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有关公章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印章管理需要注意注意事项,法律分析:印章管理需要注意:由行政主管保管,财务章和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分开管理;建立印章登记簿,经济类合同的进行印章使用登记;印章带出公司,需经审批同意。
公章的使用1、加盖A、B级公章须进行登记。登记册保留于公章责任人处。登记项目包括盖章时间;加盖公章文件名、份数、用途内容摘要;经办人;文件传递对方全称等。2、盖章由保管责任人在盖章申请人在场情况下加盖,之后立即收回存放处。3、经常性、常规的公章加盖,可由公章使用人列出详细资料并经有批准权的人批准后随时加盖。如:税务报表、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报表、经批准后的支票签出等。非经常性、常规的公章加盖,须经以下程序:4、A级公章加盖确认程序:盖章申请人填写《书面请示书》;对需盖章文件报本部门负责人确认;非日常、常规业务范围的报公司法律顾问审核;报总经理确认批准;由公章保管责任人进行登记并加盖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一、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为圆形,中央刊国徽或五角星。二、国务院的印章,直径6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自制。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的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四、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的印章,正部级单位的直径5厘米,副部级单位的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五、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印章,正部级单位的直径5厘米,副部级单位的直径4.5厘米,经国家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认定具有行政职能的单位的印章中央刊国徽,没有行政职能的单位的印章中央刊五角星,国徽或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法律分析:印章管理需要注意:由行政主管保管,财务章和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分开管理;建立印章登记簿,经济类合同的进行印章使用登记;印章带出公司,需经审批同意。禁止在空白文件上盖公章;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与印章一致;需要签名和盖章的文件,应先签名后盖章;对外出具的函件、法律文书使用公章应经审批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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