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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初中转学手续,初中转学要办哪些手续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12 15:59:28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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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中转学要办哪些手续

朋友:你先在就读学校说明转学理由和要去的学校后,学校给你出示一个转学证明,一式四份。然后拿着这四份转学证明去转入学校签字盖章,转学成功!不过你还要把两份转学证明拿回转出学校,以便于学校向县教育局备案。 朋友,明白了吗?
应该不是很麻烦。一般需要接收学校盖章同意,再回现就读学校盖章同意,然后报双方教育局同意备案,转移学籍。

初中转学要办哪些手续

2,2016政策天津户口异地上学怎样办理转学手续

若是小学、初中阶段(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在第一学期开学前去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可以报名。若是高中阶段,您一定要过来在天津就学,需来要找到接受的高中学校。(也没有必要非要过来就学,只要是天津的正式户口,高三第一学期可以直接自高考报名。无论什么阶段只要天津本地有学校人脉资源都很方便办理转学手续。具体的情况您可以到塘沽滨海智谛山售楼处来了解。可以协助您办理就学,详细了解孩子什么时间节点来天津就读或转学,高中阶段目前有会考,别耽误zd孩子的前程。

2016政策天津户口异地上学怎样办理转学手续

3,初中转学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第二十一条 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学生家长到学生现就读学校提出转学要求,学校根据家长要求开具《转学联系函》。(二)家长凭《转学联系函》向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三)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学生转学函》和《转学注册通知书》。(四)学生家长凭《学生转学函》到学生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出手续,凭《转学注册通知书》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注册手续。转学学生入学注册时间原则上与新学期其他学生入学时间相同。转出手续一般应在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第二十二条 转学学生的学籍资料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移交:(一)转学学生或其家长将《学生转学函》送达转出学校;(二)转出学校依据《学生转学函》,在10个工作日内将转学学生的《学生评价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函寄转入学校或用档案袋密封、盖章后交学生家长带到转入学校。(三)转入、转出学校在新学期开学20天内将转入转出学生名册报《在校生名册》审核单位备案。学校不得接收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入的转学学生,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寄转《学生评价表》复印件。第二十三条 在专门学校学习或采取其他帮教措施的学生需转回普通学校就读的,由学生家长凭专门学校或有关单位证明,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转回原学籍所在学校就读。要求转入其他学校的,按一般转学程序办理。学校应按年级衔接原则将其编入相应年级就读。第二十四条 经批准招收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其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需转入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由家长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社会组织向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向其出具《学生转学函》和《转学注册通知书》。学生家长凭《学生转学函》到学生原就读社会组织办理转出手续,凭《转学注册通知书》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注册手续。学校应依据其实际学力程度,并征求其本人及其家长意见后,编入适当年级就学。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百度知道陈晓老师,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为百度平台特聘人员,累计1v1咨询服务超过一万人。您的问题我已经了解了,我需要5分钟左右的时间进行编辑,请您耐心等待。您好,七年级第一学期是转不了学的,有些地方整个七年级都不能转学,主要还是要看您所在地区的规定转学流程,先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入申请,学校同意接收就会开接收证明,您拿着接收证明回原就读学校申请转出,学校同意后会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然后在学籍系统里转出学籍,每个地区的流程会有细微的差别哈更多2条
(1)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3)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到本区教育局联系; (4)区教育局核准后安排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5)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

初中转学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4,初中学生转学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初中学生转学需要办理的手续:1、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3、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直接到转入地所属小学联系; 4、接收学校核准同意后,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5、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扩展资料:可以申请转学的情况   1、学生户口由外地迁入本市,可申请转入本市中小学;   2、学生户口由本市迁往外地,可申请转往外地中小学;   3、学生户口随家长户口在市内迁移后,户口所在地离所在校(以下称原校)过远,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特殊原因需由有关区、县教育局主管科室认定),可申请在市内学校间转学。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转学
一、办理转学(借读)手续的对象、范围和时间1.市教育局负责办理市区初中和全市普通高中的学生学籍注册(转出、转入、借读)工作。2.学生转学(含借读)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二、办理转学(借读)手续的有关规定由要求转学(借读)的学生或家长持转出学校出具的转学联系卡,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签章同意后,带有关证件到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办理转学(借读)手续。三、办理转学(借读)手续的有关规定1.初中学生在毕业学年下学期,高中学生在毕业学年内,不办理转学手续;在一个区的范围内,不办理初中转学手续;在市区或一个县(市)范围内,不办理高中转学手续。2.市区户口,无特殊原因,在外地借读,学籍由外地转回郑州者,原则上不办理高中转学手续。3.因特殊情况,在外地借读,要求转回学习者,必须带家长工作单位出具的借读原因证明、转学证、学籍档案、户口簿,经审查符合转学条件的,分到缺额学校。4.因父母调郑工作,要求转郑学习者,必须带转学证、学籍档案、户口簿(或家长调令、家长单位出具的住所证明),经审查符合转学条件的,分到缺额学校。5.非本市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在我市借读:父母双方出国工作一年以上者;父母双方从事野外工作或其他流动性较大的工作者;父母双方系支援边疆建设者。学生应持有关证件到市教育局办理借读手续。6.凡要求借读的学生,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及复印件向借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在核准班级有余额的前提下,经审查合格后,将借读生统一登记造册,报经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接收借读生。
答:(1)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3)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到本区教育局联系; (4)区教育局核准后安排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5)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

