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即4个直辖市、23个省、5个自治区和2个特别行政区,并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可设立特别行政区”: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并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1、中国的行政区域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
更新时间:2023-08-24标签: 行政区域行政区省级划分现有我国行政区域划分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