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荆州男子严某喊来朋友李某“顶包”,结果被交警识破,12月9日,严某和李某双双被拘留。湖北荆州出现了离奇的腐尸案之后,妻子得知丈夫被害,竟然露出笑容,想想真的是觉得很可怕了,不觉得有点细思极恐吗,荆州交警三大队民警到医院进行调查时,李某自称自己是当事驾驶人。
1、荆州男子出事故找人“顶包”,结果双双进班房,你怎么看?
为回答你这个问题,我专门查阅了这则新闻,据新闻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荆州男子严某喊来朋友李某“顶包”,结果被交警识破,12月9日,严某和李某双双被拘留。2019年11月30日20时,严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岑河农场中学门前路段时,撞上一名骑自行车的行人,造成行人受伤,随后,严某打电话喊来朋友李某,让李某为自己“顶包”。
荆州交警三大队民警到医院进行调查时,李某自称自己是当事驾驶人,民警对李某进行询问时,发现李某的讲述与事故现场情况并不相符,有“顶包”的嫌疑。民警将李某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并对其宣讲政策,指出做伪证的严重后果,李某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终于向民警承认自己是帮朋友严某“顶包”。经查实,严某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三大队报请开发区公安分局批准,对严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四日;李某因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三大队报请开发区公安分局批准,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九日并处罚款贰佰元,
12月9日下午,严某和李某双双被送达拘留所执行拘留。关于“顶包”行为法律责任的区分,首先,找人“顶包”的实际肇事者,主观上让他人顶替自己交通肇事的犯罪行为,企图逃避法律追究;客观上为使顶罪行为得以实现,一般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不是去查看、救助受害人,而是离开现场,联系朋友,预谋顶罪事宜,即使在现场,也不会承认自己是肇事者,而是由顶替人向交管部门作虚假供述。
因此,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并适用肇事后逃逸情节予以量刑,据了解,这种行为还有极端的情形,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明知被害人没有死亡,找人顶替交通肇事行为,又指使“顶包”人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进行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这种情况下找人“顶包”的实际肇事者,有可能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2、湖北荆州现离奇浮尸案,妻子得知丈夫被害露出笑容,你怎么看?
湖北荆州出现了离奇的腐尸案之后,妻子得知丈夫被害,竟然露出笑容,想想真的是觉得很可怕了,不觉得有点细思极恐吗。原来这是发生在荆州,江陵县长江水域附近的事情,路过的市民,看到了一具高度腐败的男士,很可怕,立刻报警之后,调查发现死者是二十八岁的邓某,是一名男士,并且是当地人,之后警察发现邓某的妻子,看到她的丈夫死了之后,竟然露出笑容,整个人都轻松了一样,真的是太可怕了,
原来妻子当时约丈夫去这个地方谈心,之后告知情人赶来,把丈夫杀死,并且丢到了江中。之后他的尸体,在湖中漂了半个月之久,后来被发现,真的是太可怕了,还好警察观察仔细,要知道这样一个笑容,真的是很不正常的,真的十分的诡异,十分的可怕了,正常的伴侣,听到另一半发生这样的意外,肯定是会痛哭流涕的,就算不痛哭流涕,也会表现得十分悲伤,这名女子竟然能够笑得出来,证明肯定是有问题存在的,所以警察就根据这件事情查出了这件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