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2010修正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行为,保护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本市建筑市场的管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项目的承发包活动及相关代理活动。第三条(管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是本市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的行政管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具体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的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
更新时间:2023-05-29标签: 上海上海市发包管理上海市承发包管理办法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