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天津 > 武清区 > 天津市教委成员,天津市教委处长级别

天津市教委成员,天津市教委处长级别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02 15:48:49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1,天津市教委处长级别

是正厅级干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在省份是教育厅,在直辖市是教委。而不管是教育厅厅长还是教委主任,都属于正厅级干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是天津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等工作。

天津市教委处长级别

2,天津市最新领导班子成员简介

廖国勋: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马顺清: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天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曹小红:全国政协常委,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天津市红十字会会长 [10] 孙文魁: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李树起: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康义: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金湘军: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董家禄: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王卫东: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孟庆松:市委委员,天津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兼) 副秘书长:徐军、王璟、刘德生、杨茂荣、张嘉华、王通海、朱峰、张剑、杨明远、李彩良、许颖悟、朱玉兵扩展资料天津市政府直属机构:天津市体育局天津市统计局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天津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天津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天津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挂天津市金融工作局牌子。天津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挂天津市人民政府民防办公室牌子。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挂天津市营商环境办公室牌子。参考资料来源:天津政务网-政务公开-市政府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天津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最新领导班子成员简介

3,天津模式是什么意思

龙德毅 天津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会长、天津大学兼职教授,原天津市教委巡视员、副主任,兼任中国职业教育与职工培训学会副会长,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副会长,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等。         工学结合的职教模式,不仅为天津市成功地培养了一支高素质的产业大军,也为我国当前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一种可借鉴的思路和模式      2005年9月1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签订了《关于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的意见》;2006年3月28日,在天津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又联合颁布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标志着国家职教改革试验区建设在天津全面启动。如今,天津市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初、中、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又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沟通,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以“工学结合”为重要特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008年1月,《教育与职业》专访了天津市职教学会会长、原天津市教委巡视员龙德毅。      模式背后的体制保证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天津工学结合职教模式是从历史中走来的,伴随着一百多年近现代工业发展的进程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20世纪初,周学熙倡导“工学并举”;20世纪50年代,“半工半读”教育在天津兴起;21世纪初,天津“工学结合”职教模式确立。   龙德毅告诉记者,离开行业、企业的支持,工学结合职教模式就变成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为此,天津市坚持政府主导和宏观调控作用,调动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职业教育。目前,天津市80%的高职院校和70%的中职学校均由行业举办,形成了以行业办学为主,多种形式并存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与此同时,天津市还建立了多元化投资的创新机制。“十五”期间,天津市职业教育经费共投入48亿元,其中财政性职业教育经费28亿元,行业投入20亿元。民办资金注入3亿多元,引入外资l亿多元。实践证明,这种行业办学为主的管理体制、多元化的投资体制改革创新为实践工学结合职教模式提供了可靠保证。   此外,为支持工学结合职教模式的逐步深化,使职业教育更加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经济发展,几年来,天津市先后制定了产教结合委员会的制度、职业教育学分制度、培养“双师型”教师制度和优秀学生保送制度。2006年,天津市教委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高职院校中全面推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人才培养模式的试行意见》,强调高职院校推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人才培养模式是教育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      构建“四以、四加强”发展格局      近年来,天津市在工学结合实践中,通过就业创业指导机构定期收集、分析处理学校和企业人才需求信息,为学校专业设置和学生就业及时提供并更新数据,以不断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在工学结合中,真正走出了“招生不管教学,教学不管就业”的怪圈。   龙德毅告诉记者,近年来,天津市各职业院校普遍建立了校企结合的专业设置指导委员会,在工学结合实践中聘请企业、行业部门的高级管理、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和教育专家担任专业建设委员会成员。专业设置指导委员会成员不仅参与学校的专业设置与培训计划的制订和实施的全过程,还根据企业对人才规格的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指导学校及时充实新门类、新工艺、新技术,真正实现以就业为导向来设置专业。   “把产业优势转变为专业优势,把专业优势通过教学环节具体实施变为教学优势,不断加强专业建设。在此基础上,校企双方共同制订培养方案,进行订单培养,增强对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工学结合的专业结构开始真正形成优势。”龙德毅说。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天津市已建立校内实训基地680多个,校外实习实践基地1500多个。这些基地将利用社会资源共享的运行机制,每年培养中、高职毕业生10万人以上,在岗培训达到50万人次。与此同时,为适应工学结合教学计划的要求。天津市委、市政府通过统筹优质教育资源,多方筹资1.5亿元,建立了1个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3个国家重点建设的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9个市级重点建设的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和18个区县培训点,形成了立足天津、辐射全国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网络。   愈来愈多的事实表明,天津市在推行工学结合职教模式实践中,已经形成了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的新格局。用龙德毅副主任的话说,就是“四以、四加强”,即以就业为导向,加强专业建设;以能力为本位,加强课程体系建设;以技能为中心,加强实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以职业道德为核心,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天津模式是什么意思

