师可以帮助您申请法律援助;第二,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诊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受害人不满60周岁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东莞:32598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东莞:11669元/年)×20年;受害人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东莞:32598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东莞:11669元/年)×(20-(死亡人死亡时实际年龄-60)年);受害人75周岁以上的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东莞:32598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东莞:11669元/年)×5年;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他财产损失。以上费用在交强险范围内全部赔付,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则按双方的责任比例划分。第三,本律师执业至今,办过该类案件数百起,非常熟悉这类案件的关键问题以及办理流程,帮助当事人挽回大量的经济损失。如有需要,可致电本律师,届时本律师将详细为您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只要年龄等各方面达到标准就可以。
可以 老人的赡养费子女的抚养费都可以主张
可以主张,只要被害人有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就可以、或者属于被害人抚养的,没有生活来源的父母。 按照相关规定,及规定的计算公式,均有肇事方一次性支付。
因为死者的孩子没有劳动能力,所以你应该承担这部分的抚养费。计算20年的抚养费是城镇还是农村?是什么地方?给你拿浙江作为例子计算一下:城镇:(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858元×20年)÷有几个抚养人,一般的话是父母,除以2农村:(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390元×20年)÷有几个抚养人,一般的话是父母,除以2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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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川省工伤住院生活补贴和护理费怎么

工伤待遇及计发标准 项目 享受待遇 计发标准 医疗费 挂号费、治疗费、药费、检验费、手术费、住院普通床位费、就医路费等 社保机构支付 70%,所在企业支付30%,未参加社保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全额支付 住院待遇 住院可享受伙食补贴 单位参照当地因公出差补助标准,支持 2/3 工资 工伤期间工资 用人单位按本人原工资发放,本人工资低于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0%的,按60%发给 护理费 工伤护理 按有关规定需护理的发给护理费。 致残 补偿金 被鉴定残疾等级的可领一次性残疾补偿金 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不同等级发给 6个月至24个月 残疾 退休金 被鉴定为 1级至4级的可领取残疾退休金 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不同等级发给 75%至90%的退休金 遗属 抚恤金 工伤遗属可领取三项待遇 丧葬费: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个月发给 遗属抚恤金: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8—60个月发给 生活补助费: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50%每月发给 东莞市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医疗终结后一次性发放待遇 项目 计发基数 计发标准 支付方式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本人工资 一级 24个月 社保支付 二级 22个月 三级 20个月 四级 18个月 五级 16个月 六级 14个月 七级 12个月 八级 10个月 九级 8个月 十级 6个月 一次工伤医疗补助金 本人工资 一级 15个月 社保支付 二级 14个月 三级 13个月 四级 12个月 五级 10个月 六级 8个月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是由单位支付。 七级 6个月 八级 4个月 九级 2个月 十级 1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 五级 50个月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是由单位支付。 六级 40个月 七级 25个月 八级 15个月 九级 8个月 十级 4个月 丧葬补肋金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个月 社保支付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0个月 社保支付 伤残津贴 本人工资 一级 90% 社保支付 二级 85% 三级 80% 四级 75% 本人工资 五级 70% 劳动关系未终止又无法安排工作的由单位支付 六级 60% 生活护理费 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生活护理一级 60% 社保支付 生活护理二级 50% 生活护理三级 40% 生活护理四级 30% 怃恤金(工亡职工家属享受待遇) 本人工资 配偶 40% 社保支付 其他亲属 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但总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 医疗期待遇 实际工作年限 本单位工作年限 医疗期 10年以下 5年以下 3个月 5年以上 6个月 10年以上 5年以下 6个月 5年以上10年以下 9个月 10年以上15年以下 12个月 15年以上20年以下 18个月 20年以上 24个月 注:医疗期工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5,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住院一个月使用新农合报销应该多少

