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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社保基数几月调整2020,每年几月份调整社保基数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14 19:09:10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1,每年几月份调整社保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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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几月份调整社保基数

2,请问每年几月调整社保基数

社保基数调整一般一年一次,当时实际几月调整,各地区有不同,有些地方每年1月,有些地方每年4月,有些地方每年5月,有些地方每年7月。如郑州、温州2019年7月1日调整社保基数,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广州、北京2019年5月1日调整社保基数,执行至2010年4月30日等。 全国各地社保基数调整时间需以本地社保机构发布的公告为准,一般会提前一两个月发通知,并明确调整幅度。 更多关于每年几月调整社保基数,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b372da1615832867.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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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津社保基数调整

法律分析:2019-2020年天津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364元和17613元。2019-2020年天津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工伤保险:公司根据行业确定,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公司不缴,个人不缴;医疗保险:公司缴10.5%,个人缴2%。自2019年5月1日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由19%降至16%。失业保险的单位及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仍分别为0.5%,执行期限至2020年7月31日。自2019年6月1日起,实现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 第三条 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各省要制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过渡措施,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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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天津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期调整通知

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费征缴期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效能,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职责,切实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满足参保单位和群众全月参保缴纳社会保险费需求,经研究,现就调整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社会保险费征收时间 (一)在本市参保的企业(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方式参保的宗教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及灵活就业人员,应在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内,按时足额缴纳本月社会保险费。 (二)在本市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应在上月21日至本月19日内,按时足额缴纳本月社会保险费。 (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在每年1月1日至12月19日内申报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对到达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应在上月21日至本月19日内,一次性缴满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二、用人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本月21日至月末申报补缴本月社会保险费的,不加收滞纳金;月末前缴费到账的,职工社会保险权益及积分落户不受影响。未按时缴纳的,自次月1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三、在个人缴费窗口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按月、按季度、按年缴纳当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 本通知自2020年9月21日起执行,本通知印发之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 市医保局 2020年9月16日

5,社保基数调整

法律分析:每年7月份都会调整一次社保缴费基数,并根据上年的社平工资确定新的缴费基数的上下限。社保缴费基数年度调整一次的同时,社保局也会要求事业单位根据员工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进行缴费基数的申报调整,调整的原则是按员工上一年度所有的工资收入所得,取月平均数得出当年度新的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当年度7月确定后,从当年度7月开始执行,一直持续到次年6月。对于有工作单位的职工来说,社保是强制性缴纳的,单位和单位职工必须依法缴纳社保,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的,职工工资水平越高,那么社保的缴费基数就会越高,当然,缴费基数要在当地当年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内。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通常不会跟职工的工资同步调整,因为工资上涨是单位内部的事情,而职工社保基数调整需要由单位将社保基数上报到社保部门后,才能调整。通常职工的社保基数是每年7月份左右按员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调整的,也就是说职工工资上涨后,社保缴费基数要等到第二年7月份左右才会上调。具体以各地当年通知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衍生问题:社保基数涨了工资会涨吗?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不会和工资同时调整,因为工资调整是一个公司内部的事情,社保缴费基数要保送到社保局,再作调整。一般来说,职工当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水平为依据确定。缴费基数由今年7月起调整,具体数额以2020年1月至12月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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