4,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的理事成员

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理事名单会 长  周远清 原教育部副部长顾 问  于润洋 仇春霖 肖 锋 沈 鹏 吴祖强徐晓钟 贾作光 高运甲 常沙娜 靳尚谊副 会 长 于 平 文化部艺术司司长王次炤 中央音乐学院院长许 江 中国美术学院院长吴 江 原中国京剧院院长张会军 北京电影学院院长杨贵仁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杨瑞敏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徐 翔 中央戏剧学院院长董 伟 文化部艺术司司长秘 书 长谷公胜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秘书长/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秘书长副秘书长 张华廷 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丁晓昌 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马俊杰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于立军 天津大学党委副书记王 泓 天津市教委副主任王 健 湖南省教育厅副厅长刘志鹏 高等教育出版社社长杜松彭 北京市教委副主任汪风雄 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李贵富 甘肃省教育厅副厅长吴志攀 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张再兴 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孟凡杰 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赵书生 教育报刊社党委书记、社长郜宗远 中国美术出版总社社长康 宁 中国教育电视台台长、党委书记崔炳建 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韩绍祥 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敬 谱 人民音乐出版社社长童志成 珠江钢琴集团董事长潘 敏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理  事   丁晓昌 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于 平 文化部艺术司司长于立军 天津大学党委副书记马俊杰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王次炤 中央音乐学院院长王国宾 北京舞蹈学院院长王耀华 福建政协副主席王 泓 天津市教委副主任王 健 湖南教育厅副厅长王德科 山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人王夏鸥 海南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人王彦发 河南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王嘉毅 西北师大副校长王立新 南开大学文学院副院长王志坚 四川七中校长孔新苗 山东师大美术学院院长尹爱青 东北师大音乐学院院长方 略 广西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人毛文新 新疆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人刘志鹏 高等教育出版社社长刘 强 吉林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人刘爱民 河北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人刘 建 中国美院副院长刘永平 武汉音乐学院副院长朱涌北 湖南师大音乐学院院长朱 宁 宁波市爱菊学校校长汪风雄 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许国虎 贵州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人吴雁泽 中国音协党组书记吴志攀 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张再兴 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张会军 北京电影学院院长张海明 福建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人张美林 扬州大学艺术学院院长张力伟 沈阳音乐学院副院长李顺兴 原教育部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长李贵富 甘肃省教育厅副厅长李祖德 深圳市艺术学校校长杜松彭 北京市教委副主任杜志淳 华东政法学院党委书记宋升勇 辽宁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人余培侠 中央电视台青少频道主任肖黎声 内蒙师大音乐学院院长汪晓曙 广州大学艺术设计学院院长沈黎明 上海市市北中学校长杨贵仁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杨瑞敏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杨立青 上海音乐学院院长杨岩松 青海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人杨 健 广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人杨 青 首都师大音乐学院院长孟凡杰 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孟新洋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院长周学雷 西藏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人周佳敏 山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人周 星 北师大艺术学院副院长周君力 厦门市六中校长罗小玲 江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人罗 力 四川美院副院长陈 钦 安徽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人陈小兵 南京师大音乐学院副院长陈 勇 云南艺术学院院长陈邯郸 大连市第15中学校长柳 斌 原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会长赵书生 教育报刊社党委书记、社长赵塔里木 新疆艺术学院院长赵 强 中国海洋大学附中(39中)校长姜征明 云南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人项家祥 上海师范大学副校长钮晓华 北京二中校长徐 翔 中央戏剧学院院长郜宗远 人民美术出版总社社长秦志章 湖北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人康 宁 中国教育电视台台长、党委书记崔炳建 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梁建敏 上海市教委体卫艺处负责人梁华和 宁夏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人郭申初 浙江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人黄丽雅 华南师大副校长黄宗贤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院长章瑞安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艺术处处长韩绍祥 人民教育出版社社长韩 茹 陕西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人敬 谱 人民音乐出版社社长童志成 珠江钢琴集团董事长赖志强carod 卡罗德钢琴(德)大陆集团董事长景国劲 集美大学艺术学院院长詹光斗 重庆市教委体卫艺处负责人靳学东 天津音乐学院副院长熊天仓 内蒙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人廖文胜 重庆市巴蜀小学校长潘公凯 中央美术学院院长潘 敏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黎 明 广州美院副院长

