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天津 > 滨海新区 > 天津市政府供热管理办公室,天津滨海新区供暖投诉电话供热办在哪

天津市政府供热管理办公室,天津滨海新区供暖投诉电话供热办在哪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14 09:52:28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1,天津滨海新区供暖投诉电话供热办在哪

今天 有不供热。
在七大街!泰达热电!

天津滨海新区供暖投诉电话供热办在哪

2,天津市内六区供热站电话 地址

南开区延安路三峰客车厂院内 TEL27030083
任务占坑

天津市内六区供热站电话 地址

3,想知道 天津市 塘沽供热局 在哪

滨海供热 福成供热 还是永利供热
天津开发区南海路也叫中央大道上,那是个养生会所,游泳按摩休闲娱乐什么的,门牌是顺达街8号,电话原来是66220618现在是不是这个不清楚。就在华纳高尔夫对面,挺好找的。

想知道 天津市 塘沽供热局 在哪

4,武清区供热办具体电话

022-59613030 是国环供热站的。
每个小区都不一样的吧你去问问军军
问问这两个 天津市供热办监督电话:23285101、23284009。武清区29341748、29372068、29343003(白天)

5,天津家里的暖气不热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没用,我们也是这样,你最好的办法就是明年在没取暖时,在家里加些暖气片。我们就是这样解决的,没办法,我也投诉过,没那个时间和官方耗。
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315热线 这样的公司就是要告他 不能留面子
可以:1,向市政府反映(主管市长).2,求助于媒体.

6,梅江供热质量是不是有点差谁知道天津市供热办的电话是多少

市供热办电话是23284009,建议楼主先找供热站客户部的人积极协商解决,首先供热办接到的问题会非常巨大,收到问题再核查再督办那基本上采暖期都结束了。供热公司的收费部门跟客户部门往往是各尽其责,有些房间不热收费部门很难顺利收取暖费,对于小面积的客户供热公司一般都进行一些减免,按实际测温温度减一部分钱。感觉各地的模式都差不多吧。梅江供热站客服电话:88381067。祝楼主好运。
根据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供热采暖收费使用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国税发〔2010〕69号)精神,自2010年度供热期起,我市供热企业向用户供热收取采暖费时,停止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天津市集中供热采暖收费专用收据”(以下简称“收据”),一律使用由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提供或批准印制的发票。  供热企业应及时向其经营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领购发票手续。  供热单位收取采暖费视不同情况可以选择领购使用以下发票: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天津市货物销售专用发票;  (四)印有单位名称发票(机打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同时使用上述三种普通发票中任意一种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天津市货物销售专用发票或印有单位名称发票。  自2010年7月起,“天津市集中供热采暖收费专用收据”不得用于税前扣除和财务报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0年7月  以上文件摘自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大家一看便知。

7,天津市供热物价局怎样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集中供热价格和收费管理,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范围经营集中供热的企事业单位和接受集中供热的居民用户(包括热电、地热、锅炉供热)均热行本办法。   第三条:凡接受集中供热的居民用户,必须与供热单位签订书面供热合同,按规定的时间缴纳采暖费,否则供热单位有权不予供热。   第四条:供热单位向热用户收取采暖费,必须严格按物价部门规定的供热价格和有关部门规定的供热建筑面积范围计算采暖费。   第五条:供热建筑面积是指不包括公用楼梯间等公用建筑面积和敞开式阳台的建筑面积。原设计封闭式的阳台不计算供热建筑面积,供热单位和热用户对供热建筑面积的计算可能采取实际测量的办法确定。如发生争议,可提请各区供热办公室直至市供热办公室协调、仲裁。   第六条:用户当年不用热,必须在当年9月3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供热暂停手续,由供热单位采取措施停热。未售出的空户由产权单位缴纳采暖费。   第七条:本市冬季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市供热办公室根据气候变化,作出提前或延长供暖期的决定,提前或延长期内不再加收采暖费。   第八条:采暖费包括室内采暖设施的维修费。   第九条:供热单位依据市民政局津民字[2000]44号文件,对特困户居民采暖费可以适当减免。   第十条:供热单位收取采暖费,必须使用市财政局印制的集中供热专用票据。   第十一条:供热单位对历年欠交采暖费的单位和居民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原供热采暖费价格收缴。   第十二条:热用户应在每年12月30日前交纳全部采暖费,对超过采暖费交费日期的要加收滞纳金,对拒不按合同缴费的用户,供热单位可以对期停止供热或依法诉讼。   第十三条:供热单位要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冬季持续稳定供热,对供热单位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谋取私利和对用户报修不积极处理造成损失的要依据《天津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对其当事人予以查处。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民政府供热办公室原下发“关于调整居民住宅集中供热价格和制定居民取暖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附件,“天津市居民住宅集中供热价格结算和收费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本办法分别由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和市供热办公室负责解释。
文章TAG:天津市政府供热管理办公室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