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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对新托管班要求,办托管班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4-04 05:48:42 编辑:天津生活 手机版

1,办托管班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安静的场地, 卡通式装修,爱心。 总结《有钱》就具备了所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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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幼儿托管班条件

1、筹办批准书和筹办情况报告; 2、填写完毕的申请表; 3、拟定的培训机构的章程; 4、管理人员、教师、财会人员名单和资格相关证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培训机构资产的有效相关文件、房产证或三年期的场地租约; 6、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这些是办托管班需要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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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学生托管班需要什么条件

办学生托管班需要什么条件,要有自己的店面和基本的设备,办理正规的手续,需要一定的资金准备,这方面办理比较困难,你如果不是那么有经验,个人建议你去了解一下品牌加盟,做正规点,现在有品牌,才能让别人记住你,这样有个优势,你可以去了解一下祝博士学习吧QQ2947.314485.是做全国连锁品牌的,现在很多地区是有他们的加盟店,你可以去了解一下你当地的开办操作情况,希望可以帮到你。
场地、资质、卫生、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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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托管班的条件

托管班必须办理以下证件才合格: 1、从业人员健康证 2、工商、卫生、税务 3、派出所登记--安全、消防 4、环境设施达标 5、从业资格证的办理 校外托管目前已纳入家政服务的管理范围,要向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教育、卫生、公安消防、公安派出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应监管工作。 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经营范围内容涉及到家政服务,且家政服务提供“餐饮、住宿”服务的,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办托管班的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5,开个托管班需要什么条件

开办一间一般的公司需要的条件: 一: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 1,法定代表人 2,注册资金 3,确认企业的类型 4,确认经营范围 二:税务登记(地方税务局办理) 1,确定增值税的性质(不同行业不同的税率) 2,地税/国税 三:代码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组织机构代码证 国家对中小学生托管班的要求更严。但目前社会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托管班”,其中有学校自办的、也有私人办的,有的在自己家里私自设班带孩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申办中小学生托管班有以下要求: 一、场地面积要求: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学生学习场地。 二、场地安全要求:1、办学场地要求设立在6楼以下,并有2个以上的安全通道;2、办学场地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3、办学场地周边环境无消防安全隐患;4、须提供消防安全鉴定书。 三、资金要求:须有注册资金20万元。 四、师资要求:要有相应学历、相应资格的师资。 五、举办者资格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质好,大专以上学历,本地户籍,年龄不超过70岁。

6,替爸爸问的关于天津市企业进入托管中心后对职工的政策问题

第六条 进入托管中心的人员享受以下政策:   (一)原则上按照天津市城镇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医 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享受医疗待遇。其中,原参加基本医疗保 险的企业,可按照企业整体分流安置职工当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人数和1%的费率计算5年;一次性缴付社会保险机构的, 其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变。   (二)对完全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以社会平均工 资的60%为缴费基数,给予养老和大病统筹医疗保险补贴;依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给基本生活费,直至法定提前 退休年龄。所需社会保险费和基本生活费,由市再就业资金中列 支。   (三)对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或工龄已满30 年的人员,全部纳入困难企业大龄下岗职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 贴(以下简称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已经办理社会保险补贴手续 的,继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尚未办理社会保险补贴手续的,按 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关于困难企业大龄下岗职工灵活就业社会保 险补贴通知的要求,一次性办理相关手续。   (四) 对已经认定为工伤且处于停工留薪期的人员, 按照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2003年市政府令第12号), 给予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 1-6级伤残的,按照本条(二)享受相关政策;鉴定为7-1 0级伤残的,符合本条(三)范围的人员,按照本条(三)办理; 鉴定为7-10级伤残的,且不符合本条(三)范围的人员,可 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 就业补助金。所需资金由企业变现资产中预留。   (五)进入托管中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企业不再支 付经济补偿金。托管期间,实现再就业并要求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的,托管中心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进入托管中 心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计算,但应扣除滞留托管中心期间再 就业资金的补贴额。经济补偿金由控股集团公司(总公司)负责 筹集,市再就业资金给予适当支持。 摘自《天津市国有特困企业整体分流安置职工暂行办法》 去这看看全的,应该没有新的了(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1.asp?id=87434),这个《天津市国有特困企业整体分流安置职工暂行办法》一直用到现在。

7,进入托管中心的天津市4050人员因新单位要求签合同必须交保险如何

先办理暂停缴纳手续,再打印参保凭证,就可以申请转出了。再到接收单位所在的社保局办理转入。
合同与协议只是用词不同无实质区别 民事合同需遵循合同法规定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十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因你托管中心已营利为目的,你需工商/税务登记和教育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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