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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保挂号是多少,天津市医保政策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16 22:23:26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1,天津市医保政策

天津市根本就没有下乡医保优惠政策。 我在天津市只听说过有“家电下乡优惠政策”,还有汽车下乡优惠政策。
天津医保目前实行就医同步结算方式:患者持社保卡的医保中心定点医院看病挂号就医,持社保卡刷卡支付医疗费的时候,只需支付医疗费中个人缴费部分,社会统筹部分由医院在网络上与医保中心同步结算,个人不要支付了

天津市医保政策

2,天津医保卡门诊能报多少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医保卡门诊报销额度为5500元/年。(指票面发生额,不含自费项目及自费药品)其中800元起步之内为自理,超过800元之后按照就医所在医院三级报销55%;二级报销65%;一级及定点药店购药报销75%。
你如果在天津是单位缴费的社保关系,就是五险一起缴纳的。怎么会是四险呢,医保卡是管住院或门诊的医疗费的,不管生育的医疗费,生育的医疗费走生育保险,而且生育保险只能单位缴费,社保中心不接受个人缴费的生育保险

天津医保卡门诊能报多少

3,天津市城镇居民医保门诊

问:天津市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答:不为求赏,愿意帮忙!楼主所说的情况,比较难以解决!因为天津市政府设计的医疗保险政策比较独特(是指与其他地方政府的政策相比较而言的)。如果是以个人身份(注意,不是城镇职工身份)参加医疗保险和缴纳医疗保险缴费的话,则只能对大病(包括住院大病和门诊的特殊病种——也是大病)的医疗费按比例报销。具体解释如下:1.根据《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八条规定“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为11%(2%+9%),缴费额较高的。根据第十七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职工和退休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根据第十八条规定“个人帐户由下列各项构成:一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按照规定比例划入的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三其他资金;四利息。”所以,职工的个人医保账户中每月有划转入资金(由社保管理中心划入),即职工的社保卡中有资金。根据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人帐户支付范围包括下列项目:一在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的医疗费用;二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三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四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五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也就是说,职工可以用自己的社保卡(即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主要是医保缴费转划的)来支付门(急)诊的医疗费用或者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等等。2.《天津市城镇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这是专门针对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根据第四条规定“个人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3%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时间为每月15日前。”缴费比例较低,只有6.3%,相对于职工参保缴费额,较低!根据第五条规定“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社会统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管理。”个人参保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纳入医保社会统筹账户,没有(也即不设立)个人账户,当然,也就没有资金划入个人账户。个人手中的社保卡就没有医保个人账户支付门诊医疗费或支付药店购药费的功能(只有基本养老账户功能,和大病医疗费报销结算功能)。根据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个人发生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救助资金支付范围的住院、门诊特殊病等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因此,个人参保缴费的人员只能享受到大病(住院)费用的按比例报销结算的待遇,以及门诊特殊病的报销结算待遇。3.《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办法》规定了门诊特殊病的种类——其实就是不适宜长时间住院治疗(也无法根治痊愈的)病症,即: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门诊特殊病种是指(以下简称特殊病种):(一)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肾透析治疗是指因患急、慢性肾功能衰竭而采用的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和结肠透析疗法。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是指肾移植术后,为保证肾脏成活而做的必要治疗。(二)癌症的放疗、化疗、镇痛治疗;癌症的镇痛治疗,是指为解除中晚期癌症病人痛苦而采取的除痛手段。(三)糖尿病;(四)肺心病;(五)红斑狼疮;(六)偏瘫;偏瘫,特指脑血管疾病(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梗塞)形成的一侧肢体运动功能障碍。(七)精神病。精神病,专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障碍、意向控制障碍(如纵火癖)。需经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或其认可的医院(专科)的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认定。虽然鄙人的解释,或许不能是楼主高兴,但是,这就是制度。毕竟个人参保缴费的比例和数额较低呀!当然,医疗保险待遇也较低一些!目前,医疗保险政策都是各地市政府出台政策,没有全省统一的政策,更没有全国的统一的医疗保险政策!有两个建议:一是,找一个单位,“挂靠”缴纳社保。可以参加职工社保(五项保险),即可以享受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但是,费用较高(尤其是个人要承担单位要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缴费,还要承担单位应为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纳的保费),不是小数额,每月400至500元吧(各地方标准不一样)。二是,仍坚持个人参保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另将“挂靠”单位参保、单位代缴的而实际应由本人承担的费用,或存款或购买一定的商业保险,或者,直接门诊看病或药店购买药品治疗小病症。经济上也不见得不划算,尤其是对于年轻人而言,比较有利!以上意见,供参考!
可以参考下面信息对照,依据你姥姥住院医院级别等级来报销: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就医类别、医院级别和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标准:年满78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其他参保人员住院报销比例如下: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两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天津市城镇居民医保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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