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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伤8级一次性医疗,天津市2011年工伤伤残8级怎么赔付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08 16:15:14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1,天津市2011年工伤伤残8级怎么赔付

11个月工资的伤残赔偿金 天津 八级伤残具体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5倍,   已经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职工重新就业后旧伤复发的,用于工伤治疗的费用超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50%以上的部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天津市2011年工伤伤残8级怎么赔付

2,天津八级工伤伤残单位应当负责那些赔偿

是补偿,不是赔偿。只有对你直接侵权造成损失的才是赔偿,比如某人不慎将你的车撞坏了,他是需要赔偿的。
因为天津规定,伤残职工如果自已不辞职的话,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八级伤残,按《天津市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 六级伤残的,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至3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另外,八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当时没有支付的话,现在应支付给你的。

天津八级工伤伤残单位应当负责那些赔偿

3,天津市八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78000元,最低为15600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15个月的天津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9000元)。 备注一: 1、以上各项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计算所得。 2、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3、以上赔偿金额标准按天津市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600元为基数计算。 4、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5、已经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职工重新就业后旧伤复发的,用于工伤治疗的费用超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50%以上的部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或者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其常住地不在本市的,可以按照下列标准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一)领取伤残津贴的,最高不超过15年;(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子女不满18周岁的计算至18周岁;其他供养亲属最高不超过15年。 6、本赔偿标准只适用于天津市各区。 7、请大家注意!因受伤者的本人工资、各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地方法规规定各不同,故各地赔偿标准也不一致。关于各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大家可以上网搜索查找或者到当地统计局咨询。 本文转自国律网 http://www.chinalawyer.cc/
10个月的本是让人工资

天津市八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4,天津市8级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八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0个月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78000元,最低为15600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15个月的天津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9000元)。 备注一: 1、以上各项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计算所得。 2、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3、以上赔偿金额标准按天津市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600元为基数计算。 4、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5、已经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职工重新就业后旧伤复发的,用于工伤治疗的费用超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50%以上的部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或者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其常住地不在本市的,可以按照下列标准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一)领取伤残津贴的,最高不超过15年;(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子女不满18周岁的计算至18周岁;其他供养亲属最高不超过15年。 6、本赔偿标准只适用于天津市各区。 7、请大家注意!因受伤者的本人工资、各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地方法规规定各不同,故各地赔偿标准也不一致。关于各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大家可以上网搜索查找或者到当地统计局咨询。

5,天津市8级伤残应得多少赔偿金

广东胡律师:  你说的这个属于工伤,是得单位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后,然后再由社保局按下面来赔,如果单位没有给此员工买社保的话,就由单位自行支付:  (一)医疗费 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伙食补助费 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 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 第4款  1、标准: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 第6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  (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第30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 停工留薪 第31条  1、标准: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 第31条  1、标准: 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 第36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九)伤残补助金  1、标准:八级 10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十)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八级赔偿10个月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二十七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标准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十六个月,六级十四个月,七级十二个月,八级十个月,九级八个月,十级六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五十六个月,六级四十六个月,七级三十六个月,八级二十六个月,九级十六个月,十级六个月。
你好,按照你的叙述,需要按照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进行确定,首先对方如果是全责,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nnc=ct×c1×(ih+∑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i=1i=1式中: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元;ct――伤残赔偿总额,元;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ih――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ia――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伤残等级评定标准。0≤ia≤10%;nih+∑ia,i≤100%i=1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100%×78%。对于其他的赔偿为,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对于具体不清楚的,可以咨询交通事故律师侯锦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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