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49年行政区划图?1949年全国行政区划分:地级,共293个:195专区、8盟、54地级市、21行政督察区、4行政区、1行署区、1特区、1直辖区、1监时委员会、2行署、1矿区、3基巧、1噶本县级,共2607个:2067县、58旗、11镇、66县级市、275市辖区、16设治区、8设治局、3工矿区、3特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