5,初中转学需要办哪些手续

这事情也不难。说的简单一点,你先去联系你想要进的那所中学,有可能的话需要金钱来打通一些环节,主要就是要找校长。如果校长同意了就没问题了,让他们开一个接收证明。这所学校同意接收后你去找原来的学校要孩子的档案和成绩就可以了。 给你找的条文规定;申请转学应具备的条件:学生有下列原因之一,可准予在公办学校之间转学:全家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在本县(市)区内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且路途较远不能在原校学习。 申请转学应准备的材料: 小学、初中县(市)区内部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转学联系单一式二份,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交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 市区小学五、六年级小学生转学,其转学联系单需经我局学校教育处审核,同意后,转出学校方可开出转学证明。 市区初中转学学区仍按我局划定的初中转学包干区。 小学、初中跨县(市)区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开出同意接收证明;转出学校凭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开具转学证明,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 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将转学情况记入学生转学情况登记表。 因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但学生或其监护人未提出转学要求,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得拒收本施教区内手续完备的正常转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转学一律不得进行入学考试,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转学时,学生登记表由转出学校密封后由学生或监护人带走,学校留存复印件。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登记表。休学、处分等证明存根的复印件作为学生登记表的附件一并密封。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休学期满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1、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须转学者,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备有户口簿、住址迁移证明及学生成绩报告单等证明材料,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在学期结束后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转学手续。  2、外市(县、区)转入的小学、初中学生必须先到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转入手续,普教科视其实际情况,转到有关学校或镇(街道)教办,镇(街道)教办将其转入有关学校。  3、本市往外县市转学的小学、初中学生,由所在学校开具转学证书[镇(街道)属学校经镇(街道)教办签署意见],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方可转出。  4、市内镇(街道)之间小学生转学由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书,报教办同意,并经转入地镇(街道)教办同意,安排镇(街道)内有关学校就读。市属小学学生的转学,应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批。市内镇(街道)之间初中学生转学由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书、镇(街道)教办同意,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方可转入有关学校。  5、镇(街道)内一般不得转学,如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报教办批准。  6、转入学校应在学生转入后出具转学回执,发送到转出学校,然后由转出学校提供学籍档案。  7、毕业班学生一般不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

6,天津中学异地怎么办理转学手续

具体流程如下:1、家长先与转出学校沟通并同意后, 填写《转学申请表》,递交转入学校。2、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户口本、转学原因 及有关证件(如父母工作调令、转业证、房产证等)。3、转入学校向家长开据《转学受理回执》 ;4、转入学校与对方学校沟通并同意后, 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办理上报并审核;5、转入学校向学生家长开据《转学办理通知单》,并告知家长与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局联系办理网上审核(同意)及调转学籍档案手续。6、转入学校持《转学申请表》 到主管教育局办理网上审核手续。扩展资料转学手续办理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录取信息,从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录取。教育部已经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学生可以凭借有效的信息通过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学籍参考资料来源: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下同),向原校提出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转学联系单”。中学生转学,学生家长与户籍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联系,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安排落实后,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小学生转学,学生家长可直接到居住地附近的学校联系,经接受小学核准同意后,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凡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接受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如确因班级学额过多无法接纳,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另行协调安排。学生联系转学未落实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对没有申请转学的学生不得迫使其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校承担责任。学生转学,接受学校应将其编入原就读年级,不得擅自决定其升、留级。
你好1、接受学校开出接收证明(接收证明可以防止转错学校)2、家长拿着接收证明去原学校办理转学证明,注意转学证明应该是四张(2张转学证明,2张转学回执)3、拿着这四张手续去就读学校在“转入学校”一栏里盖章,然后到转入学校的主管部门(也就是教育局)盖章4、拿着盖完章的四张手续去原学校盖章,并留下一张转学回执,再到原学校所在的教育局盖章,也留下一张转学回执。5、拿着剩下的盖完章的两张手续交给就读学校,由就读学校交给教育局一张,就读学校留一张。
具体流程如下:1、家长先与转出学校沟通并同意后, 填写《转学申请表》,递交转入学校。2、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户口本、转学原因 及有关证件(如父母工作调令、转业证、房产证等)。3、转入学校向家长开据《转学受理回执》 ;4、转入学校与对方学校沟通并同意后, 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办理上报并审核;5、转入学校向学生家长开据《转学办理通知单》,并告知家长与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局联系办理网上审核(同意)及调转学籍档案手续。6、转入学校持《转学申请表》 到主管教育局办理网上审核手续。扩展资料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应予退学的:1、其他无正当理由的。2、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必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学籍
这个具体得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了,你最好咨询学校教务处

