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有如下重要内容。老穆有话说9月28日,《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规定“学校和教师依法可以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谁理解为教育的尚方宝剑,谁就太幼稚了。
1、河北《学校安全条例》出台,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你怎么看?
欢迎来到“老穆说语文”问答领地,老穆将用最大的热忱和最好的回答回馈您!老穆有话说9月28日,《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明确了教师教育惩戒权,如下:规定学校对不遵守校规校纪、有欺凌和暴力等不良行为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惩戒措施,
老穆忽然想起了前几天广东发布的新闻。9月24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有如下重要内容,中小学校学生在上课时有用硬物投掷他人、推搡、争抢、喧闹、强迫传抄作业等违反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行为,尚未达到给予纪律处分情节的,任课教师应当给予批评,并可以采取责令站立、慢跑等与其年龄和身心健康相适应的教育措施。
再早以前,教育部也明确,将抓紧修订《教师法》,归还教师教育惩戒权,更早以前,四川大竹县第二小学,就实行了“让戒尺进课堂”活动,效果显著,学校的校风、学风得到较大改善。综上所述,教育惩戒权迫在眉睫归还教师教育惩戒权,老师还敢不敢用?如何才能让老师敢管,就目前而言,有不少老师是不敢惩戒学生的,倘若惩戒了,学生家长会跟老师“理论”的,有的甚至还会校闹!前段时间,有一老师罚学生抄作业,就被家长怒怼,如下图:老穆认为,光明确教师惩戒权,作用还不能发挥到最大,还要做好以下几件事:【1】明确学生在犯何种错误时,会受到怎样的处罚?【2】老师处罚学生时,应该注意什么?【3】教师惩戒后,又该如何安抚学生?【4】倘若有家长找来,谁来保护好老师?我想,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教育惩戒权才能发挥到最大效果,你们觉得呢?如果您觉得不错,记得关注“老穆说语文”,并点个赞哦!。
2、广东拟出台学校安全条例:学生上课争抢、喧闹、强迫传抄作业,老师可采取责令站立、慢跑等教育措施,你怎么看?
谢谢邀请!我觉得应该支持,从小听过一些说法,棍棒底下出孝子,严师出高徒之类的话,虽然不是说去提倡,但是也有一定的道理的。学生不仅要学习课本的知识,更要学会做人的道理,学生上课争抢、喧闹、强迫传抄作业等等这些行为,也是对老师的不尊重,对自己的不负责,而这个年龄的学生,有些观念还不成熟、不完整是需要老师的教导,
3、广东省提出“学校和教师依法可以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大家怎么看?
我是教师,在一线教学30多年,经验教训只有一句:教学两条高压线不能碰,基本能平平安安职业生涯过一生。这两条高压线是:惩罚学生和有偿补课,广东省规定“学校和教师依法可以一定的教育惩罚措施”,谁理解为教育的尚方宝剑,谁就太幼稚了。首先从“教育惩罚措施”前限制性词语看看:“依法”,其实,有这个词是必须的,全国人民都要依法办事,学校和教师更是如此。
那就有这个意思:广东省和全国这样,按照已有的法律从事教育教学活动,这个词语是必须的,也是相对于以前的任何规定价值是不是为0?还是说了老话嘛!“可以”。法律语言,这个词语是可“选择”的,就法言法语而言,是与“必须”相对的。试比较:周六你可以加班,/周六你必须加班。有选择,非必要,教育惩罚措施,非迂腐的教师我想他们当然也不会用,
“一定”。这个词语意味深长,意思是这个教育惩罚措施是有条件的,是含有“合适”场景、对象、方式、手段等等,不是随便用的,又没法说明白,不用列举法,用这个“一定”,条件十分微妙,怎么做,什么情况需要“一定”,不好把握,结果就是一定别采用教育惩罚措施,惩罚措施,本来和表扬措施一起,是教育的两条线。但,人性喜欢受到表扬,不喜欢接受批评,小孩子更是如此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