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1、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2、较大事故隐患,介于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之间,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可能导致较大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发现后不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3、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一定时间整治才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定义:1、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2、较大事故隐患,介于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之间,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可能导致较大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发现后不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3、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分四级:1、一般事故隐患:可能造成3人(不含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不含)以下;2、较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恭3人以上10人(不含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500万元(不含)以下;3、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10人以上50人(不含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1000万元(不含)以下;4、特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5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法律分析: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以下方面: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2.瓦斯超限作业;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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