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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8年折迁企业的文件,重庆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什么时候有新文件下来啊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3 15:02:25 编辑:重庆生活 手机版

1,重庆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什么时候有新文件下来啊

现在还没有,渝中区仍按4500元/平米补偿,简直是在抢人,

重庆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什么时候有新文件下来啊

2,重庆大渡口企业拆迁补偿办法

重庆市大渡口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被 征地 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保障征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重庆市土地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行政 管辖 区域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人员安置和住房安置,按本实施办法执行。 第三条 区人民政府负责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领导,区级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宣传解释。 征地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就业培训,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以及社会保障体系。 民政部门负责做好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提供被征地农村居民的户籍资料,做好户籍审核、审批、统计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农转非户籍登记。 农业部门负责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分配、使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以及 土地承包经营权 调整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征地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基本 养老保险 补贴经费的划转、拨付工作。 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实施和征地资金征收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规划、建设部门负责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统建安置住房、定向销售住房的选址、施工、质量等管理工作。 信访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稳定工作。 第二章 补 偿 第四条 土地补偿费按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补偿标准为每亩16000元。 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获得的补偿,被征地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 第五条 青苗、构(附)着物补偿 (一)青苗补偿费由实施征地部门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支付给青苗所有者。补偿标准按附表2执行。 (二)构着物补偿标准采取据实清理方式补偿。补偿标准按附表4执行。 (三)附着物补偿综合定额标准为4315元/亩,由实施征地部门将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补偿到户。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一般树木,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 (四)珍稀名贵树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房屋补偿 (一)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体 土地使用权 证和农村 房屋所有权 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计算。补偿标准按附表1执行。 (二)村民经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修建的住宅房屋改作其它用途的,其房屋补偿标准仍按农房补偿标准执行。 (三)征地拆迁范围内属于住房安置的,其房屋拆迁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房屋补偿标准补偿。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可按本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房屋标准上浮50%予以补偿。 (四)对征地中已实施补偿的农房,其 集体土地 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依法予以注销。 第七条 下列地上青苗、建(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一)不具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 (二)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构)筑物; (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 临时用地 上的建(构)筑物; (四)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 (五)天然野生杂丛。 第八条 集体土地企业补偿 (一)征地拆迁具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其他合法批准手续的企业建(构)筑物,按重置价格进行补偿后,原建(构)筑物由实施征地部门负责处置。重置价格应当采取下列两种方式之一进行补偿。 1.按征地部门确定的重置价格进行补偿:对征地拆迁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批准手续的企业建(构)筑物,按附表5所确定的标准给予重置价格补偿。 2.评估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企业的建(构)筑物进行评估,以评估结果作为补偿依据,给予重置价格补偿。 (二)设备搬迁损失费 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企业的搬迁设备折旧后净值进行评估,按评估价值的20%给予被拆迁 企业搬迁 损失费(含设备搬迁损耗、停工损失及搬迁费)。 (三)水、电设施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有线广播线路、闭路电视线路、天然气设施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电话移装按电信部门规定的移机费标准补偿。被拆除房屋的装饰物,由所有人自行拆除,不予补偿。 第三章 人员安置 第九条 被征地单位的下列人员按有关规定农转非并予以安置: (一)农业人员; (二)在校大中专学生; (三)现役义务兵; (四)劳改劳教人员。 第十条 被征地单位的下列人员不予安置: (一)无法定婚姻关系或 抚养 ( 赡养 )关系迁入且无承包地的农转非人员; (二)农村中轮换回乡落户的离 退休 人员; (三)征地公告之日后出生或申请迁入的人员。 第十一条 征地农转非人数计算方法 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全部征收的,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全部予以农转非。 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部分征收的,农转非人数按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一)按被征收耕地面积(果园、牧草地面积按耕地面积计算,下同)与0.5倍非耕地面积之和除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均耕地面积计算确定农转非人数。 (二)人均耕地面积为集体 土地所有权 证记载的耕地面积(不含已被征收的耕地面积)除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人口数。 (三)被征地农户的承包耕地被征收后,其剩余的耕地面积以户为单位计算人平不足0.5亩的,除按照上述规定计算农转非人数外,被征地农户可以户为单位另行申请增加农转非人数,直至该户剩余耕地面积达到人平0.5亩及以上为止。 (四)征地范围内因住房被征收并拆除的,被拆除户可申请以户为单位全部农转非。 第十二条 安置补助费按被征地农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被征地农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8000元。 第十三条 安置补助费的支付 (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法批准之月,未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应一次性缴纳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总额的50%,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从其安置补助费中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专项用于该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安置补助费的其余部分支付给个人,用于安排其生产、生活。 (二)下列农转非人员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将安置补助费一次性划拨到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按有关文件规定安置或逐月发放生活费: 1.未满18周岁的孤儿; 2.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孤寡人员; 3.持有残疾证明、 丧失劳动能力 且无 监护人 的人员; 4.经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证明患有精神病且无监护人的人员。 第十四条 2008年1月1日后征地的,不再实行储蓄式养老保险办法。被征地农村居民依法登记为城镇居民后,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26号)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住房安置 第十五条 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前,在征地拆迁范围内持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被拆迁房屋的征地农转非人员为住房安置对象。 第十六条 在征地拆迁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 (一)房屋被拆迁的未转非的村民; (二)房屋未被拆迁的人员; (三)通过买卖、 继承 、赠予等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城镇人员,但在城镇确无住房的除外。 第十七条 住房安置采取货币安置住房和统建优惠 购房 两种方式。被拆迁的安置户,在选择住房安置方式时,只能以户为单位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被征地拆迁农转非人员住房安置的人均建筑面积标准为30平方米。 第十八条 住房安置对象自愿选择货币安置住房方式的,以户为单位与征地部门签订货币安置住房协议,一次性结算货币安置款,安置责任终止。货币安置费按3000元/平方米乘以应安置面积计算。 选择货币安置方式的每人一次性发给1000元的搬迁补助费。 第十九条 住房安置对象自愿选择统建优惠购房安置方式的,以户为单位,按本实施办法确定的应 安置房 建筑面积标准,以土地征用时砖墙(条石)预制盖价格(300元/_)向征地部门申请优惠购买安置房。 因户型设计限制,住房安置对象所购的安置房,超过规定标准5平方米以内部分,按建安造价的50%购买;超过规定标准5平方米以上部分按综合造价购买。 征地公告下达后 离婚 分户的住房安置对象所购的安置房,超过规定的住房安置标准的部分,按综合造价购买。 第二十条 住房安置对象已婚未育的,优惠购房时,可申请增购一个自然间的住房,其价格按建安造价的50%计算。 住房安置对象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为城镇户口,经审核在他处确无住房并长期与配偶或父母居住在征地拆迁范围内的,优惠购房时,可申请按建安造价的50%购买一个自然间的住房,与原户主合并安置。 住房安置对象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为 农村户口 ,长期居住在征地范围内的,可申请按建安造价购买一个自然间的住房,但只能安置一次住房。 在征地公告发布前,长期居住在征地范围内的城镇人员,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且城镇确无住房的被拆迁人及配偶或未成年子女,经审核同意后,可申请按住房安置标准建安造价的50%优惠购买住房。 住房安置对象的子女(农转非人员)在征地公告发布前未分户,达到 法定结婚年龄 未婚的,可申请按建安造价购买一个自然间的住房。 住房安置对象的成年子女,因轮换(顶替)等原因,并转为城镇户口,经审核他处确无住房,且长期居住在征地范围内,可申请一个自然间的住房(含成年子女的配偶及子女),按建安造价购买,与原户主合并安置。 征地公告前无法定婚姻关系或抚养(赡养)关系迁入且无住房的被征地人员,以户为单位,可申请按住房安置标准以建安造价购买住房;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被征地人员,以户为单位,按统建优惠房价格安置住房。 住房安置对象的配偶和子女为城镇户口,是否长期居住在征地拆迁范围内,由住房安置对象所在社、村、镇负责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当地合作社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作为区实施征地部门审核对长期居住在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城镇人员进行住房安置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一条 户口分别在2个集体经济组织的夫妻为同批住房安置对象的,合并为一户安置住房。 住房安置对象在2个或2个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有住房的,在征地时只安置1次住房。 第二十二条 安置房建安造价为1000元/_,综合造价为1800元/_。 第二十三条 采取统建优惠购房方式进行住房安置的征地拆迁户,在规定时限内搬迁的,其搬家补助费按户一次性计发,每户500元。临时过渡户按2次计发。 第二十四条 采取统建优惠购房安置方式的农转非拆迁户,每人每月过渡费100元。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未明确的事项,按《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号)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原《大渡口区征地 房屋拆迁补偿 安置及企业拆迁补偿暂行办法》(渡征办发〔2006〕1号)同时废止。 2008年1月1日前已依法实施的征地补偿安置,按原规定办理。 2008年1月1日以前已依法实施的征地补偿安置,如因被征地单位或个人拒绝征地补偿安置的,仍按原规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办法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农水局、区财政局按照本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之职责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中提到了 重庆大渡口企业拆迁补偿 标准。对于企业来说,如果政府需要征用企业的土地,那涉及到的问题会比较多,企业需要持续经营才会有利润,如果拆迁的话,就需要暂时停止经营活动,寻找新的地址、搬迁过程中的花费都会比较大,对于这些费用,政府应给予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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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http://www.law110.com/law/32/chongqing/203077.htm 条例中没有关于建筑面积公摊系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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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渝中区临江路那边有一个叫渝杭爆破的`以前我朋友他们公司找过那个公司,还不错。重庆渝杭房屋拆除公司是重庆最专业的房屋拆除公司,在多年的重庆房屋拆除中积累了很多的房屋拆除经验,我们提供房屋拆除、重庆房屋拆除等服务!我们的目的是打造重庆最专业的房屋拆除、重庆房屋拆除、重庆房屋拆除公司!

