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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奖金,公司法的一次性奖金是什么性质的为什么要发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0-20 11:12:55 编辑:天津本地生活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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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的一次性奖金是什么性质的为什么要发

这个是我本人参考网上的一些相关法律内容和案例结合出来的,请参考: 奖金的设立是企业内部管理事务的一部分,而不是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强制调整的内容。劳动法是社会法,兼具公法和私法的性质。其公法性质主要体现在对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上,如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等。此类劳动法强制规定的内容,公司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若有违反,将由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强制执行。但奖金则完全不同了,它属于劳动法私法性质的内容,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公司必须给员工发放奖金,因此,公司完全有权决定不发放奖金,也有权自主决定奖金发放的具体标准和方式,但同工同酬这是基本原则

公司法的一次性奖金是什么性质的为什么要发

2,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问题

1、你公司在2015年的2月份申报2014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可以的,税法并没有强制性规定。2、在2015年的2月份申报2014年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归属期由公司决定。如果在公司2014年已经计提并进入了相应的成本费用,到2015年2月才发放,就应该归属于2014年;如果在2015年才计提并发放,那自然就是属于2015年了。3、2014年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果已经在2014年进入了成本费用,那么最迟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前发放并进行相应申报,否则必须进行调整。如果进入了2015年的成本费用,那么应该可以到2016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前发放并进行相应申报,否则必须进行调整。4、以上第3关于归属期的问题,各地税务机关可能会有所不同,最好先找当地主管的税务机关咨询清楚,以免日后麻烦。

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问题

3,年终一次性奖金如何算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7万元本月工资

你的工资金额5904.29,是影响不到年终奖扣税的,只用公式计算7万元就可以,扣税13625元。
你好!你的工资金额5904.29,是影响不到年终奖扣税的,只用公式计算7万元就可以,扣税13625元。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真没想到还有这么不筹划的公司呢!
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的确定方法是,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公司为其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款------什么意思?是指这7万是税后的吗?如果7万是税前的本月的 5904.29-626.1 扣税366.7370000/12=5833.33 适应税率20%70000*20%-375=13625

年终一次性奖金如何算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7万元本月工资

4,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方式

按文件规定只能除以12,其他任何的计算方法都是错误的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 9号)又规定,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你公司在2015年的2月份申报2014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可以的,税法并没有强制性规定。 2、在2015年的2月份申报2014年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归属期由公司决定。如果在公司2014年已经计提并进入了相应的成本费用,到2015年2月才发放,就应该归属于2014年;如果在2015年才计提并发放,那自然就是属于2015年了。 3、2014年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果已经在2014年进入了成本费用,那么最迟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前发放并进行相应申报,否则必须进行调整。如果进入了2015年的成本费用,那么应该可以到2016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前发放并进行相应申报,否则必须进行调整。 4、以上第3关于归属期的问题,各地税务机关可能会有所不同,最好先找当地主管的税务机关咨询清楚,以免日后麻烦。
应该按实际月份申报,你想一想,没干的月份是不是没有已经申报的资料,我觉得一般情况下税务是不会去查的,可是万一查呢?因此,还是如实吧,干几个月就除几吧

5,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方法

我听我老师讲关于年终奖金所得税有2种情况1、每月工资大于2000时,年终奖金/12得出的数,找到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年终奖金*税率—速算扣除数2、每月工资小于2000时,将年终奖金和工资合并再减去2000得出的数去除以12,找到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年终奖金+工资-2000)*税率—速算扣除数希望答案对你有帮助~~
第一个员工:工资2400,奖金18000元,奖金纳税:18000*0.1-25=1775元,工资2400元,纳税:400*0.05=20元。第二个员工:工资1300,奖金4000元,工资不纳税,奖金:{4000-(2000-1300)}/12=275,应纳税=:{4000-(2000-1300)}*0.05=165元。
这要看该员工的12份工资情况而定.你也可以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的通知》具体如下: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税公式是: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6,全年一次性奖金怎么算

国税发[2005]9号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1)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4、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 5、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6、对无住所个人取得本通知第五条所述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人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3号)计算纳税。 7、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止。

7,个人所得税一次性奖金

合理解决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对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通知》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但在计征时,应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还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通知》明确,在一个纳税年度里,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算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同时,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性获得总公司的上年度奖励2万元,平时月工资均超过2000元年度奖金20000/12=1666.67 对应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 应纳个所税=20000*10%-25=1975个税的税率,税率表如下: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标准2000元/月。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这个题是印刷错误或出题人错误。(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并且已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句话仅是说原来发的工资,已经超过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计算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时,不用再做扣除调整。应该使用21600除以12得到1800在速算扣除数里对照应是10%和105 所以应是21600乘以10%-105你的理解正确附相关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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