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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条件,工伤认定条件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31 14:13:30 编辑:重庆本地生活 手机版

1,工伤认定条件

1先到劳动局申请劳动关系。2 然后申请工伤认定。 您主张肇事车辆赔偿后,不足部分,可以向公司主张赔偿。
这个不好说,你要去咨询一下律师
不是工伤。
那算是下班时间咯

工伤认定条件

2,工伤具体的认定条件

只要不是近亲属就可以作证!
工伤认定条件:1、有劳动合同;2、上下班期间;3、非本人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包含与电瓶车相撞);4、有证据证明(亲属也可以作证,只不过证明力很低而已) 楼主所述的情形如果受伤比较严重,可以构成一般工伤。 如果您认为我的回复对您有帮助,请予以采纳,谢谢。

工伤具体的认定条件

3,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条件

是 但必须有人证明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首先你自己摔伤的,你本人肯定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此不属工伤认定的范围。 纵横法律网-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柴海艳律师
交通事故是否认定为工伤,要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来确定。如果对方也是机动车,那么对方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责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可以

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条件

4,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

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工伤认定是以发生工伤事故时存在劳动关系为依据,用人单位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负有举证义务。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这一规定说明,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缺乏这个前提条件,则不能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根据这一规定,不需要你们找证明。你们只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医院的诊断证明到劳动局填写〈工伤认定申请书〉就可以了。

5,工伤认定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工伤认定条件即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6,受理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B.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2、工作场所: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B.在工作场所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3、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构成工伤。虽然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之内,但是只要事故伤害与工作有关,是因执行职务或者业务的原因而发生,也构成工伤。4、主观过错:除了劳动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伤害以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仍然认定为工伤。5、其他:特殊情况下构成工伤,仅限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工伤认定申请义务的,应承担什么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关于这一规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一是用人单位支付待遇的期间。用人单位没在有规定的时限内或者没有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且该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支付该职工待遇的期间为从职工发生工伤之日到认定工伤之日。 二是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的项目。这一期间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该职工的所有费用,都由单位支付。其中既包括按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也包括按规定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工伤保险条例》这样规定,目的在于促使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时,及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条件是什么?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二是属于劳动保障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 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形有哪些?关于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及国家相关政策没有作专门规定,但是,从法律规定受理的情形可以归纳了不予受理的以下几种情形:一是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包括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后未在受理时效内提交完整材料的;二是不属于某一劳动保障部门的管辖范围的,对于这种情形,应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三是超过申请时效的。 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该如何办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7,工伤鉴定的条件

【工伤办理程序】《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鉴定】职工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护理依赖等级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有关(病历)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GB/T 16180—2006 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送达申请 鉴定的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给职工颁发《职工伤残证》。 4、【工伤待遇】按照伤残等级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医生证明吧?
伤残评定标准 一、本标准是为了适应工伤保险制度改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维护国家整体利益而制订的。 二、本标准适用于职工中经当地劳动部门证明属于工伤,或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有职业病诊断权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后,经医疗单位确定医疗终结时,需进行伤残医疗检查及劳动能力鉴定者。 三、本标准依据伤病者医疗终结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了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分级。 1.器官损伤是工伤的直接的后果,但职业病不一定有器官缺损。 2.功能障碍工伤后功能障碍的程度与器官缺损的部位及严重程度有关,职业病所致的器官功能障碍与疾病的严重程度相关。对功能障碍的判定,应以医疗终结时的医疗检查结果为依据,根据评残对象逐个确定。本标准在附录A、C、E、G、I中对一些伤残类别的定义以及所造成功能障碍的分级判定基准,作了交代和说明。 3.医疗依赖指伤、病致残后,于医疗终结时仍然不能脱离治疗者。 4.护理依赖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 (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 a.完全护理依赖指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 b.大部分护理依赖指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 c.部分护理依赖指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 5.心理障碍一些特殊残情,在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的基础上虽不造成医疗依赖,但却导致心理障碍或减损伤残者的生活质量,在评定残情时,应适当考虑这些后果。 四、依据上述原则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造成失能的情况分为十级,列于甲表。 由于伤残类型复杂,有的类型分级可以由最重(一级)到最轻(十级)覆盖十级,有的类型可以不足十级,或者空级。对本标准未列载的个别伤残情况,可根据上述原则,参照本标准中相应等级进行评定。 五、本标准根据不同系统和器官致残类别分为五个部分制订,每个部分均包含有标准正文(工伤及职业病致残程度分级表)、补充件(分级依据或判定基准)及参考件(正确使用标准的说明),如乙表所示。为便于使用,后附分级系列。 由职业因素所致内科以外的,且属于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名单中的病伤,于医疗终结时其致残等级皆根据表1~4部分中相应的残情进行鉴定,其中因职业肿瘤手术所致的残情参照主要受损器官的相应条目进行评定。 六、在使用本标准时,应严格遵循补充件中各类伤残的分级依据或判定基准,依照参考件中正确使用标准的说明,根据伤残的具体情况,掌握本标准的分级,进行工伤及职业病致残程度的鉴定。 七、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多项等级相同,晋升一级。 八、如受工伤损害的器官原有伤残和疾病史,其致残等级的评定,以医疗终结时本次实际的致残结局为依据。 十级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流动受限; c. 断续工作;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文章TAG:工伤认定条件工伤工伤认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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