5,重庆拆迁安置房交房需要具备哪些标准方可以接房

1,五证:第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局),第二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第三个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第四个是《建设工程施工证》(建设局),第五个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管局)。2,预售证是五证里最后一个办理的证件,是房管局负责审批办理的,你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如果预售证已经办理出来了,说明该小区的五证是齐全的,可以放心购买的!1、只有五证齐全且小区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房子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而新房通常三个月拿到房产证,二手房过户以后,一个月左右拿到房产证。2、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3、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有。 具体的根据合同办,迟延交房,要求支付违约金。 通常情况下(指没有遇到拆迁“钉子户”,因为“钉子户”的补偿与众不同,不具有普遍性),安置户事先会得到该户签名的拆迁安置协议一份,附有安置补偿方案(复印件,一般附有分批次安置名册,上面应该有你户的名字)、安置文件(县级政府文件的复印件)。关于安置房的证书、合同方面,暂时没有。有些地方在安置房交房后会给安置户土地证,没有房产证(防止转卖)。有的地方在安置房交房5年后给安置户办理两证,5年内没有两证。

6,重庆新征地补偿标准

重庆市征地补偿标准来源:法律快车 作者: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第四条 征用土地应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使用、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计算,构筑物按实计算。青苗补偿按征地时实际种植面积计算。  第七条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一般树木,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  零星栽种的一般树木按实际补偿。  果园、茶园、桑园、苗圃、花园按当地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2至1.5倍计算补偿费。  对珍稀名贵树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下列地上建(构)筑物、青苗不予补偿:  (一)不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  (二)政府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构)筑物;  (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四)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  (五)天然野生杂丛。  第九条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参照农房造价给予适当补偿。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上浮50%予以补偿。  第十条 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住房在征地拆迁范围以外的,不拆迁、不补偿、不安置。但应根据集体土地使用权属证书确定的宅基地面积,按所在地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至2倍,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支付征地农转非人员占用宅基地综合补偿费。补偿后,农转非人员在公共设施使用、公益事业等方面与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同等待遇。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该宅基地时,房屋的补偿、安置按征地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被征地单位(不含被征地的村民住户)的水、电设施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水利工程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有线广播线路、闭路电视线路、天然气安装按实际安装费用补偿。电话移装按电信部门规定的移机费标准补偿。被拆除房屋的装饰物,由所有人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不能自行拆除的,给予适当补偿。  村民的住房改作其他用途的,按住房补偿。  第十二条 征地拆迁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其他合法权证的企业建(构)筑物,按重置价格计算补偿费后,原建(构)筑物归国家所有,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置。被拆迁企业的搬迁损失费(含设备搬迁损耗、停工损失及搬迁费)按所搬迁设备折旧后净值的15%至20%计算。  上一篇:安徽省公布执行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下一篇: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办法

