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占小便宜吃大亏,就是这么来的,一分价钱一分货,厂家有的是车,有的是钱,这点车,不算啥,去点库存,提高销量。话又说回来,有需求自己有动手能力,也会维修的朋友,这种车就是宝,可以捡漏,对于车啥都不懂得朋友,奉劝你还是别买这种二手车,结果悲催了,其他车都开不出来,全被水泡了。
1、关于郑州奔驰轿车暴雨时堵住全车库,且拒不挪车,大家怎么看呢?
这个话题很有趣,其实就是三个原因造成的,物业不作为,奔驰车主为所欲为,25位车主不敢紧急避险。其实这个事件可以很好的避免,当年的沈万三就是花了几两银子,买下挡路的车子,推下山崖,保住了几车私盐,奔驰车主的行为就是危害公共安全,至少是大多数车主的合法、正当利益,如果那天晚上物业公司的人站出来,用工具车或者号召部分业主把车子来走,我觉得一辆两顿重的车子,是可以拉的走的,但是物业公司没出面解决。
25位车主也没有表示,只是在那里拍摄视频,发飙谴责,最后车子都泡水了,现在如果公安机关不把这个事件定性为刑事案件,那么这些车主只能走民事诉讼程序,而民事诉讼程序又是费时费力,但是唯一不能扭转的就是车子已经泡水了。所以我认为,出现困难要及时找对策,而不是抱怨,其实对25个车主来说,车子才是最重要的,现在说什么都迟了,车子泡水算报废了,如果那个时候把黑色奔驰车子拉走,大家的车还有的救。
2、河南郑州暴雨后,数万辆泡水车何去何从?
水灾之后,大概受损失的物资大概就是汽车,电动车,各类仓库物资,汽车,泡水车,一般价格便宜些卖了吧,厂家给点优惠政策,都是可以过去的,毕竟是新车,淹点水,没啥大问题,车能开就行,有啥哩,代步工具,衣服,鞋子,都是身外之物,要保护环境还是坐公交,地铁。闲来无事开个电车,摩托就行,汽车吗出去旅游,到远的地方,出个高速,办个事,人多可以坐。
这些车,要么便宜处理,要么弄到地级市,县城卖了,便宜,贪占小便宜吃大亏,就是这么来的,一分价钱一分货,厂家有的是车,有的是钱,这点车,不算啥,去点库存,提高销量。其实受灾的不光是汽车,还有房子,门面,还是该处理的处理,市场经济,让人得点实惠,便宜一点自然有销量,薄利多销嘛,以后的仓库要往高层建,减少损失。
3、郑州暴雨,一奔驰堵在车库出口造成全车库车辆被泡,应该怎么处理?
首先肯定回答,该奔驰车主肯定要承担责任,严重的话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近日,一段“郑州特大暴雨时,某小区地下车库出口处,一辆奔驰车堵住了停车场车库的视频”冲上了热搜,到底是怎么样的情况呢?事情是这样的由于该奔驰车主生怕自己的爱车被水泡了,看到停车场出口有块高地!于是开足油门,冲啊!将自己的奔驰车停在了这块高地上,堵住了停车场的唯一出口。
期间,大家也与奔驰车主协商,看看能不能挪下车,谁料,奔驰车主死活不挪,爱咋咋地!结果悲催了,其他车都开不出来,全被水泡了!有人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奔驰车主好像做的也没有错啊!嗨,你这三观有问题啊。兔哥想告诉你,错了!大错特错!在灾难面前,这个奔驰车主样子真丑陋!为了自己的私利,已经严重损害他人的利益,
不仅侵权了,违法了,甚至严重的有可能涉嫌犯罪了!第一,有人说奔驰车主的行为应该是刑法上的紧急避险?兔哥想说,边都沾不上。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显然,奔驰车主的行为将其他车辆置于极其危险境地,而且其他车辆价值远远高于奔驰车,所以奔驰车主的行为与紧急避险不符。
另外,相反,如果物业或者其他人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将该奔驰车拖走或者损坏,倒是完全符合紧急避险构成要件,第二,奔驰车主堵了停车场出口路的行为,其实已经违反了物业管理相关规定,也侵犯了其他业主的通行权利。对于其拒绝挪车行为,违反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属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