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原告身份携带*的诉讼材料补充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去广州车管所车管所的做法是合法的。除律师外,其他任何人都是不能仅凭*的立案受理通知书或者其他材料到车管所调取被告的车辆信息的。投诉也没有用。因为不同意调取是合法的,反而同意调取才是违法的。如果车管所给原告调取,被告起诉车管所泄露信息,*一定会判决车管所败诉的。您可以起诉车管所,但是得不偿失啊2,外地车在广州市车辆环保绿色标志在什么地方办理A.广州市*局车辆管理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B.广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020-83115303广州市环场一路C.广州市白...
更新时间:2024-01-15标签: 广州广州市市交警支队交警广州市交警支队丘育林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