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法上海市公民全月工资薪金所得不超过1000元不必纳税500×5%=25,2000×10%=200,(135-25)÷10%=11001000+500+1100=2600(月工资)2600-135=2465(月收入)2,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单位、个人依法检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以下简称税收违法行为)的权利,规范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工作(以下简称检举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
更新时间:2023-06-24标签: 上海上海市税收检举上海市税收检举管理办法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