5,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主要职能:综合协调委内重要政务、事务、会务。1.负责安排主任办公会议、委级工作会议,督办会议议定的事项,并承担委级会务、接待工作。2.负责机关文件运转和文书、档案、印信管理工作。3.负责机关的财务、国有资产和物资供应管理工作。4.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工作。5.负责专报、简报和信息报送等文秘工作。6.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值班联络等工作。7.负责组织协调新闻报道工作。8.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和有关督查、督办工作。(二) 研究室主要职能:统筹指导教育决策、政策和管理的研究工作。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研究以及教育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的调研。2.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委主任、市领导的有关讲话和文稿。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委年度工作计划。4.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科学、教育决策和管理的研究。5.负责搜集国内外教育信息,为委领导提供决策参考。6.负责教育系统的社团管理工作。7.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三)法规处主要职能:统筹指导教育法制建设工作。1.负责组织起草教育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2.为委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意见,对全委的规范性草案进行法律审核。3.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法制机构的业务工作和法制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教育。4.协调指导教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5.指导有关处室承办相关的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受理教师、学生申诉工作。6.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四)发展规划处主要职能:统筹指导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2.拟订并监督实施各级各类学校年度招生计划。3.归口主管全市教育统计工作。4.负责各类高等学校设置、撤消和更名的审核管理工作。5.指导各级各类教育的布局结构调整。6.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五)高等教育处主要职能:统筹指导高等教育业务工作。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高等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2.指导普通本科高校的教学质量建设、教学管理、教材建设、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3.负责普通本科高校教育质量和水平的评估工作。4.参与研究普通本科高校的设置、调整等工作,指导普通本科高校专业设置和建设工作。5.指导普通本科高校的图书馆建设,负责普通本科高校数字化图书馆建设和高校图工委的日常工作。6.参与民办普通本科高校的初审和年检工作,指导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的业务工作。7.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六)成人教育与培训处主要职能:统筹指导成人教育工作。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成人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2.负责成人学历教育和学籍管理,指导成人教育的课程、教材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3.负责管理成人高校的普通高校所属成人教育机构,指导成人教育机构的专业设置和调整工作。4.宏观管理和指导企业教育、农村成人教育、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和网络教育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5.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七)职业教育处主要职能:统筹指导中等职业教育业务工作。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2.参与拟订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3.负责拟定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标准,并组织评估工作。4.指导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和课程、教学工作以及教材建设。5.参与举办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机构的初审工作。6.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7.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8.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八)中学教育处主要职能:统筹指导中等职业教育业务工作。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2.参与拟订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3.负责拟定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标准,并组织评估工作。4.指导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和课程、教学工作以及教材建设。5.参与举办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机构的初审工作。6.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7.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8.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九)小学教育处主要职能:负责管理和指导小学教育和特殊教育教育业务工作。1.研究制定小学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2. 负责小学和特殊教育课程、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管理、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监控。3.负责制定小学和特殊教育办学标准,指导教学仪器设施设备和图书配备工作。4.指导小学和特殊教育招生、考试、学籍管理等有关政策。5.负责指导直属小学和直属特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6.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学前教育处主要职能:统筹指导学前教育业务工作。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2.负责拟定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学标准;制定学前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及评估标准,开展晋级晋类评审工作。3.负责管理学前教育的课程、教材建设,指导学前教育教学工作。4.指导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业务并参与年检工作。5.负责市托幼办公室的日常工作。6.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一)德育处(市委教卫工委思想政治教育处)主要职能:统筹指导大中小学校的学生德育工作和高等学校学生的有关管理工作。1.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德育工作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2.指导大中小学校的学生德育工作和德育工作队伍建设。3.指导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和相关教材建设。4.负责大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学生的评优表彰工作。5.负责拟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有关政策和高校学籍管理工作。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并组织推动。7.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校资助家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政策,并组织推动。8.协调指导社会实践、劳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家庭教育、工读教育。(十二)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主要职能:统筹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2.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学生群众性体育活动和体育社团活动。3.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高中阶段、高校的学生军训工作。4.指导学校艺术教育,指导学生课外艺术活动和艺术社团活动。5.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国内外重大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活动。6.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三)语言文字与民族教育处主要职能:统筹指导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和民族教育工作。1.依法监督、检查全市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2.指导区县民族教育工作。3.协调指导我市面对西部地区举办的少数民族学生教育机构的工作。4.协调支援西部地区教育的工作。5.负责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6.负责市支援西部地区教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7.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四)社会力量办学处主要职能: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我市民办教育管理工作。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2.负责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工作。3.负责民办高校、市属老年人大学的审批和管理工作。4.负责民办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民办学前教育、民办高自考助学机构及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备案工作。5.负责民办高校、市属老年人大学的年检工作。6.会同有关部门对高自考助学机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评估、监督和指导。7.