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监察规定的内容(2000年9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发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第二条(定义)本规定所称劳动监察,是指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第三条(管理部门)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本市劳动监察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监察工作。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监察总队和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
更新时间:2023-10-29标签: 上海上海市市人民政府人民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