7,初中转学需要什么

1、转学学生需准备资料:⑴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转学联系函》和《学生素质评价手册》或《成绩单》⑵《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⑶户口本、学生本人身份证(儿童证)⑷房产证或合法购房合同(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或现居住地街道租赁办出具的在本学区租房一年以上的合同⑸计划生育证明 ①凡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②深圳户籍人员: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母)、一寸登记照先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然后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加盖验证章。学校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收取复印件。 2、办理程序:1、凡符合转学插班条件的学生,到原就读学校(A校)开具《转学联系函》(此函并不表示已转出,仅供转学时联系用)。2、申请者的监护人填写《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此表在学校教导处索取)。3、申请者的监护人携带《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转学联系函》、入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居住地学区学校(B校)申请学位,并验核材料。4、受理插班申请的学校(B校)给“同意插班的学生”开具《转学联系回函》;因学位已满,“需教育局协调安排学生”的,受理插班申请的学校(B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学校《转入(出)学生名单汇总表》及该类学生的《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送教育局。5、教育局根据各校的学位情况提出改派意见后,将该生的《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返回受理登记的学校(B校),由该校(B校)负责通知改派的学生携带教育局批复的《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和入学资料按时到拟改派的学校(C校)验核材料,办理手续,C校开具《转学联系回函》。6、原就读学校(A校)在收到《转学联系回函》前,应当保留该生的学位。但插班生的监护人最迟应在开学前三天持《转学联系回函》到原就读学校(A校)领取学籍资料送至接受登记的学校(B校或C校)存档,否则,原就读学校(A校)可不保留学位。7、受理登记的学校(B校或C校)在开学一周内将本校《转入(出)学生名单汇总表》及《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转学联系函》(《转学联系函回执》)等入学资料整理好,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送基础教育科审核,不按时上报审批、手续不全者不能取得学籍。8、有转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学校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将本校学生流动情况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新学校的接收证明,原学校的转学证明,区教体局签字盖章证明
先是父母同意,然后到学校办个手续就行了卅
需要办转学手续,交转学费,借读费
需要个三连单 原来学校 教育局 和要转入学校的盖章! 申请转学应具备的条件:学生有下列原因之一,可准予在公办学校之间转学:全家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在本县(市)区内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且路途较远不能在原校学习。 6、申请转学应准备的材料: 小学、初中县(市)区内部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转学联系单一式二份,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交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单开具正式转学证明。 市区小学五、六年级小学生转学,其转学联系单需经我局学校教育处审核,同意后,转出学校方可开出转学证明。 市区初中转学学区仍按我局划定的初中转学包干区。 小学、初中跨县(市)区转学: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开出同意接收证明;转出学校凭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开具转学证明,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 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将转学情况记入学生转学情况登记表。 因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但学生或其监护人未提出转学要求,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得拒收本施教区内手续完备的正常转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转学一律不得进行入学考试,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转学时,学生登记表由转出学校密封后由学生或监护人带走,学校留存复印件。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登记表。休学、处分等证明存根的复印件作为学生登记表的附件一并密封。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休学期满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学生中途从公办学校转入民办学校就读,需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原就读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予支持。 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中途转入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 民办学校之间的学生相互转学须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教育行政部门重新编制学籍号。
转学学生需准备资料:1. 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转学联系函》和《学生素质评价手册》或《成绩单》2. 《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3. 户口本、学生本人身份证(儿童证)4. 房产证或合法购房合同(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或现居住地街道租赁办出具的在本学区租房一年以上的合同5. 计划生育证明 ①凡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1. 凡符合转学插班条件的学生,到原就读学校(A校)开具《转学联系函》(此函并不表示已转出,仅供转学时联系用)。2. 申请者的监护人填写《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此表在学校教导处索取)3. 申请者的监护人携带《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转学联系函》、入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居住地学区学校(B校)申请学位,并验核材料。4. 受理插班申请的学校(B校)给“同意插班的学生”开具《转学联系回函》;因学位已满,“需教育局协调安排学生”的,受理插班申请的学校(B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学校《转入(出)学生名单汇总表》及该类学生的《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送教育局。5. 教育局根据各校的学位情况提出改派意见后,将该生的《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返回受理登记的学校(B校),由该校(B校)负责通知改派的学生携带教育局批复的《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和入学资料按时到拟改派的学校(C校)验核材料,办理手续,C校开具《转学联系回函》。6. 原就读学校(A校)在收到《转学联系回函》前,应当保留该生的学位。但插班生的监护人最迟应在开学前三天持《转学联系回函》到原就读学校(A校)领取学籍资料送至接受登记的学校(B校或C校)存档,否则,原就读学校(A校)可不保留学位。7. 受理登记的学校(B校或C校)在开学一周内将本校《转入(出)学生名单汇总表》及《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转学联系函》(《转学联系函回执》)等入学资料整理好,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送基础教育科审核,不按时上报审批、手续不全者不能取得学籍。8. 有转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学校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将本校学生流动情况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新学校的接收证明,原学校的转学证明,区教体局签字盖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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