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庆市房屋市政普查app下载官网
一、2020重庆人口普查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按计划,人口普查于11月1日正式启动。
11月1日至11月15日,我市将全面开展入户短表登记;
11月16日至11月30日将对全市10%的住户再次进行入户普查,开展更详细的人口普查长表登记。
二、摸底调查
从10月11日到10月31日,全市20万名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将陆续前往全市各处普查居民小区,对居民户的户籍、年龄、受教育程度等信息进行采集。
此次普查摸底是为摸清普查小区内住房和人口底数,为普查正式登记时全面掌握人口信息做好准备。
在普查摸底阶段,普查员将走进每户居民户家中采集信息,并征询其意见——在人口普查正式启动时,是选择由普查员入户登记还是自主填报。
2. 重庆市公共房屋管理局
1956年7月14日,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成立。1949年,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成立。2008年设立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7年再次设立上海市房屋管理局。1965年9月1日,东陵区房地产管理局成立。1972年4月,更名为东陵区房产管理所。属于全民事业单位。
3. 重庆市房屋管理官网
重庆两江新区房屋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在重庆两江新区(自贸试验区)政务大厅2号楼1-3层办公。地址:重庆两江新区加工区一路7号。
重庆两江新区不动产登记上班时间为上午9点到下午5点。现在随着科学技求的进步及互联网的不断普及。办理不动产登记可以在网上办理,既可以到两江新区行政服务大厅自助机上办理,同时也可以在家用手机或者电脑按相关程序办理完成。
4. 重庆市政府app怎么查房产
房屋所有权证查询方法:
1、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严格来说,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但是,在通常意义上讲,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5. 重庆市房屋管理局公众信息网
其实在我国在各地设立房地产管理局的不一样,甚至设立的名称也不太一样。
举几个个例子:
1956年7月14日,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成立。
1949年,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成立。
房 管局,是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公房的管理、修缮改造和房租收缴的机构。
中文名:房管局
主要职责:公房的管理、修缮改造和房租收缴
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产权科房管科
机构名称 :房产管理局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6. 重庆市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
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目前,关于单位性质未听说要改革的事
7. 房屋市政普查APP
这次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是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内容,也是住建系统首次开展全面基础数据调查,能够补齐基础数据短板,丰富地理空间数据资源,构建住建“一张图”,为改善人居环境、实施城市更新、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基础保障。据悉,国家普查方案规定住建部门的普查内容为农村房屋建筑、城镇房屋建筑、城市道路、城市桥梁、供水管网与设施等5项。湖南在制定普查方案时,增加了燃气管网与设施、排水管网与设施、垃圾收运体系与设施、园林绿化、路灯照明、其它地下基础设施等6项,总共11项。
8. 重庆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网址是多少
重庆市万州区房地产管理局http://www.cqwzfdc.com
9. 重庆市房屋信息网
一、换租情形
(一)租赁期间,因结婚、生育、与父母合住等原因承租人数增加的,可以向所承租房屋小区房管中心申请在本小区内换租户型。
(二)租赁期间,因承租人数减少不再符合配租户型标准的,应当在承租人数减少的次月向所承租房屋小区房管中心申请在本小区内换租户型。
(三)换租户型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租户型标准。
二、申请方式
符合换租情形的承租人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小区房管中心提交换租申请。提交换租申请的承租人以下称“换租人”。
三、申请材料
申请换租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换租申请表;
(二)换租人身份证明;
(三)增加的共同申请人按《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规定提交共同申请人材料;
(四)因结婚申请换租的提交婚姻证明,因生育申请换租的提交出生证明,因与父母合住申请换租的提交与父母的关系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审核公示
(一)受理
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小区房管中心应予以受理,并出具换租申请受理单。
(二)初审
自受理换租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小区房管中心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告知换租人并说明理由。
(三)复审
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换租人并说明理由。
(四)公示
复审合格的换租人在重庆市公租房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租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告知换租人并说明理由。
五、轮候
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进入换租轮候库,分户型轮候。各小区首次接受换租申请时,在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规定的时间段内提交申请的,采用摇号方式确定轮候顺序;其后提交申请的,按受理时间先后排列轮候顺序,依次排在摇号排序的末位申请人之后,申请受理时间以受理单记载的时间为准。轮侯顺序在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上公布。
轮候期间,换租人住房、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小区房管中心如实提交书面材料。
轮候期间,换租人申请变更户型的,申请时间以受理变更申请的时间为准。
六、配租
因申请人未按期签约、承租人工作变动等原因产生的腾退房源可作为换租房源。
换租房源分户型按腾退时间先后确定房源配租顺序。同一时间的腾退房源按组团、楼栋、房间序号由小到大,由低到高依次确定房源配租顺序。具体方式由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时,按换租人轮候顺序和房源配租顺序一一对应的方式依次配租。
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可以将规定时限内组织换租后的剩余房源面向社会公开摇号配租。
七、合同签订
小区房管中心向获得配租的换租人发放换租入住通知书,换租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换租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未签约房源重新分配。
换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在7天内退出原承租房屋并结清相关费用。未在规定时间腾退的,自应腾退之日的次月起3个月内原承租房屋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1.5倍计租,3个月后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2倍计租。
八、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申请换租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向户籍所在地廉租住房保障机构提交换租申请,由廉租住房保障机构向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统一申请。申请时间以廉租住房保障机构向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提交申请的时间为准。
九、各小区首次换租相关事宜由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