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包括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其他土建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线,保修期内如有工程质量问题,由相关责任单位出资或负责保修,施工工程承包商向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施工单位出具质量保证书,保修书应明确施工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工程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法律解析:城市道路保修期为一年,自交付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有工程质量问题,由相关责任单位出资或负责保修。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施工工程承包商向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施工单位出具质量保证书。保修书应明确施工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工程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该楼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1。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这是设计文件中规定的。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防渗漏,5年;3.供暖和制冷系统由两个供暖期和制冷期组成;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及设备安装装修工程,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第六十二条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包括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其他土建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线。保修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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