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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哪四类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1-30 04:51:24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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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哪四类

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厨余垃圾使用绿色垃圾桶。可回收物使用蓝色垃圾桶。有害垃圾使用红色垃圾桶。其他垃圾使用黑色垃圾桶。区分方法:1、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家庭厨余垃圾,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餐厨垃圾,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产生的其他厨余垃圾。2、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4、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灯管、废电池、废药品、废温度计、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废油漆及其包装物等。4、其他垃圾:是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

天津市生活垃圾分类哪四类

2,定时扔垃圾是法律规定的吗

实行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投放,推动居民养成分类投放良好习惯,不但有助于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而且增强了垃圾分类投放的准确率。《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以充分体现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同时,第二款规定,“市人民政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以及分类投放指南,明确分类的标准、标识、投放规则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定时扔垃圾是法律规定的吗

3,全国的垃圾分类情况如何

1、垃圾分类是对垃圾收集处置传统方式的改革,是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置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人们面对日益增长的垃圾产量和环境状况恶化的局面,如何通过垃圾分类管理,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资源利用,减少垃圾处置量,改善生存环境质量,是当前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迫切问题之一。2、垃圾增多的原因是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各项消费增加了。据统计,1979年全国城市垃圾的清运量是2500多万吨,1996年城市垃圾的清运费是1.16元/吨,是1979年的4倍。经过高温焚化后的垃圾虽然不会占用大量的土地,但它投资惊人,难道我们对待垃圾就束手无策了吗?办法是有的,这就是垃圾分类。垃圾分类就是在源头将垃圾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的清运和回收使之重新变成资源。1、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制度快速覆盖。2、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市级以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3、加强垃圾处置企业管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将污染排放数据实时公开。4、建立餐厨垃圾管理制度,要求产生、收集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喂畜禽。5、规定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政府要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差别化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并在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后公布。6、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将“城市生活垃圾”的表述修改为“城乡生活垃圾”,建立覆盖农村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全国的垃圾分类情况如何

4,垃圾分类垃圾到底分哪几类塑料袋到底属于哪一类分类越细越好

你知道什么是白色污染吗?当我们去超市买东西的时候,就需要使用塑料袋来装,而这个塑料袋就是所谓的白色污染。不得不提,塑料的出现改善了我们的生活,它具有着先天性的优势,可以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的便捷,同时塑料可以应用到各个领域,正因为塑料的生产非常的轻松,这也导致了大量塑料袋的堆积,而造成的环境污染。生产一个塑料袋所需要的时间,只需要5秒钟,而我们使用的时间最多也就几分钟,用完之后,就将之随手丢弃,但是你不知道的是,就这么一个小小的塑料袋,其在自然界的降解时间长达500年,如果塑料袋每天都这样的堆积,那就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据统计,到2021年后,人类每年使用的矿泉水瓶子将会多达5万亿只,如果不加以严管,那么终有一天,地球将会成为一个被塑料覆盖的世界。那么塑料为何在自然界如此的难以降解呢,这就要从它的源头说起了,塑料是一种高分子聚合物,它的种类非常的多,常见的有用合成树脂制造的传统PE塑料袋和聚苯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等高分子化合物制成的包装袋、农用地膜、一次性餐具等等,其中塑料类型又分为可降解和不可降解,例如传统的PE塑料袋,它由合成树脂如填料、增塑剂、润滑剂、稳定剂、着色剂制作而成。这种塑料的特点就是没有弹性和可塑性,不能溶解和熔融,只能溶胀,硬度和脆性较大,一旦造成堆积后,在自然界需要百年的时间来完成降解。另一种塑料为可降解塑料,例如环保塑料袋,如果说不可降解塑料袋的降解时间为200年,那么可降解的塑料袋,被丢弃后,在一年的时间内,它就会被自然的降解回归大自然,并且不会产生任何污染和有害物质。目前我们在超市所使用的就是这一类型的塑料袋,当然了即使是环保塑料袋,我们也不能随意地丢弃,因为这还是会造成环境污染。你随手丢一个,他随手丢一个,越来越多的人丢弃,造成塑料的大量堆积,不仅会对环境和水体造成污染,也会杀死动物和其他生物,被丢弃的塑料袋,被污染后,将会很难降解,即使降解后,也会产生大量的有害物质,这些颗粒如果混入到泥土中,动物吃进胃里,将会难以消化,混入到水中,鱼类吃后也会死亡。据研究报告,一项研究小组,在地球最深的地区,马里亚纳海沟发现鱼内体含有这塑料颗粒。也就是说,这些东西已经严重的污染了大海。同时塑料由于它的构造,当它遇到高温后,极易产生燃烧,燃烧后会释放大量的污染气体和有毒气体,大量的焚烧塑料将会对大气层带来严重的危害。最后我要说的是,每个人都要做好自己的工作,不乱丢乱弃这些白色垃圾,只有人类齐心协力,我们才能够净化我们的星球,我们才能在这个家中,活得更加舒适。听了这么多,你认为使用什么方式,才能有效地制止这些白色污染呢?评论区留下你的答案。

5,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第三条 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要求,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覆盖。第四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领导,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并落实生活垃圾管理目标,制定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政策和措施,保障生活垃圾管理的资金投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日常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第五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实施监督管理,推动生活垃圾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生态环境、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农业农村、财政、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邮政、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管理相关工作。第六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等。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科技支撑。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单位和个人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生活垃圾管理法律、法规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知识的公益宣传。第九条 本市对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以及相关综合利用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资源、商务等部门编制生活垃圾治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涉及设施规划布局和建设用地的,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等确定的生活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处理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第十一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制定生活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处理等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发展改革、规划资源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生活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处理等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和土地,分别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本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第十二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商务、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制定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处理的设施、场所建设、运行规范。规划资源部门应当将建设规范的有关内容,纳入建设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规划设置要求。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规范,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设施建设费用纳入建设工程投资;建设工程分期建设的,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应当与本期工程同时交付使用。  产权人、经营管理者或者管理单位,对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已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当进行改造或者配备。其中,住宅小区和农村其他地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改造或者配备,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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