7,在重庆市工厂跨区县搬迁如何工商税务手续是先在迁出地办理

哪能像你那样办?注销后再重新注册的话相当于新办一个企业了,而且注销手续不是一般的麻烦。还是按正规流程来吧,详情咨询当地的主管工商局、税务局、质监局。以下供参考:第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1、 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2、 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3、 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一份“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二、第二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1、 到原来旧地址的技术监督局办理注销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资料: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出俱“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2、 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证明”原件、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一份“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表格”及30元钱,技术监督局出具30元的收据,3个工作日后凭30元的收据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三、第三步办理地税1、 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三年纳税情况统计表(按年度、按税种)及带上公章填写其他相关资料。2、 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3、 核查通过后地税通知带上公章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4、 带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及新企业报到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副本、章程、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公章、财务章、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以上均是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料、公章到新地址所属的地税局办理报到事宜并交纳40元钱打印新的地税正、副本。5、 新的地税局出具“新企业报到证明单”到新地址所属的街道税收服务站办理相关事项(包括办理地税网上报税、领取税单、办理办税人员联系卡及住所证明、完税凭证、个人所得税第一次网上申报成功界面打印件等)四、第四步办理国税1、 带上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会决议、申请书、地税结算证明、国税正副本原件、公章到旧的国税局办税窗口办理相关手续。2、 办理完上述手续后等待专管员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专管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3、 核查通过后国税通知带上公章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同时专管员让企业拿上企业档案资料到税务征管科办理相关转出手续。4、 企业带上档案资料到新国税局征管科办理登记手续,办理完后再到办税窗口办理具体税务登记手续(需要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

8,重庆市城市公积金在岗人员提取方法

在职职工提取: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非销户提取:受理地点: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2.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3.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4.南岸办事处(南岸、巴南)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注:主城区缴存单位前往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所在地所属的办事处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远郊区县缴存单位前往各区县分中心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需填表格:1.职工个人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2.单位填写《单位提取职工公积金汇总表》(一式一份/每批)3.单位填写《职工使用提取公积金明细表》(一式一份/每批)4.单位填写《重庆市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一份/每批)(盖单位预留印鉴)提取条件: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2.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且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提取额度不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首次提取但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首次及以后各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3)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贴息贷款的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公积金贴息贷款未还清前,不能以其他条件办理提取(销户性提取除外),职工当次可提取额度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实际还款额度。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4.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5.缴存职工为农民工的;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注意:1.同一提取条件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和提前还清贷款除外。2.公积金贷款职工(含参贷人、配偶)在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还清前,除销户提取外,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的本息提取。
离、退休人员可以凭离、退休证明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一次性全部提取出来,即办理销户提取。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资料为职工的离、退休证、身份证(有的地区还需要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具体可咨询下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办理前应准备好支取本人公积金存折,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相关政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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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涪陵区 日期: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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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春天来了的好作文2,春天到了的作文1,有关春天来了的好作文流光溢彩的烟花,清脆响亮的鞭炮,昭示着又一个春节的到来。早春的风雪激荡起开心的欢笑,大红灯笼映现出点点暖意,空气中迷漫 ......

    涪陵区 日期:2023-05-06

  • 山东滨州学院,山东滨州师范学院历史文物保存完好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91号先后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1983年更名为滨州师范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改 ......

    涪陵区 日期:2023-05-06

  • 发说说,QQ说说发表

    QQ说说发表你会不会是自己设置了啊、也有可能是网络问题啦2,空间说说发表我教你个方法,你知道输入法都有全角半角的吧?(把那个半圆似月亮点成圆似太阳),你把输入法点成全角就行了,然后 ......

    涪陵区 日期:2023-05-06

  • 有雨的诗句,颁奖典礼致辞

    ——王维译《在我长雨后的辋川小屋》:雨积于空林,难燃一柴,树林储存了雨水,烟雾、蒸过的藜麦和煮过的小米缓缓而来,4.他从他临时的宫殿里凝视着荒凉的月亮,他听到黄昏的雨声,切割着他的 ......

    涪陵区 日期:2023-05-06

  • 学游泳的技巧,如何正确姿势和保持安全距离?

    4.伸踝钩踝的要点:1)伸踝时,脚背和小腿在一条线上,有可能的话最好伸到负角度(柔韧性越好,负角度越大);2)自由泳和仰泳腿会用脚踝拉伸;3)蛙泳腿主要使用钩踝,对柔韧性要求不高, ......

    涪陵区 日期:2023-05-06

  • 社保号码查询,社保编号怎么查

    社保编号怎么查2,如何查询自己的社保号1,社保编号怎么查一、电话查询,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12333二、窗口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当地社保局办公大厅窗 ......

    涪陵区 日期:2023-05-05

  • 菜叶简笔画,青菜简笔画步骤

    青菜简笔画步骤2,叶子的种类有哪些简笔画3,各种叶子的简笔画和名字4,蔬菜的简笔画法有哪些1,青菜简笔画步骤1、先画青菜帮。2、再画青菜叶。3、上加下也加。4、最后加道道。芹菜木耳 ......

    涪陵区 日期:2023-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