“新农合”,全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农合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新农合报销范围,大致包括门诊补偿、住院补偿以及大病补偿三部分。报报销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医院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有最高限额。报报销标准门诊补偿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住院补偿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大病补偿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报销支付特殊病种有: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重症尿毒症的血透和腹透;组织或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伴精神衰退;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手术后抗凝治疗。其余可报销的特殊病种,以当地具体政策为准。特殊病种的特定门诊治疗包括治疗期间必须的支持疗法和全身、局部反应对症处理,一般辅助治疗不列入报销范围。[1] 3报销程序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4注意事项以下情况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一)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除外)、未按规定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费用;(二)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费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医疗费用;(三)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康复性医疗(如气功、按摩、推拿、理疗、磁疗等)以及各类陪客费、就诊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其他杂费等费用;(四)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五)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以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六)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不予报销的药品和项目;(八)区医管会确定的其他不予报销的费用。
小编有病,东莞市内都要转诊单才可以报销,难道市外不用转诊就可以直接报销?快回吃药去,别发这些无聊的文章浪费别人的时间和流量!

6,工伤死亡赔偿金 医药费怎么算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发放;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发放。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1、工伤死亡赔偿金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所花费的医疗费应由单位全部支付;  2、因工死亡的家属可得到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注:见《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3、另外你们可以提出必要的交通、食宿补助费,护理、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抢救费用等。  4、如果单位赔付过后,根据你姨夫所购买的社会和商业保险,可以到保险公司要求进行赔付。
不是专业。工伤死亡的赔偿在《工伤保险条例》已经说的很清楚,你搜索一下。
初步确定属于工伤,要先认定工伤,然后确定赔偿。一、医药费:如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支付,否则由用人单位支付。二、死亡后家属的赔偿,在东莞市为66个月工资,由工伤保险支付,否则由用人单位支付。三、家属抚恤金,从目前情况看,只有母亲才可以领取抚恤金,为其本人工资的30%。
不合法!你可以申请仲裁维护权益。 工伤待遇原则规定: 1、医疗康复待遇含医疗待遇(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留薪期内待遇和康复待遇。其中: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伤残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3、劳动合同到期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致残职工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承担]到退休年龄退休的除外! 工伤赔偿具体数额因伤残等级不同、个人具体情况不同如工资、各地情况不同而不同。建议当面咨询当地律师!

7,广东东莞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九级伤残具体的赔偿为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赔偿四年的伤残赔偿金,(如是城镇户口就按城镇标准,如是农村户口就按农村标准);另外就是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等全部应由其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扩展资料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九级伤残
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赔偿标准如下:1、补助金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2、医疗补助金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3、就业补助金八个月的本人工资。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扩展资料:工伤赔偿项目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九个月的本人工资。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第35条:计发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低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缴费工资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扩展资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可向用人单位主张下列损害赔偿项目:1、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制造业简易劳动合同2、 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3、停工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4、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用人单位继续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5、 伤残补助金及伤残津贴: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1、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按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支付;2、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一次领取护理费10年;4、伙食补助费每天35元(由东莞社保基金支付)。扩展资料:广东东莞赔偿标准:1、一至四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解除劳动关系的,伤残津贴可一次计发10年。2、五至六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1)医疗补助金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支付。(2)劳动关系未终止又无法安排工作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以上述比例按月支付。(3)职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不再支付伤残津贴。3、工亡赔偿标准:(1)丧葬补助: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亲属抚恤金:供养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40%,其他亲属每人30%,孤寡老人,孤儿可另增加10%。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工资。(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2年为:24565×20 = 491300)。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东莞工伤赔偿标准
九个月的本人工资。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第35条:计发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低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缴费工资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扩展资料第25条: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支付。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门诊治疗、康复及住院治疗、康复的,其在城市间往返一次的交通费用及在转入地所需的市内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第26条: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工伤职工鉴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鉴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一级至四级伤残,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伤医疗待遇;五级至十级伤残,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进行康复的,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康复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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