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条例的必要性随着汕头特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特区范围内临时占用土地的行为越来越多,乱占、滥占土地的违法现象也相应滋生。然而,多年来,临时用地的管理一直停留在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的低水平,引发了一系列难以解决的矛盾,造成了临时用地管理的混乱和国有土地资产的大量流失。汕头经济特区取得立法权后,制定相应的临时用地管理条例,将临时用地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用法律手段统一调整和规范临时用地行为,已成为加强土地管理的迫切需要。
5、以下有关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说法错误是(【答案】:B临时用地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因建设、堆放、安全等原因需要,经批准后临时使用的土地。临时用地的特点主要包括:①时间特征明显。《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临时用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禁止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3)临时用地批准证书期满后,批准证书自动失效。
6、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概念临时建设是指经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或者其他设施等建设工程,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必须自行拆除。临建的特点:一是时间特征明显,使用年限一般在2年以内。二是简易结构特征明显,不能建成永久性或半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第三,临时建筑使用期间,如国家建设需要,一般应无条件拆除。
第五,临时建设规划批准证书期满后,批准证书自动失效。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重新申请临时建设规划批准证书。临时用地是指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因建设、堆放和安全等原因需要,经批准后临时使用的土地。临时用地的特点:一是时间特征明显。《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临时用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二是禁止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7、陕西省临时建设临时用地规划管理办法请咨询你所在城市的国土局。总的来说,很难。目前基本不批。临时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临时用地单位或个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用地合同;临时使用国有土地的,临时用地单位或个人与市、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临时用地合同。市、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填写《临时用地审批表》,并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8、自然资源部 临时用地管理办法法律解析:为妥善处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纠纷,保护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促进林业生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湖南省林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森林所有权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以下简称森林、林地所有权)争议的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整理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应能力和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由国务院规定。第十六条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以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9、采矿 临时用地管理办法法律解析: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取得并登记。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审批机关,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其颁发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证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审批,法律依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转让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必须遵守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