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社保缴费年限什么时候实施今天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消息,为切实发挥阶段性缓解企业社保费政策效果,促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4项社保费缓缴补缴期限将延长到2023年底。缓缴期间,职工个人缴费状态为正常缴费,落户、购房、购车以及子女入学资格等权益不会因此受到影响。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按照国...
更新时间:2023-06-08标签: 上海上海市人力人力资源上海市人力资源会议通知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