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决定规划物业用房是由开放商与物业公司协商决定物业管理用房位置,不过面积大小是由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决定最后审批的。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地资源局关于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3]61号文件规定:建设单位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以下合称物业管理用房),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提供给物业管理企业使用。业主大会成立后,无偿提供给业主大会使用。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用房标准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按照不低于该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0.2%提供...
更新时间:2023-04-26标签: 上海上海市房屋房屋管理上海市房屋管理条例2003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