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有哪些情形不予以批准申请人或其主要组成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2.正在服刑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3.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医务人员;5.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6.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上述第2—6项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期待看到有用的回答!2,想咨询中...
更新时间:2023-09-06标签: 上海上海市医疗医疗机构上海市市医疗机构设置条件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