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品房交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2,商品房交房标准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住宅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
更新时间:2024-01-15标签: 上海上海市新建小区上海市新建小区交付标准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