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机构改革后部门设置法律分析:检察院机构有办公室、检察技术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等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分为:(一)最高人民检察院;(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三)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为:(一)省级人民检察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二)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包括省、自治区辖市人民检察院,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三)基层人民检察院,包括县、自治县、不设区的...
更新时间:2023-11-23标签: 上海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检察院机构改革后部门设置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