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镇事业单位改革中,乡镇卫生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强化公益服务为主。乡镇卫生机构改革,一分为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保留在乡镇政府,依旧为事业机构;计生技术服务中心整合到乡镇卫生院,医疗设施、专业技术人员等一起划转,与妇幼保健职能整合,在乡镇卫生院挂牌,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
1、乡镇事业编怎么改革?
乡镇事业编主要集中在七站八所,现在叫各类服务中心。在乡镇,受编制限制,公务员只是少数,且主要担任领导职务,因此干活的绝大部分是事业编制人员,这一机构特性和现实条件决定了乡镇机构改革事业编不会有太大变化,最多无非换个牌子换个岗位继续干革命而已。第一,乡镇事业编一般不会下岗,丢失身份,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乡镇的各类站所可能会根据职能需要进行必要的撤并整合,人员随职能划转分流安置,继续保持身份待遇不变,不会出现被剥离编制的情况。
比如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编制,按照分类改革要求,原则上要求剥离事业编制转为企业人员,但在乡镇能干活的人本来就不多,受制于人少事多,即便有自收自支性质的编制人员,一般也不会清除,顶多是在机构撤销后转到其他岗位安置,自收自支性质的编制人员都不会丢失身份,其他全额、差额人员地位自然更加稳固。第二,乡镇事业编基本上不可能转公务员,
有的乡镇事业编特别是参公性质人员,冀望通过机构改革转换身份变为公务员。可以肯定的是,这基本上不可能,有两个方面原因:一是机构改革现在普遍采用的是限额管理原则,行政编制原则上不增加,没有编制,想转业没用;二是从事业编转行政编,要么通过调任,要么通过选举担任乡镇副职,否则根本转不了,而无论哪种选择,都不是易事,没有一定的能量根本做不到。
2、水利系统怎么改革?
《水利系统怎么改革?》△△这是农业农村命脉的大盘棋,很复杂。“改革”棋子咋走?不是“篇纸文章”谈得清楚,我在此提出几个关系处理问题,作为探讨改革抛砖引玉参考!〇〇一是把握政府水利行政职能职责与水利设施管理经营服务的关系处理。行使水利行政职能权力的,往往离不开水利设施运行的实体单位;但这些水利设施单位、如水库、机埠等,不能视为与行政职能性质相似的“水利事业性质”单位,而应创造条件发展产业,走市场化经营路子,办成经济实体,
〇〇二是把握行政作用下的低尝灌溉供水与市场作用下的有尝灌溉水务承包的关系处理。水是关乎动植命脉的物体,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各类农业灌区,都是靠政府行政作用,组织劳动力投工水利设施建设,组织干部上灌区、守渠道,分水管水、接水供水到队下田,年年艰辛极了。在市场经济运作下,这种方式行不通了,应将水体水务、水利设施、灌溉方式、资产运作等这个体系,实行全面改革创新与技术革新、设施装备相结合,变革“一根肠子通水长流到底”为“长藤结瓜(大力改造扩大山塘)就近供水”。
实行灌溉承包,既实施抗旱保险,又促进节约用水和科学灌溉,灌溉数千亩农田的小一型水库,一般都有干渠、支渠、斗渠、毛渠数十公里,若干村组链条一线。包干承保后,水务主体单位就会长年累月就地就近蓄水取水、与用户科学用水,调节季节,降低成本,大兴绿水产业,〇〇三是把握水库灌溉与防洪、发电的关系处理。南方中小型水库星罗棋布,大型水库也不少,
一般都是农业灌溉为主、兼滞洪防洪和发电。大暴雨多发地方,年年防洪度汛很压头,水库蓄水调度很敏感,人命关天,这个防洪度汛、抗洪调度的权力要高度集中,按水库型号落实责任到各级党政一把手。灌溉用水、防洪泄洪调度与发电水位发生矛盾时,发电要让位,舍得损失发电收入,确保农灌和抗洪需要,〇〇四是把握水利设施单位按不同规模分级管理与属地主管的关系处理。
多年来水库、河坝设施单位,一般都是“上一级管大、下一级管小”的体制,但工作艰辛、收入少、压力大的灌溉体系都归属当地管理;发电收入大的收到上一级管;当下有的从水利行政部门收到了国资单位管;那些小一型水库都归口在乡镇水管站管,应本着“看得见的多属地管、看不见的多下移放管”的原则,深入调研,统筹布局,进一步理顺、完善纵横体系体制方面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