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五)国际交流处主要职能:统筹指导国际和港、澳、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教育对外宣传工作。2.负责国外、境外访问团组的接待工作。3.负责出国、出境访问团组的审核、报批工作。4.负责管理教育系统国外智力引进和来津留学工作,协调指导国际合作的教育、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5.负责汉语国际推广工作。6.负责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在津注册的国外教育机构。7.负责指导教育外事民间组织工作。8.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六)科研处主要职能:统筹指导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研究工作。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等教育的科研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2.指导高校承担国家和我市重大科技项目和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3.指导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和研究中心等科研基地建设工作。4.协调指导高等学校的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工作。5.负责委科研计划的实施及科研成果鉴定、奖励工作。6.归口主管教育信息化工作。7.负责教育系统知识产权工作。8.指导高校学报、期刊工作。9.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七)校办产业管理处主要职能:统筹指导校办产业工作。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校办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2.负责校办产业的统计、分析工作。3.协调指导高校科技产业贷款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4.指导高校校办产业与委校办工业公司的管理工作。5.配合市国资委对校办产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6.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办产业的管理监督和检查。7.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八)基本建设管理处主要职能:统筹指导教育基建项目的规划和实施。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教育基建规划、项目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2.负责组织普通高校制定校园基本建设规划并按程序报批。3.按基建程序,负责对教育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的初审、报批 。4.编制和实施直属单位的基建投资计划。5.编制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指导高校和区县的校舍建设。6.协调教育系统职工住宅建设。7.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九)学校后勤管理处主要职能:统筹管理和规范指导学校后勤工作。1.负责研究拟定学校后勤工作的规划、制度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2.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以及宿舍后勤保障工作。3.指导和管理各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后勤管理工作。4.负责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指导、组织实施共作。5.管理和推动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学校行动”工作,重点放在节能源工作。指导高校水、电、气、热和通讯等后勤安全、保障工作。6.指导学校校园环境建设工作,并配合市“创模”和“创生态”办做好创建环境保护、创生态城市有关学校工作。7 .指导学校医疗制度改革和统筹教委系统学校、单位住房制度改革。组织推动全市大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医保。(二十)直属单位管理处主要职能:统筹指导直属单位的行政事务工作。1.负责管理直属中小学校和特教学校行政事务工作,指导其他直属单位行政事务工作。2.在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直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稳定工作和纠正行风工作。3.负责直属单位保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 档案管理工作。4.指导直属单位后勤保障工作。5.协调指导直属单位住房和医疗制度改革。6.指导直属单位的工会、妇女、共青团和老干部工作。7.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十一)保卫处(市委教卫工委政保处)主要职能:统筹指导高校和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1.负责拟定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2.研究教育系统内部的政治动向及工作对策。3.负责高校的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指导高校的稳定工作。4.指导教育系统保卫干部队伍的管理工作。5.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十二)财务处主要职能:统筹指导教育财务工作。1.负责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2.编制教育经费的预算和决算,管理市财政下达的教育经费和专项经费。3.监测教育经费的投入和教育费附加安排和执行情况。4.负责市属高校和直属单位经费预、决算的编制和国有资产的管理。5.指导教育系统财务管理与会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6.负责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物价标准执行工作。7.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十三)审计处主要职能:统筹指导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2.指导和督促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开展工作。3.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建设及修缮工程项目、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4.负责本单位为及直属单位处级党政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5.组织教育系统审计人员参加岗位资格培训和后续教育,开展内部审计理论研讨。6.协调社会组织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审计。7.配合有关部门对教育系统的审计工作。8.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十四)人事处主要职能:统筹指导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管理。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2.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指导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3.负责组织实施天津市教师资格的认定和教职工继续教育工作。4.负责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5.负责市属高校和委直属单位的编制、人事和工资管理,指导区县教育系统的编制、人事和工资管理工作。6.负责教育系统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和集体的评选工作,负责教委系统奖励工作。7.负责教委系统专家及高层人才等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工作。8.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十五)老干部处主要职能:统筹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1.负责组织、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的落实。2.组织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有关活动。3.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政策规定的有关服务工作。4.负责市教委老龄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5.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十六)市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市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2.指导全市研究生教育工作。3.负责学位授权单位和学科专业点的申报、审批的组织工作。4.负责管理学位与研究生学科专业点、“211工程”和重点学科建设工作。5.负责管理学位授予工作。6.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十七)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1.负责拟订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划、计划、制度和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2.组织对区县人民政府实施素质教育情况以及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3.指导区县教育督导工作。4.负责组织指导对中等及其以下教育机构的督导评估。5.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十八)党组办公室主要职能:1.负责党组的日常工作。2.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处、校级干部的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宣传、统战工作。4.负责直属单位中层机构和干部职数的配置,指导中层干部的管理工作。5.指导工会、妇女、共青团工作。6.负责委机关的人事工作。7.负责委机关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8.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十九)高职高专教育处主要职能:统筹指导高等职业教育、高等专科教育的业务工作。1.负责本市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专科教育的管理工作。2.协调和指导高等职业和专科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3.指导本市高等职业教育和专科教育的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仪器、实验设备、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及图书馆建设。4.负责审批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指导高职院校教学和教学管理,负责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5.完成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三十)监察室
文章TAG:天津市教委成员天津天津市市教委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