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八级工伤赔偿标准上海市工伤职工鉴定为八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以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个月,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9个月。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所在单位支付。依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致残七至十级待遇)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
更新时间:2023-06-16标签: 上海上海市工伤工伤赔偿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2016 全文阅读