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首先肯定是由法院管,那么这个问题应该换成法院由谁来监管。法官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首先接受自己单位法院的领导监督,法院的工作人员不全都是法官,人民法院的组织机构包括,最后,法官同样是执行公务的公务员,他的生活作风问题接受监察委的监督,对于法官贪污渎职行为,监察委有权立案调查。
1、法院为什么叫人民法院?法院的工作人员为什么叫法官?意义是什么?
我们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当然要服务于人民,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国家的立法机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名称前冠以“人民”,其本意就是体现权力来源于人民,当然必须服务于人民。说具体点,人民法院就是人民的法院,人民政府就是人民的政府,法院的工作人员不全都是法官,人民法院的组织机构包括:党组、审判委员会、政治部、办公室(厅)、各审判业务庭、以及研究室、司法警察总队(支队、大队)等担负司法行政工作、审判辅助工作、工青妇老干部工作的部门。
2、法官归司法局管吗?
法官首先肯定是由法院管,那么这个问题应该换成法院由谁来监管,法院属于司法机关,司法局属于行政机关,两个单位分属不同的职能机关,因此并没有监管领导等等关系。那么法院由谁来监管呢?法院的职能是审判,而审判工作突出独立,因此法院的审判工作不受任何机关团体法人的干扰(只接受党的领导),而同为司法机关,检察院作为司法监督机关,有权监督法院在司法审判工作,通过抗诉,提出纠正意见的方法监督法院工作。
法官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首先接受自己单位法院的领导监督,其次,在司法审判活动中,检察院对法官个人的枉法行为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立案侦查。最后,法官同样是执行公务的公务员,他的生活作风问题接受监察委的监督,对于法官贪污渎职行为,监察委有权立案调查,更多科普,各级法院院长由同级人大认命,因此法院对人大负责并相其报告工作,因此人大有监督法院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